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教授“果实”的概念时,选用可食用的果实和不可食用的果实进行

题目

教师在教授“果实”的概念时,选用可食用的果实和不可食用的果实进行比较,有利于学生掌握果实的概念,这是运用了()。

  • A、正例与反例配合法
  • B、变式法
  • C、比较法
  • D、直观法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讲果实概念时,不要只选可食的果实(如苹果等),还要选择一些不可食的果实(如橡树子等),这是运用( )

A.概括

B.原型

C.练合

D.变式


正确答案:D

第2题:

讲解果实概念时,既列举可食用的果实,也列举不可食用的果实,以便突出果实都具有种子的本质特征,这种知识概括方式是( )

A.正例与反例

B.比较

C.变式

D.直观


正确答案:C

第3题:

在讲果实的概念时,除选可食的果实(如苹果、西红柿、花生等)外,还选择一些不可食的果实(如橡树子、棉籽等),这是利用了( )

A.反例

B.变式

C.抽象

D.概括


正确答案:B

第4题:

(2004年)在教学中讲授“果实”概念时,既选可食的果实,又选不可食的果实(如棉子等),这样才有利于学生准确地掌握“果实”概念。这是运用了()。
A.正例与反例配合法
B.变式法
C.比较法
D.直观法


答案:B
解析:
答案为B。所谓变式,就是用不同形式的直观材料或事例说明事物的本质属性,即变换同类事物的非本质特征,以便突出本质特征。

第5题:

在教学中讲授“果实”概念时,既选可食的果实,又选不可食的果实(如棉籽等),这样才有利于学生准确地掌握“果实”概念。这是运用了( )。

A.正例与反例配合法

B.变式法

C.比较法

D.直观法


正确答案:B
正例与反例配合法就是肯定正例突出关键消息,否定实例加以鉴别;变式是指概念的肯定实例在无关特征方面的变化,从而突出其本质的、关键特征的方法。比较是从方法学的角度促进知识的概括。直观就是通过对直接感知到的教材直观信息进行加工,从而获得感性知识的过程。

第6题:

讲解果实概念时,既列举可食用的果实,也列举不可使用的果实,以便得出果实都是有种子的本质特征,这钟知识概括方式是( )

A.正例与反例

B.比较

C.变式

D.直观


正确答案:C

第7题:

生姜可食用部分属于()部位。

A.根

B.芽

C.果实

D.根状茎


参考答案:D

第8题:

桑的果实可食用的部位是()

A、种皮

B、果皮

C、花萼

D、胚乳


参考答案:C

第9题:

在教学中讲授“果实”概念时,既选可食的果实,又选不可食的果实(如棉籽等),这样才有利于学生准确地掌握“果实”概念。这是 运用了( )
A、正例与反例配合法
B、变式法
C、比较法
D、直观法


答案:B
解析:
所谓变式,就是用不同形式的直观材料或事例说明本质属性,即变换同类事物的非本质特征,以便突出本质特征。

第10题:

生姜可食用部分属于()

  • A、根
  • B、芽
  • C、果实
  • D、根状茎

正确答案:D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