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2013年2月以价值500万元的自有办公楼作抵押,与银行签

题目

甲企业2013年2月以价值500万元的自有办公楼作抵押,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合同注明贷款金额400万元,期限1年,年利率6%。2014年2月贷款到期,甲企业因无力偿还本金,与银行签订产权转移书据,将抵押的办公楼用于抵债,另取得银行支付的差价款100万元。则甲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印花税()元。

  • A、212
  • B、2500
  • C、2700
  • D、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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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企业以一栋价值600万元的办公楼作抵押,取得银行抵押贷款50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年底由于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偿还贷款本金,按合同约定将办公楼产权转移给银行,并签订了产权转移书据,注明房产价值600万元,银行另支付给企业100万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印花税()元。

A.550

B.600

C.3250

D.3300


正确答案:C
解析: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印花税=500×10000×0.05‰+600×10000×0.5‰=3250(万元)。

第2题:

甲企业以自有房产作抵押向某商业银行借入一年期贷款1000万元,房产账面价值600万元,抵押时市价900万元;一年后无力偿还,将房产折价给银行抵偿了1080万元的债务本息,抵债时房产市价1100万元。当地规定的契税税率为3%,契税的正确处理是( )。

A.甲企业应纳契税30万元

B.甲企业应纳契税33万元

C.银行应纳契税30万元

D.银行应纳契税32.4万元


正确答案:D
解析:甲企业不用缴纳契税;银行(承受方)按房产折价款缴纳契税,应纳税额=1080×3%=32.4(万元)。

第3题:

某企业以其办公楼作抵押向甲银行贷款200万元,并在区房管局办理了抵押权登记。后该企业又向乙银行申请抵押贷款500万元。为获得乙银行的贷款,该企业事先伪造了甲银行放弃抵押权的声明书和抵押权证书,向区房管局申请注销了甲银行的抵押权登记。因该企业未按期返还贷款,甲银行向法院申请行使抵押权时,发现其抵押权登记已被注销。甲银行对该注销行为不服起诉。下列哪项说法错误?( )

A.某企业为本案第三人

B.因区房管局未尽审慎合理审查职责,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赔偿责任

C.若区房管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有权向该企业追偿

D.区房管局应当与该企业对甲银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D
39.答案:D 考点:行政赔偿责任讲解:本题为选非题。A项说法明显正确,不赘。抵押权证书是区房管局颁发的,其理应发现该企业提交的抵押权证书是伪造的。因此区房管局未尽审慎合理审查职责,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赦B项说法正确,而D项说法错误。《物权法》第2l条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据此,区房管局有权向造成登记错误的该企业追偿。故C项说法正确。

第4题:

甲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将本企业价值100万元的办公楼向银行抵押,从银行取得抵押贷款90万元,签订借款合同。由于甲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本金,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将办公楼所有权转移给银行,双方签订产权转移书据,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注明办公楼价值为100万元,银行另支付给甲企业10万元差价款。已知借款合同印花税税率为0.05‰,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率为0.5‰。针对上述业务,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 )元。

A.500
B.550
C.605
D.545

答案:D
解析:
对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抵押贷款的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在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时,应再就双方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90×0.05‰×10000+100×0.5‰×10000=45+500=545(元)。

第5题:

2004年1月1日,甲国有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向乙银行贷款1000万元,贷款期限为6个月。甲企业以其办公楼设定抵押,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经查,该办公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甲企业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但甲企业以办公楼设定抵押时未经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2004年4月1日,甲企业以2000万元的价格将其办公楼转让给丙企业。在转让过程中,甲企业未通知乙银行,也没有告知丙企业办公楼已经抵押的情况。2004年7月1日,甲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要求: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1)甲企业以办公楼设定的抵押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甲企业以办公楼设定抵押时,抵押登记部门是什么?

