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关系是()
第1题:
第2题:
犯罪对象和犯罪客体的联系与区别?
犯罪对象反映犯罪客体,犯罪客体制约犯罪对象,但两者有明显区别:
1、表现形式不同:犯罪客体是通过思维来认识的抽象概念,是行为的内在本质;犯罪对象是能被感知的具体人或物,是事物的外部特征。
2、是否是犯罪构成的必备条件: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备条件之一,没有犯罪客体,就不能构成犯罪;犯罪对象只有在刑法明文规定下,才能成为某种特定犯罪的构成条件。
3、是否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根据,直接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不是犯罪分类的根据,不能决定犯罪的性质。
4、是否受到实际损害:每个犯罪必然侵犯一定的客体,使犯罪客体受到实际损害;犯罪对象不一定受到实际损害。
第3题:
电信职业道德与电信法律()
A.没有区别
B.有联系又区别
C.没有联系
D.无联系有区别
第4题:
第5题:
简述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区别
联系:犯罪客体是一定的社会关系,犯罪对象则是犯罪客体的承担者或表现形式。
区别(1)犯罪对象是感觉的对象,犯罪客体是观念的对象。
(2)犯罪客体是一切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对象是部分犯罪的构成要件。
(3)犯罪客体必然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犯罪对象则未必受到破坏。
(4)犯罪客体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则不能决定犯罪性质。
第6题:
国际犯罪与跨国犯罪的区别和联系
跨国犯罪是以跨国形式出现的犯罪,亦即犯罪人的国籍国和所在地国、犯罪预备地国、犯罪实施地国、犯罪后果地国、受害国或者受害人的国籍国和受害人的所在地国分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从而引起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具有刑事管辖权的犯罪。可见,跨国犯罪是以关涉两国或两国以上的跨地域发生的犯罪为划定标准。跨国犯罪的概念与基本特征与国内刑事犯罪相同。然而在犯罪构成要件方面,又与国际犯罪有许多共同之处。例如,在主体方面,跨国犯罪人可能是某一国的团体、组织,也可能是国际性的团体或组织,还可能是外国的个人。在客观要件方面,跨国犯罪多有跨越国(边)境实施的行为特征,有的可能跨越多国的国(边)境,有些犯罪本身就是利用各国间的关税贸易制度等壁垒,以此为获取高额利润的条件,例如走私罪,盗卖珍贵文物罪等。此外,由于各国对国际犯罪的认识不同,有些国际社会公认的国际犯罪,如果某一国家由于某些原因没有缔结或加入规定该国际犯罪的条约、协议,但该犯罪在该国的国内刑法上也是犯罪,如果该国受到这种犯罪的跨国侵害,这一犯罪在该国就属于跨国犯罪。总之,跨国犯罪是犯罪分子流窜于两国或两国以上作案的一种犯罪形式。它仍然属于国内法管辖的范畴,其准据法是国内法,只要犯罪分子的行为构成国内法所认定的犯罪事实,各有关国家就可以本国法为准绳予以科罪量刑,而无须诉诸国际法庭。当然,跨国犯罪案件的审理毕竟涉及到外国,所以在许多情况下,需要外国介入,给予必要的司法协助,诸如引渡罪犯、移送物证、调查取证等才能顺利进行。
第7题: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有什么关系和区别?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关系在与: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物是具体社会关系的物质表现,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人是具体社会关系的主体或参加者,犯罪分子的行为作为犯罪对象就是通过犯罪对象即具体物或者具体人来侵害一定的社会关系的。
区别:
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
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犯罪对象则不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他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条件。
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而不一定受到损害。
4.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第8题:
试述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与区别。
第9题:
电信职业道德与电信法律()
A.没有区别 B.有联系有区别 C.没有联系 D.无联系有区别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