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法院的审判员,有些是先进工作者”,这个判断属于性质判断中的()的判断。
第1题:
第2题:
下列说法中无须任职回避的有:( )。
A.张某与李某是夫妻,二人在同一人民法院的同一审判庭任审判员 、
B.甲是乙的父亲,甲在湖北省人民法院任审判员,乙在武汉市人民法院任助理审判员
C.李文、李武是亲兄弟,同在一人民法院任职,李文是书记员,李武是审判员
D.张某是吴某的表弟,张某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副院长,吴某在大庆市人民法院任审判员
「考点」法官任职回避「解析」《法官法》第16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
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故本题应选BCD
第3题:
何某是某市人民法院的一名审判员,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何某与其妻(同一法院的审判员)一起审理某棘手的刑事案件
B.何某的外甥女被确定为同一法院的助理审判员
C.何某之弟(律师)担任何某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D.何某辞职后以律师的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第4题:
一个性质判断的谓项不周延,则这个判断是()。
第5题:
第6题:
下列说法中须任职回避的有:( ) A.张某与李某是夫妻,二人在同一人民法院刑庭任庭长、审判员 B.甲是乙的父亲,甲在湖北省人民法院任审判员,乙在武汉市人民法院任助理审判员 C.李文、李武是亲兄弟,同在一人民法院任职,李文是书记员,李武是审判员 D.张某是吴某的表弟,张某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副院长,吴某在大庆市人民法院任庭长
第7题: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A.本案管辖法院应为甲市乙区法院B.黄某的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应受理C.黄某的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应当受理D.法院可以指派某审判员独任审理本案
第8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9题:
“这个被告有些亲属不是证人”与“这个被告有些亲属是证人”这两个性质判断之间是( )。
第10题:
一个性质判断的谓项不周延,则这个判断的质是否定的;一个性质判断的主项周延,则这个判断的量是特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