(3)甲企业将办公楼转让给丙企业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甲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乙银行能否行使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5)在抵押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未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请问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

(6)对于办公楼的拍卖价款,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简述其清偿顺序。


正确答案:
(1)甲企业以办公楼设定的抵押有效。根据规定,如果建筑物附着于以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之上,国有企业将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一并设定抵押的,即使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亦应认定抵押有效。在本题中,办公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因此甲企业以办公楼设定的抵押有效。  
(2)以城市房地产等建筑物抵押的,登记部门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登记部门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在土地管理部门或者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均具有法律效力。  
(3)甲企业将办公楼转让给丙企业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在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  
(4)乙银行可以行使抵押权。根据规定,在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即使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  (5)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6)①实现抵押权的费用;②主债权的利息;③主债权。 

第6题:

公民张某为筹款经商,以自有的价值20万元的房屋依法进行抵押,向甲银行贷款5万元,后又依法以该房屋为抵押,向乙银行贷款lo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向甲银行的抵押有效,向乙银行的抵押无效

B.向乙银行的抵押有效,向甲银行的抵押无效

C.两次抵押均有效

D.两次抵押均无效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核点是抵押物的价值。根据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本题中,两次抵押合计未超过房屋的价值,均有效。

第7题:

公民张某为筹款经商,以自有的价值20万元的房屋为抵押,向甲银行贷款5万元,后又以该房屋为抵押,向乙银行贷款1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向甲银行的抵押有效,向乙银行的抵押无效

B.向乙银行的抵押有效,向甲银行的抵押无效

C.两次抵押均有效

D.两次抵押均无效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核点是抵押权的效力。抵押人可以就同一抵押物设定多个抵押权,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分。两次抵押合计未超过房屋的价值,均有效。

第8题:

楼脆脆房地产公司以其办公楼作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借款300万元,丙银行借款500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乙银行并不知情。因楼脆脆房地产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办公楼,仅得价款600万元。关于三家银行对该价款的分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200万元

B.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100万元、丙银行500万元

C.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D.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正确答案:C
5.【答案】C 【考点】 实现抵押权的顺位【解析】《物权法》第194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 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本题中,甲银行和丙银行协议变更抵押权的顺位,未经抵押权人乙银行的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虽然排在第一位的抵押权人丙银行有500万元的债权,但是其中只有 100万元可以先手乙银行受偿,否则就对乙银行造成了不利影响,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至于丙银行的其余 200万元债权,只有乙银行受偿300万元之后,才可以受偿,所以最终受偿顺序如下:丙银行的100万元债权——乙银行的300万元债权——丙银行的200万元债权——甲银行的100万元债权。因为楼脆脆公司的房产只有600万元,所以最终甲银行的100万元债权无法得到清偿,选项C是正确的。

第9题:

某乡镇企业甲以自有的办公大楼向银行乙抵押贷款,办理抵押时,只办理了抵押办公楼的登记未涉及该办公楼所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后该乡镇企业又向生意伙伴丙借资金周转,并合同约定以该办公楼所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后甲两笔借款均无力偿还因此发生纠纷。就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应同时抵押,银行乙与合作伙伴丙均无抵押权
B.银行乙对办公楼享有抵押权,合作伙伴丙对集体土地使用权享有抵押权
C.银行乙对办公楼即办公楼所在集体土地使用权均享有抵押权
D.合作伙伴丙对办公楼即办公楼所在集体土地使用权均享有抵押权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抵押权的设立问题。根据《物权法》第183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因此银行乙享有抵押权且未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抵押财产,合作伙伴丙不享有抵押权,乡镇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本题答案为选项C。

第10题:

甲公司购进一套价值1500万元的先进设备,为了支付设备款,该公司以该设备作抵押,分别于某月的1日、11日和21日向甲、乙、丙三家银行贷款、贷款的同时签订抵押合同,三家银行的贷款额均为500万元(无息贷款)。当月的25日,该公司应要求为丙银行办理了抵押登记,甲、乙银行未要求办理登记。后因该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贷款,银行行使抵押权,拍卖抵押的设备仅得价款1200万元。甲、乙、丙银行应各自分得多少拍卖所得的价款:

A.甲银行400万元、乙银行400万元、丙银行400万元
B.甲银行500万元、乙银行500万元、丙银行200万元
C.甲银行500万元、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500万元
D.甲银行350万元、乙银行350万元、丙银行500万元

答案:D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188条的规定,以动产设立抵押权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甲、乙、丙银行分别于某月的1 日、11日和21 日分别取得设备的抵押权。《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据此,丙的抵押权办理了登记,处于第一顺位,可以分得500万元。甲、乙的抵押权均未理抵押登记,顺位相同,均为第二顺序,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平分剩余的700万元,各得350万元。综上,本题唯一正确的答案为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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