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有关规定,语言文字使用不规范且拒不改正的单位,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可以()
第1题:
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匿而不报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视情节严重程度
A、予以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B、予以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或警告,并可处以1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C、予以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或警告,并可处以2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D、予以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或警告,并可处以3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予以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或警告,并可处以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2题:
违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干涉他人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由()责令其改正,并予以警告。
A.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B.司法部门
C.教育部门
第3题:
A.通报批评
B.督促其限期改正
C.罚款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A.代为拆除
B.予以警告
C.督促其限期改正
D.处以罚款
第7题:
城市公共场所的设施和招牌、广告用字违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
A.予以警告,并督促其限期改正
B.督促其改正,并处以罚款
C.由有关部门处理
第8题:
A、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
B、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C、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D、拒不改正的,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9题:
第10题:
城市公共场所的设施和招牌、广告用字违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