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协助的根据有哪些?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根据有关规定,免交诉讼费的案件包括哪些?
你好,答案为第二项和第三项。免交案件受理费的案件:1、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这类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对这几类案件的当事人,免交案件受理费。2、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的再审案件和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当事人不需交纳诉讼费。3、就原告的起诉,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当事人不需交纳诉讼费用。4、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提出免交诉讼费的申请,经法院审查并同意后,可免交诉讼费。
第4题:
第5题:
编制监理规划的依据有哪些?编制监理细则的依据有哪些?
第6题:
第7题:
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及实践,我国的刑事司法协助属于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范畴。据此,我国的司法协助包括哪些活动?( )。
A.询问证人和鉴定人
B.刑事诉讼的移转管辖
C.搜查和扣押及移交物品
D.刑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第8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9题:
民事司法协助是指一国法院或其他主管机关,根据另一国法院或其他主管机关或有关当事人的请求,代为实施或协助实施一定的民事司法行为。请问依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民事司法协助( )
A.送达民事诉讼文书
B.调查取证
C.相互提供民事诉讼的立法或判例
D.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民事判决或仲裁裁决
本题考查民事司法协助的定义和内容。
司法协助涉及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等各个领域,其中民事司法协助是一项重要内容。对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各国立法及国际条约有不同规定,在理论界也有不同理解,形成了狭义和广义两种观点。狭义的观点认为:民事司法协助只包括两项内容,即送达和取证。广义的观点则认为:民事司法协助除送达和取证外,还包括外国法院判决、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我国法学界对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也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但根据我国和有关国家缔结的民事司法协助协定和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9章的规定,我国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包括:送达司法文书、调查取证、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相互提供民事诉讼所需的有关立法或判例情报等其他诉讼程序方面的合作。可见,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对国际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是采广义观点的。因此,本题应A、B、C、D全选
第10题:
协助扣划根据有权机关要求,付息方式分为()和()。
付息;不付息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