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不属于相关毒品犯罪中“情节严重”的是()。

题目

下列情形中,不属于相关毒品犯罪中“情节严重”的是()。

  • A、引诱他人吸毒导致他人交通肇事致1人死亡
  • B、包庇依法应当判处10年有期徒刑的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
  • C、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50余克
  • D、组织残疾人运输毒品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上游犯罪的是( )

A、金融诈骗罪

B、毒品犯罪

C、渎职罪


参考答案:C

第2题:

下列行为中,构成包庇罪的有哪些?( ) A.承担资产评估服务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明知他人出于犯罪目的而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 B.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 C.包庇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 D.旅馆业、饮食服务业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


正确答案:BD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和三百六十二条的明确规定,B、D两项构成包庇罪。A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C为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故选BD。

第3题:

下列不属于应依法查获收缴,依照《禁毒法》规定处理的是()。

A.毒品

B.间接用于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设备、资金

C.毒品违法犯罪的非法所得及其收益

D.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


参考答案:B

第4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是( )。

A.金融诈骗罪

B.毒品犯罪

C.渎职罪

D.贪污受贿罪


正确答案:C
《刑法》中的洗钱罪明确规定其对象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除这几种违法所得以外,其他犯罪所得都不能成为洗钱罪的对象,也就不能构成洗钱罪。故选C。

第5题:

具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并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认定其"应当知道&qu

具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并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认定其"应当知道",但有证据证明属被蒙骗的除外()。

A、以伪报、藏匿、伪装等蒙蔽手段逃避海关、边防等检查,在其携带、运输、邮寄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

B、体内藏匿毒品的

C、为获取不同寻常的高额或不等值的报酬而携带、运输毒品的

D、采用高度隐蔽的方式携带、运输毒品的


答案:ABCD

第6题:

第 28 题 下列犯罪中,不需要数罪并罚的是:(  )

A.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

B.走私毒品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情节严重的

C.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情节严重的

D.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情节严重的


正确答案:BCD
本题中,A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BCD仅属于情节加重,不需要数罪并罚。

第7题:

毒品案件中,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判处被告人死刑

A.具有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武装掩护毒品犯罪、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

B.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C.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在毒品犯罪中诱使、容留多人吸毒的

D.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且没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


答案:ABCD

第8题:

下列毒品中,不属于天然毒品的是()。

A.鸦片

B.“冰毒”

C.大麻

D.古柯


正确答案:B

第9题:

关于毒品犯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代购代卖的,即使没有牟利目的,也应该以相关毒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B、为便于隐匿运输,对毒品掺杂使假的行为,或者为了销售,去除毒品中的非毒品物质的行为,不成立制造毒品罪

C、甲认为自己管理毒品不安全,将较大数量的毒品委托给乙保管,甲、乙均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

D、行为人对同一宗毒品既走私又贩卖的,量刑时不应重复计算毒品数量


答案:A,B,C,D
解析:根据2008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取得的共识,“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代购代卖的,无论是否牟利,都应以相关毒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即既可能成立贩卖毒品罪的共犯(代卖),也可能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共犯(代购)。A选项的结论是“成立贩卖毒品罪”,说法不严谨。虽然司法部参考答案为正确选项,但与犯罪构成原理以及司法实践不一致。
制造毒品指使用毒品原植物制作成毒品,包括精制、转化、调制毒品。同样根据《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形成的共识,为便于隐蔽运输,对毒品掺杂使假的行为,或者为了销售,去除毒品中的非毒品物质的行为,不是制造毒品的行为,不成立制造毒品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持有并不要求直接持有,即介入第三者时,也不影响持有的成立。行为人将数量较大毒品委托给他人保管时,行为人为间接持有,他人为直接持有。所以C选项中甲、乙均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实施四个行为中多个行为时,也只成立一罪,如果走私、贩卖毒品不是同一宗,则数量累加,如果行为人对同一宗毒品既走私又贩卖的,则只成立走私贩卖毒品罪,量刑时不应重复计算毒品数量。

因此答案为A,B,C,D选项。

第10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对象的是

A.制造的毒品
B.走私、贩卖、运输的毒品
C.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所得
D.赌博的赌资

答案:B
解析:
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所直接指向的具体的人、物、信息。常见的犯罪对象包括:盗窃枪支弹药罪中的枪支弹药,强奸罪中的被强奸的妇女,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中的毒品。B选项正确。犯罪对象与犯罪滋生之物不同。伪造的公文、制造的毒品分别属于伪造公文罪、制造毒品罪所生之物,不是犯罪对象。A选项错误。犯罪对象与犯罪所得不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所获得的销售金额属于犯罪所得,不是犯罪对象。C选项错误。犯罪对象与组成犯罪之物不同。用于赌博、贿赂的财物,是组成贿赂罪、赌博罪之物,不是贿赂罪、赌博罪的犯罪对象。D选项错误: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犯罪都有犯罪对象(例如脱逃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等),也不是每个犯罪仅有一个犯罪对象(抢劫罪的犯罪对象包括人身和财物)。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