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主要具有的优点有()。

题目

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主要具有的优点有()。

  • A、当事人诉讼权利大,法官职权小,法官职权受当事人诉讼权力的制约
  • B、当事人是形成判决的主体
  • C、程序公正才是反映司法活动规律和内在要求的价值目标
  • D、法官具有良好的素质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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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简述当事人主义的优点。


参考答案:

(1)能体现当事人的权利,当事人享有的诉权能制约法院的审判权
(2)能较充分地实现程序公平和程序正义
(3)当事人的自由性能得到较大范围的展示


第2题:

刑事被告人在诉讼中不具有诉讼主体的地位,只是刑讯的对象,这是( )的主要特征之一。

A.纠问式诉讼

B.职权主义诉讼

C.当事人主义诉讼

D.混合式诉讼


正确答案:A

第3题:

当事入主义诉讼模式主要具有的优点有( )。

A.当事人诉讼权利大,法官职权小,法官职权受当事人诉讼权力的制约

B.当事人是形成判决的主体

C.程序公正才是反映司法活动规律和内在要求的价值目标

D.法官具有良好的素质


正确答案:ABC

第4题:

在刑事诉讼中,法官消极中立,通过当事人举证、辩论发现事实真相,并由当事人推动诉讼进程。这种诉讼构造属于下列哪一种类型?

A:职权主义
B:当事人主义
C:纠问主义
D:混合主义

答案:B
解析:
【考点】刑事诉讼的历史类型【详解】刑事诉讼的历史类型主要有弹劾式诉讼、纠问式诉讼、混合式诉讼、职权主义诉讼和当事人主义诉讼等类型。所谓纠问式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对犯罪行为,无论是否有被害人控告,均依职权主动予以追究,是封建社会的一种刑事诉讼类型;所谓混合式诉讼是指既有弹劾式诉讼的许多特点,又有纠问式诉讼的某些特征的诉讼类型。职权主义诉讼是指在诉讼中,法官居于主导地位,控辩双方居于从属地位,法官可以依职权主动调查取证,判决不局限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起诉方式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侦查在诉讼中居重要地位,救济程序比较完善的一种诉讼类型。所谓当事人主义诉讼是指强调控辩双方对诉讼程序的主导作用,强调通过司法竞技来加强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性的诉讼类型。由题干内容“法官消极”、“当事人举证”、“当事人推动诉讼进程”的表述可知属于当事人主义诉讼类型,故本题选B。

第5题:

关于我国质证模式的选择,错误的一项是( )。

A.完全吸收英美法系质证模式,不再考虑我国实际

B.应结合两大法系诉讼质证模式的优势

C.反思我国大陆法系制度背景下的法官讯问制的缺点,努力发挥质证中当事人主义质证模式的优势

D.必须始终坚持法官对当事人质证程序的组织和控制,以免放任当事人质证造成诉讼迟延的弊病


正确答案:A

第6题:

从诉讼程序传统来看,英美法系更倾向于()。

A职权主义

B当事人主义

C超职权主义

D超当事人主义


参考答案B

第7题:

刑事审判活动主要围绕控诉方的举证和被告方的反驳而进行,法官(包括陪审团)处于居中公断地位的这种诉讼结构,称为:()

A、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

B、职权主义审判模式

C、弹劾式审判模式

D、纠问式审判模式


参考答案:A

第8题:

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缺点是()。

A.可能助长法官专横,损害法院形象

B.可能会使当事人的主动作用难以发挥

C.如果法官偏向一方当事人,会使当事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失去平衡

D.可能会降低诉讼效率


参考答案:A, B, C, D

第9题:

下列所述的各项诉讼权利中,所有的刑事诉讼当事人都享有的权利有:()

A:提起上诉权
B:提起反诉权
C:申请回避权
D:撤诉权

答案:C
解析:
【考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8条的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可见被害人无上诉权,A选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7条的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可见公诉案件被告人无权反诉,B选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C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6条的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而公诉案件被告人、被害人和反诉案件被告人均无权撤诉,D选项错误。本题选C选项。

第10题:

我国刑事诉讼模式具有当事人主义诉讼的某些特征,这些特征主要表现在侦查和起诉阶段。


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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