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中学在进行高考免试学生的推荐时,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

题目

N中学在进行高考免试学生的推荐时,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等7位同学入围。在7人中,有3位同学是女生,有4位同学年龄为18岁,而另3位同学年龄则为17岁。已知,甲、丙和戊年龄相同,而乙、庚的年龄则不相同;乙、丁与己的性别相同,而甲与庚的性别则不相同。最后,只有一位17岁的女生得到推荐资格。据此,可以推出获得推荐资格的是()。

  • A、庚
  • B、戊
  • C、乙
  • D、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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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题 一家人共有兄弟姐妹七人,但只知道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个人中如下情况: (1)甲有三个妹妹;(2)乙有一个哥哥;(3)丙是女的,她有两个妹妹;(4)丁有两个弟弟;(5)戊有两个姐姐;(6)己也是女的,但她和庚没有妹妹。请问,这七个人中谁是男性谁是女性?( )。

A.乙、丁、戊、庚为男性,甲、丙、己为女性

B.甲、乙、丙、庚为男性,丁、戊、己为女性

C.甲、乙、戊、丙为男性,丁、庚、己为女性

D.甲、乙、戊、庚为男性,丁、丙、己为女性


正确答案:D

A错,如果甲是女的,而根据甲有三个妹妹"可知这七个人中有四个女性,排除A。根据丙是女的"可排除BC。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第2题:

N中学在进行高考免试学生的推荐时,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等7位同学入围。在7人中,有3位同学是女生,4位同学是男生,有4位同学年龄为18岁,而另3位同学年龄则为17岁。已知,甲、丙和戊年龄相同,而乙、庚的年龄则不相同;乙、丁与己的性别相同,而甲与庚的性别则不相同。最后,只有一位17岁的女生得到推荐资格。据此,可以推出获得推荐资格的是( )。

A.庚

B.戊

C.乙

D.甲 ()


正确答案:A
该题可以用排除法。由甲丙戊年龄相同,乙庚年龄不同,可知乙庚中一个为17岁,一人18岁,甲丙戊只能是18岁,可排除这三人,再分析乙丁己庚。由乙丁己性别相同,甲庚的性别不同,可知乙丁己为男生.排除这三人,可得获得推荐资格的为庚。故选A。

第3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戊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 )。

A.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庚

B.董事甲、乙、丙、丁、戊、己

C.董事甲、乙、丙、丁、己、庚

D.董事甲、乙、丙、丁、己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出席及会议制度。根据规定,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时,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本题董事戊在该次会议上曾就该项决议表决时表示了异议,并且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中,仍应承担责任;庚因故未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没有参与该事项的决议,因此也不承担责任。答案应为选项D.

第4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戊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 )。

A.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庚
B.董事甲、乙、丙、丁、戊、己
C.董事甲、乙、丙、丁、己、庚
D.董事甲、乙、丙、丁、己

答案:D
解析:
( 1 )庚根本未参与,免除责任;( 2 )戊表明了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中,免除责任。

第5题:

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过程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对甲公司所欠丁、戊、己、庚的债务达成协议。乙公司承担丁、戊的债务,丙公司承担己、庚的债务。后因丙公司无力承担己、庚的债务而发生纠纷。对乙公司和丙公司达成的债务承担协议对外效力表述错误的是:()

A:该协议无效
B:该协议有效
C:该协议可撤销
D:该协议效力未定

答案:B,C,D
解析:
《民法通则》第44条第2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该法第6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根据法律规定,为保护债权人利益,分立后的法人应对分立前法人所负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作为分立法人的乙、丙两公司关于债务分割的内部协议不能对抗作为第三人的债权人。该协议只对乙公司和丙公司有效力。因此,乙公司和丙公司对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丙公司无力承担,则由乙公司承担,当然乙公司承担后可按协议向丙公司追偿。

第6题:

一家人共有兄弟姐妹七人,但只知道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个人中如下情况:

(1)甲有三个妹妹;

(2)乙有一个哥哥;

(3)丙是女的,她有两个妹妹;

(4)丁有两个弟弟;

(5)戊有两个姐姐;

(6)己也是女的,但她和庚没有妹妹。

请问,这七个人中谁是男性谁是女性?( )

A.乙、丁、戊、庚为男性,甲、丙、己为女性

B.甲、乙、丙、庚为男性,丁、戊、己为女性

C.甲、乙、戊、丙为男性,丁、庚、己为女性

D.甲、乙、戊、庚为男性,丁、丙、己为女性


正确答案:D

第7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戊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 )。

A.董事甲、乙、丙、丁、戊、已、庚

B.董事甲、乙、丙、丁、戊、己

C.董事甲、乙、丙、丁、己、庚

D.董事甲、乙、丙、丁、已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出席及会议制度。根据规定,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时,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本题董事戊在该次会议上曾就该项决议表决时表示了异议,并且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中,不应承担责任;庚因故未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没有参与该事项的决议.因此也不承担责任。答案应为选项D。

第8题:

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过程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对甲公司所欠丁、戊、己、庚的债务达成协议。乙公司承担丁、戊的债务,丙公司承担己、庚的债务。后因丙公司无力承担己、庚的债务而发生纠纷。现问乙公司和丙公司达成的债务承担协议对外效力如何?( )

A.无效

B.有效

C.可撤销

D.效力未定


正确答案:A
A。解析:《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分离后的公司之间对于债务承担的约定仅对内部生效,不具有公示力。仍应承担连带责任。故选A。

第9题:

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过程 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对甲公司所欠丁、戊、己、庚的债务 达成协议。乙公司承担丁、戊的债务,丙公司承担己、 庚的债务,该协议经过了丁、戊、己、庚的同意。后因丙公司无力承担己、庚的债务,己、庚公司向乙公司请求 偿还债务而发生纠纷。现问乙公司和丙公司达成的债 务承担协议效力如何?( )
A.该协议无效 B.该协议有效
C.该协议可撤销D.该协议效力未定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法人分立后的偾务承担问题。在 法人分立后的债务承担问题上,债权人与债务人有协 议的,依照该协议;没有协议的,应由变更后的法人承 担连带责任。本题中,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 乙公司和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达成了协议,且 该协议经过债权人同意,对债权人具有效力。故本题 正确选项为B。

第10题:

(2008年)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

A.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庚
B.董事甲、乙、丙、丁、戊、己
C.董事甲、乙、丙、丁、己、庚
D.董事甲、乙、丙、丁、己

答案:D
解析:
根据规定,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时,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本题董事戊在该次会议上曾就该项决议表决时表示了异议,并且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中,仍应承担责任;庚因故未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没有参与该事项的决议,因此也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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