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居民高某未经市规划行政许可,在自家商店门口搭建一间临时库房,

题目

某市居民高某未经市规划行政许可,在自家商店门口搭建一间临时库房,市规划局、城管局等部门在巡查中发现后下达了限期拆除的通知书,要求高某自行拆除,但高某拒绝拆除。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强制拆除。但是,两天后的一场大雪冰冻导致该临时库房坍塌。根据《行政强制法》,高某临时库房坍塌,市政府应()。

  • A、终结执行
  • B、中止执行
  • C、执行回转
  • D、加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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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李某未经批准在自家门前搭建起几间临街小屋,并将房子卖给陈某作为商店门脸儿,县土地管理局认定李某非法买卖土地,对其作出没收地上建筑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李某不服,起诉到法院。诉讼期间,县土地局将原来的处罚变更为没收地上建筑,取消了1万元罚款的处罚,并动员李某撤诉。李某拒不撤诉,则人民法院应当( )

A.审理原处罚决定

B.审理变更后的处罚决定

C.驳回原告起诉

D.裁定中止诉讼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中被告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见《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0条:“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2题:

某市规划局对某建设项目行政处罚不当,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受害人要求国家行政赔偿,应当向( )提出。

A.市政府
B.市人大
C.市法院
D.市规划局

答案:D
解析:
市规划局

第3题:

陈某未经批准在自家墙外搭建临时建筑,市规划局知道该情况后,责令陈某限期拆除违章建筑,陈某拒不执行。规划局作出强制拆除的决定,事先未通知陈某,在其家中无人的情况下,强制拆除陈某搭建的临时建筑,由于不慎还拆除了陈某原有房屋的厨房。陈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试分析:

(1)规划局是否可以强制执行?为什么?

(2)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3)陈某是否可以提出行政诉讼?为什么?


正确答案:

第4题:

某市政道路经过某小区。该小区居民李某向市规划局申请公开道路及其地下管道规划线路图。市规划局与该市路政局、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沟通、确认后,决定不予公开。李某不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不予公开决定不影响李某的实体权利义务,故李某无权起诉
B:市规划局为被告
C:市规划局、路政局、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为共同被告
D:市规划局为被告,该市路政局、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为第三人

答案: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下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的……”据此,只要申请而未获信息,即可起诉,不需要考虑不予公开决定是否实际影响李某的实体权利义务。故A项“李某无权起诉”的说法错误。该《规定》第4条第4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一)政府信息公开与否的答复依法报经有权机关批准的;(二)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系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三)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的。”所谓“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是指对外决定机关。据此,市规划局决定不予公开前,尽管与该市路政局、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沟通、确认,但被告仍然是市规划局。故B项正确,C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同提起诉讼的行政行为或案件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才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市规划局不予公开决定并不实际影响市路政局、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的权利义务,故D项“市路政局、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为第三人”的说法错误。

第5题:

邻避效应:指居民针对将要建在自家附近、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公共设施所产生的嫌恶心理。出于对健康安全的担心,居民有时会出现高度情绪化的集体抵制甚至抗争行为。
下列不属于邻避效应的是:

A.某市建委召开110千伏变电站建设座谈会,当地居民拒绝参加并多次到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单位上访,强烈反对将变电站建在自家门口
B.半年以来,每到城管委接访日,某村居民就会成群结队赶来上访,要求取消在该村附近建立大型垃圾中转站的计划
C.某地准备建设一个大型的污水处理厂,计划刚一披露就遭到了当地居民的强烈反对
D.某酒店准备扩建自己的停车场,与周围居民进行了多次协商,始终没能达成一致,最终放弃了扩建计划

答案:D
解析:
邻避效应的定义要点是:针对建在自家附近、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公共设施产生的嫌恶心理。A、B、C三项均符合定义;D项停车场不会造成环境污染,不符合定义。故答案选D。

第6题:

下列各项中,救助站可以给予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是( )。

A.在某村流浪乞讨的农村居民肖某

B.在某市流浪乞讨的农村居民杨某

C.在某村流浪乞讨的城市居民李某

D.享受低保但仍在某市街头乞讨的城市居民邓某


正确答案:B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的对象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由此可知, B项中的杨某是救助站可以给予救助的对象。

第7题:

老丁将自家临街的一间房屋改为商店,里面的一间房屋用于居住,并办理了合法经营手续。前不久,有消费者举报老丁商店有假冒商品出售,经查,举报属实。对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作出的行为是

A.查封商店并扣留假冒商品
B.冻结商店或老丁的银行账户
C.没收商店的营业收入
D.责令老丁暂停营业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六条规定: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 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 依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执行; 法律、 法规未作规定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 没收
违法所得、 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 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吊销营业执照: (二) 在商品中掺杂、 掺假, 以假充真, 以次充好, 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 · · · · ”
AB 项错误, 采用查封、 扣押、 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是对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 而老丁商店销售假冒商品已经查证属实,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直接做出行政处罚, 而非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C 项错误,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做出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 但不得没收商店的营业收入。
D 项正确, 如果情节严重,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做出责令暂停营业的处罚。

第8题:

某市甲区居民徐某未经批准在乙区非规划区内建房,被乙区城建局勒令拆除。徐某不予理睬,乙区城建局欲申请法院强制拆除,应向( )提出申请。

A. 甲区法院 B. 乙区法院

C. 该市法院 D. 甲区和乙区法院均可


正确答案:B

第9题:

某市区有一工业库房,现根据城市规划和市场需求,拟改为百货商店。需评估该仓库的公开市场价值,最适宜采用( )进行评估。

A.市场法
B.成本法
C.剩余法
D.收益法

答案:C
解析:
剩余法适用于待拆迁改造的再开发不动产的评估。该工业厂房需要更新改造,项目没有正式实施,且更新改造后的不动产具有收益性,最适合采用剩余法。

第10题:

某市规划局根据甲企业申请颁发给关于建设厂房的规划许可证,附近居民刘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中,市规划局怠于提供规划许可的规范性依据和证据,但甲企业向法院提交了其向市规划局申办规划许可的全部材料。法院对甲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查,认定市规划局颁发给甲企业的规划许可合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在诉讼中,甲企业应当停止建设厂房
B.甲企业提供证据是其承担举证责任的表现
C.因市规划局怠于举证,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撤销规划该施工许可
D.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刘某的诉讼请求

答案:D
解析:
行政行为被起诉,不影响其拘束力,故甲企业认可继续建设其厂房,故A项错。甲企业为本案第三人。在行政诉讼中,第三人不承担举证责任,故B项错。《行政诉讼法》第34条第2款规定:“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行政许可案件规定》第8条第2款规定:“第三人提供或者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能够证明行政许可行为合法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中,甲企业为第三人,其提供的证据表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故D项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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