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商奴隶制国家机构的加强。

题目

试述商奴隶制国家机构的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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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试述商奴隶制国家机构的加强。


参考答案:

商代的最高统治者是商王,商王自称“余一人”、“一人”,享有绝对权力。
在王位传授上,盘庚迁殷前多为“兄终弟及”,到商后期,“父死子继”逐渐取代了“兄终弟及。”王权得到进一步加强。
第二,商代,各级官职已比较完善商王以下,地位最高、权力最大的是师伊或冢宰。这是商王重要的辅佐人物。如汤时的伊尹、武丁时的傅说等。
第三,军队和刑法是维护统治的重要条件。商代军队以师为单位,卜辞有“王作三师,右、中、左”。“三师”为军队的基本组织形式,大概相当于后世的三军。商代的刑罚非常严酷。
《左传·昭公六年》:“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商的刑罚名目繁多,还有炮烙之刑。更为残酷是将人跺成肉酱,——醢,将人切成肉条——脯。
第四,宗教职能的加强。巫是执行宗教职能的头目,还有祝(负责祭祀时致告于鬼神之词)、宗(祭祀之官)、卜(占卜之官)、史等。祭祀、占卜、仪礼等都由他们负责。
 


第2题:

商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


正确答案:错误

第3题:

奴隶制国家机构设置的通常原则是()。

A、议行合一原则

B、集权原则

C、分权制衡原则

D、首长负责原则


参考答案:B

第4题:

试述民主集中制──社会主义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


正确答案: 民主集中制作为一条原则,首先是在无产阶级政党的建设中明确提出来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与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是一致的、统一的,整个国家机构按照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成并运转,这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共和制与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制的显著区别。
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机构设置和组织的实践中,民主集中制的内容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⑴实行民主集中制,目的是要保证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原则。
⑵除由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立法权外,对国家的元首权、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和武装力量的领导权,也都有明确的划分。
⑶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法律和做出其他决定,均经过充分讨论,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国家的行政机关即政府和政府各部均实行首长负责制,集中行使权力。
⑷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划分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的职权。

第5题:

试述奴隶制国家概况


正确答案: 奴隶制国家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出现的剥削阶级专政的国家。
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是奴隶主不仅占有全部生产资料,而且还占有生产者——奴隶本身。由于广泛地使用奴隶劳动,其结果使自由农民和手工业者纷纷破产,变成了失掉生产资料的自由贫民。
奴隶社会必然地形成奴隶阶级同奴隶主阶级的尖锐矛盾,自由贫民与奴隶主之间也存在着矛盾。这种矛盾和斗争反映在政治上,就是统治与反抗统治的斗争。
奴隶制国家所采取的统治形式虽然各不相同,有君主制、民主制、贵族制等,但在本质上都是奴隶主阶级用来维护自己的根本利益、压迫和剥削奴隶的政治组织,都是奴隶主对奴隶进行的阶级专政。
奴隶制国家的本质是通过其职能反映和体现的。奴隶制国家的内部职能,是用暴力统治和宗教麻痹的方式控制奴隶和自由贫民等广大被压迫群众;外部职能是侵略他国领土或保卫本国领土以防别国侵略。

第6题:

我国夏商奴隶制社会的法律思想是神权法思想。

A

B



第7题:

试述国家机构的特点


正确答案: ⑴阶级性: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国家机构是一个国家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建立并掌握的,是为维护这个阶级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统治服务的,是为了维持统治阶级所需要的社会秩序工作的,国家机构的全部活动都具有鲜明的阶级倾向和政治倾向。
⑵全社会性:国家机构是以国家、全社会的名义进行活动的。
⑶整体性和系统性:国家机构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是有机构成的组织体系。
⑷强制性:国家机构的一切行动都必须以特殊的强制力为后盾,不可能离开强制力的支持。这种支持可能表现为直接的暴力,但更多地是表现为间接的震慑力。

第8题:

试述中国国家机构的设置原则


参考答案:1)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这主要是通过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出来的2)议行合一原则。(1)由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作出决定,其他国家机关负责执行。这是议行合一原则的第一个表现。(2)各级人民代表必须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人民代表既是立法者又是执法者,他们亲自工作,亲自执行自己通过的法律,亲自检查在实际生活中执行的结果,亲自对选民负责,体现了议行合一原则3)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这主要表现为:(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2)在国家权力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关系上,由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同时在这个前提下,对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和武装力量的领导权有明确的划分,(3)在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关职权划分上,一方面必须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另一方面赋予地方国家机关管理本地区的经济、文化等社会事务的权力

第9题:

试述国家机构的基本构成


正确答案: 国家机构是由各种国家机关组成的,国家机关是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国家元首和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机关共同构成了国家机构的要素。
⑴国家元首:是一个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和国家权力的象征,在形式上和礼仪上,国家元首在国家机关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
⑵立法机关: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的立法权,有权审议、制定、修改和废止国家法律。
⑶行政机关:包含有“执行”和“管理”两方面的功能,即执行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和决定,管理国家内政、外交、军事等方面的事务。中央政府是国家机构的关键部分。
⑷司法机关:司法机关是指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狭义的司法机关仅指行使法律解释权和审判权的机关即法院;广义的司法机关还包括行使法律监督权的检察机关。中国政治学通常是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司法机关的,而西方政治学多取狭义的概念。

第10题:

试述分权制衡──资本主义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


正确答案: 资产阶级国家把“分权制衡”作为组织和设计国家机构的基本原则。分权制衡,是指立法、行政、司法三权的分立与制衡,其基本含义是: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种权力,分别由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掌握,各自独立行使,而又互相制约和平衡。
分权制衡原则在西方资产阶级国家的宪法和政治制度中,通常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的制度安排:
⑴由不同的机关分别掌握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
⑵每一个机关在行使其权力时,都不能离开其他机关的协助;
⑶每一个机关都拥有防止、抵御其他机关侵犯其权力的法律手段。
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分权制衡的原则在各国采用的具体形式不同,形成了不同的体制。美国实行的是所谓“严格的三权分立”;英国则是以立法至上为特点的“混合权力体制”;法国在1958年建立的第五共和国采用了“以行政权为重点的分权”。
国家主权的不可分性和国家机构的整体性要求,决定了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分立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三权分立与制衡原则对于防止和限制权力的滥用具有积极意义,作为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一种形式和方法比专制独裁进步,但在本质上它仍然是实现资产阶级民主的一种政治统治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