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决合同的法律适用时,许多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常就合同的不同

题目

在解决合同的法律适用时,许多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常就合同的不同方面加以分割,分别选择适用不同的法律,其中最常见的便是将合同分割成以下()几个方面,使他们受不同的冲突原则支配。

  • A、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
  • B、合同的形式
  • C、合同中的法律选择条款
  • D、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 E、合同中的法院选择条款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有关引进设备合同主要特征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引进设备合同是一种货物买卖合同

B.引进设备合同的当事人双方须分别属于不同的国家

C.引进设备合同的标的并不要求必须作跨越国界的运输

D.引进设备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与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和管理密切相关

E.在我国,引进设备合同的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与国内买卖合同相同


正确答案:ABD

第2题:

在解决合同的法律适用时,许多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常就合同的不同方面加以分割,分别选择适用不同的法律,其中最常见的便是将合同分割成以下()几个方面,使他们受不同的冲突原则支配。

A.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

B.合同的形式

C.合同中的法律选择条款

D.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E.合同中的法院选择条款


参考答案:A, B, D

第3题:

在绝大多数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物之所在地法原则是解决涉外物权法律冲突的基本准则。()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第4题: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基本法律特征()

A、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分别位于不同国家

B、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狭义的买卖合同

C、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在不同国家,这在许多方面产生了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

D、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不仅涉及有关国家的国内法,而且要受到国际贸易统一法的支配或影响


参考答案:ABCD

第5题:

在实行总统制政府体制的国家,中央政府的________主要表现为法律公布权和立法倡议权。

A、执行法律权

B、行政立法权

C、立法参与权

D、行政司法及司法行政权


参考答案:C

第6题:

试述各国立法与实践在法律行为方式的法律适用方面的不同做法。


参考答案:

涉外法律行为发生法律冲突时,就必须确定某种准据法来解决其法律适用问题。法律行为的准据法,从大的方面看,至少应分为法律行为实质要件的准据法和法律行为形式要件方面的准据法。对于法律行为实质要件的准据法,多依不同法律关系的性质而分别加以规定(如契约行为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物权行为适用物之所在地法等);而对于法律行为方式的法律适用,综观各国的理论和实践,则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
(1)根据“场所支配行为原则”,适用行为地法,自法则区别说创立以来,关于法律行为方式一直沿用这一原则。早先的各国立法也大都规定行为方式适用行为地法。但从当今国际社会的理论和实践来看,倾向于认为“场所支配行为原则”是任意性规范,因而多采用选择适用主义。
(2)以适用法律行为本身的准据法为主,适用行为地法为辅(或者相反)的原则。采取此种做法的国家,实际上是把法律行为实质要件的准据法同时兼作法律行为形式要件的首要准据法,把行为地法作为第二准据法而供选择适用。但也有以行为地法作为法律行为方式的首要准据法,而把法律行为本身的准据法作为第二准据法供选择适用的。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不管是采取法律行为本身的准据法为主,行为地法为辅的原则,还是采取适用行为地法为主,法律行为本身的准据法为辅的原则,法律行为方式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可供选择的法律对行为方式的要求即告有效。
(3)增加连接点的数量,采取更为灵活、更有弹性的方法来确定法律行为方式的准据法。大多数国家为使某些法律行为尽可能有效成立,在法律行为方式的法律适用领域,出现了对连接点进行软化处理或规定复数连结点以增加可选性的立法趋势。如参加或接受1961年《遗嘱方式海牙公约》的国家,对遗嘱方式已允许在七种法律中选择相符合的任何一种,即应认为遗嘱方式有效。1946年希腊法允许行为方式只要符合行为地法,或符合决定行为内容的法律,或符合全体当事人的本国法,均属有效。但某些有特殊内容的法律行为,尤其是物权,特别是不动产物权的行为方式,一般仍只允许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第7题:

劳动法发展时期的主要特点有()。

A、涉及工业民主的法律在多数工业国家被实践

B、社会保险立法逐渐独立

C、劳动争议处理开始制度化

D、劳动合同由民法范围转入劳动立法范围


正确答案:A,B,C,D

第8题:

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就生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有很大的实践意义,两者区别主要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参考答案:

(一)构成条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至于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则在所不问,它着重强调合同的外在形式所表现.而合同生效的条件主要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符合法定形式.
(二)法律意义不同.合同成立与否基本上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志,体现的是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成立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双方已就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取得共识.而合同能否生效则要取决于是否符合国家法律的要求,体现的是合同守法原则,合同生效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的意志已与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实现了统一,合同内容有了法律的强制保障.
(三)作用的阶段不同.合同成立标志着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合同内容所反映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明确.而合同生效表明合同已获得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障,当事人应全面履行合同,以实现缔约目的.简单地说,合同的成立标志着合同订立阶段的结束,合同的生效则表明合同履行阶段即将开始,它是合同履行的前提,又是合同履行的依据.
(四)责任形式不同.合同的成立,如果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就是缔约过失责任,所谓的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损失,则应承担民事责任.而合同的生效,如果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就是违约责任,所谓的违约责任,也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向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及适用定金罚则等.
(五)赔偿范围不同.合同的成立,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范围只限于信赖利益损失,所谓的信赖利益损失主要是指一方实施某种行为后,足以使另一方对其产生信赖(如相信其会订立合同),并因此而支付了一定的费用,后因对方违反诚信原则使该费用不能得到补偿.且仅限于直接损失,而不包括间接损失.而合同的生效,意味着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承担实际遭受的全部损失.不仅包括现有财产直接损失,而且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第9题:

“合同自体法”是:()

A、英国立法机构制订的法

B、是由英国学者所提出的法

C、是由英国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创造的法

D、是由英国法官在司法实践中提出的法律适用的总原则


参考答案:D

第10题:

以制定法律或修正法律的方式规范网上格式合同被称为()控制。

A、立法

B、司法

C、行政

D、国际公约


参考答案:B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