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在我国法院进行诉讼,依据我国民

题目

英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在我国法院进行诉讼,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英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一样,可以行使辩论权、处分权、提供证据等权利,也应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这体现了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

  • A、平等原则
  • B、辩论原则
  • C、处分原则
  • D、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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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

A.秦某与甲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案情简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B.甲某与乙某合伙纠纷一案,区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判决后,乙某不服提出上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区法院认为案情简单适用简易程序重审此案件

C.王某诉陈某与李某共同侵权纠纷一案,区法院认为案情简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

D.甲公司与乙公司合作开发游戏软件纠纷一案,区法院受理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简单改为简易程序独任审理


正确答案:ABD
《简审民事案件规定》第1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二)发回重审的;(三)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四)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根据《民诉意见》第2条规定:“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为简易程序仅能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所以A应选。《民诉意见》第171条规定:“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无论是否发生了情况变化,都不得改用简易程序审理。”第174条规定:“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所以B、D应选。本题答案为ABD。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就某一合同纠纷进行仲裁,达成和解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撤回仲裁申请。后乙公司未按和解协议履行其义务。甲公司应如何解决此纠纷?

A.甲公司可以依据原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

B.甲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C.甲公司既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与乙公司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D.甲公司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恢复仲裁程序


正确答案:A

第3题:

2008年9月,X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本市甲公司诉Y市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08年12月,Y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乙公司的破产申请,此时,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尚未审结。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纠纷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终止审理

B.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移送至Y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C.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并由甲公司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D.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在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财产后由X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正确答案:D
解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4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当事人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的有( )。

A.新龙公司起诉后,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新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B.万方公司依督促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发出支付令,要求明华公司偿还欠款,明华公司收到支付令后,在异议期内未提出异议,但异议期满后提出该支付令是错误的

C.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甲公司申请区人民法院调解,区人民法院根据甲公司的申请通知乙公司参加调解。后经调解达到协议,人员据此制作了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乙公司提供证据证明该调解书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

D.甲公司与乙公司购销合同纠纷一案,经过区人民法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甲公司不服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做出维持原判的判决


正确答案:ABC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

第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甲公司在起诉乙公司时,可以选择的人民法院有( )。

A.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B.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特殊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6题:

2008年9月,X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本市甲公司诉Y市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08年12月,Y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乙公司的破产申请,此时,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尚未审结。下列关于该合同纠纷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终止审理

B.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移送至Y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C.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并由家公司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D.甲、乙公司之间的和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在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财产后由X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正确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7题:

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杨某与赵某损害赔偿一案,杨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被送至医院急救。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

B.毛某与安某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法院裁定延期审理

C.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诉讼终结

D.丙公司诉丁公司租赁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遂裁定诉讼中止


正确答案:D
D。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诉讼中止,应该是用“裁定”,而不是“决定”,所以A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2条,B的确应该延期审理,但是法院痘该用“决定”延期审理,而不是“裁定”延期审理,B错误;对于合并问题,《民诉意见》第50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因此C是错误的;D是正确的,当选。

第8题:

美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签订合同,在我国共同投资合作开发我国某地区石油资源。如果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就此合同发生争议,提起诉讼,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表述中哪项说法Ⅱ确( )

A.可以在美国诉讼

B.必须在中国诉讼

C.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英国管辖.我国法院就没有管辖权

D.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第三国管辖,我国法院就没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B
【考点】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
【解析】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4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管辖。”因此,美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之间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发生的争议必须由中国法院管辖,所以,B项正确。

第9题:

法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合同纠纷在我国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一样,可以行使辩论权、处分权、委托代理人等权利,也应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这体现了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 )原则。

A.平等

B.同等

C.对等

D.协商


正确答案:B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5 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此即为民事诉讼的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正确答案是B.

第10题:

2005年4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甲公司在起诉乙公司时,可以选择的人民法院有( )。

A.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B.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C
本题考核诉讼管辖地的相关规定。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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