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分权与制衡的历史作用和现实意义。

题目

简述分权与制衡的历史作用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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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我国以权力制约权力制度的原则是()。

A、分立制衡

B、分权制约

C、分权制衡

D、分工制约


参考答案:D

第2题:

简述分权制衡的原理。


参考答案:

分权是指国家权力分成若干部分,由宪法授予不同的国家机构和不同的人们执掌,没有一个部门服从或支配其他任何部门,没有一个部门可以行使宪法赋予其他部门的权力;制衡即分立为不同部分的权力之间形成彼此制约的关系,其中任何一个部门权力都不能独占优势。因此,权力分立并不是说分掌权力的各部门应该完全互不相干,而是互有牵制,事实上,权力具有一种侵犯性质,应该通过给它规定的限度在实际上加以限制,以保证国家各部分权力在运行中保持总体平衡。


第3题:

为什么说分权与制衡是不矛盾的。


参考答案:

分权和制衡是不矛盾的。实行分权制度,不是说一个部门不得对另一个部门的决策有任何影响。分权并不排斥各权力主体之间的必要的联系,相反还需要有这种联系。没有这种联系,没有此一机关对彼一机关的影响或控制,分权后享有一方面权力的国家机关,就同样可以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专权擅断。


第4题:

★ 分权制衡原则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它源于古代西方政治思想,直至近代才作为重要的政治原则得以确立和完善。下列对分权制衡原则及其相关含义理解错误的是哪一项?()
A.英国思想家洛克是分权制衡理论的集大成者
B.分权制衡原则强调将国家权力分为不同的类型,从而实现权力间的相互制约
C.分权制衡原则的目的是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
D.分权制衡原则典型地体现在1787年美国宪法中


答案:A
解析:
。分权制衡理论的集大成者是法国的孟德斯鸠,故A项错误。

第5题:

简述英国分权制衡模式的特征。


参考答案:

英国的权力制衡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行政与立法的关系上,两种权力几乎是融合的,首先是人员上的重叠,政府大臣全部由议会成员担任;其次是议会授权政府立法;第三是政府可以通过议会党团控制议会。当然下院可以通过质询、辩论、批准立法、倒阁等控制政府。二是司法与立法上,首领大法官可以参加议会的立法事务,法院受议会立法的约束,但不受议会决议的约束。其司法独立是不彻底的。


第6题:

分权与制衡(汉弥尔顿)


参考答案:

汉弥尔顿一方面继承了洛克和孟德斯鸠的分权理论,一方面又做了修改。主张加强议会中富有者和出身高贵的人的力量,加强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力量,力图以此削弱民主的因素。在三权分立的基础上,使三种权力相互混合、渗透以相互牵制,主要是想牵制议会。他主张给行政首脑以极大地权力,集权于一身以保障人民的利益。总统有权否决议会制定的法律,以形成对议会的牵制。法院不受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干预,独立行使司法权,即司法独立。最高法院有判决议会法案违宪的权利,从而进一步削弱了议会的权力。他在主张行政权、司法权对立法权牵制的同时,也赋予议会对包括总统在内的行政人员的弹劾权,这样达到政府各部门权力的平衡,保证国家的统一与稳定。


第7题:

简述分权与制衡的历史作用和现实意义。


参考答案:

分权与制衡作为西方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架构和最重要的运行机制,普遍存在于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分权与制衡的形成除了历史和政治原因之外,还有深刻的经济、物质和文化根源,与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自由主义、社会化大生产是分不开的。要看到,分权制衡机制同样是为作为统治阶级的整个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的。从本质上讲,分权仅是资产阶级内部的分权,而不是资产阶级与其他阶级的分权。三权分立是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共同特点,实质是资产阶级对国家权力的垄断。


第8题:

简述分权制衡原则在宪法中的体现。


参考答案:

第一,以美国为代表的典型的三权分立、制衡模式。
第二,以立法为重点、侧重议会权力的英国模式。
第三,以行政权力为重心的法国模式。
第四,独特的瑞士模式的民主分权制度。


第9题:

简述汉密尔顿的分权与制衡思想。


参考答案:

汉密尔顿推崇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批评共和政体,认为国会权势过大后果严重。他修改了洛克和孟德斯鸠的分权理论,加强议会中富有者和出生高贵的人的力量,加强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的力量,力图以此削弱民主的因素。
限制议会权力:议会设立参议院和众议院;给予行政首脑和司法机关以更大的权力;承认议会对总统的弹劾权。


第10题:

从广义上看,分权制衡不仅是立法、行政、司法威权之间的分立和相互制衡,还包括各种()与()之间的制衡。
非国家权力;国家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