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因涉嫌超生被其所在甲市乙县丙乡政府罚款2000元,后丙乡与邻

题目

李某因涉嫌超生被其所在甲市乙县丙乡政府罚款2000元,后丙乡与邻近甲市丁县戊乡合并为戌乡并划归丁县管理。若李某欲申请行政复议,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可以戊乡人民政府为复议机关
  • B、可以丁县人民政府为复议机关
  • C、可以甲市人民政府为复议机关
  • D、可以戌乡人民政府为复议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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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张某户籍所在地为甲市乙县,张某去丙县看望好友李某,并在该李某家居住数日,后张某被诊治感染了甲流,丙县卫生局将张某在丁县医院强制隔离了10天。张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县和丁县法院对本案均具有管辖权

B.丙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C.张某分别向乙县和丁县法院提起诉讼,则有先立案的法院受理本案

D.张某直接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院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AB
82.【答案】AB 【考点】行政诉讼管辖【解析】 按照《行政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强制隔离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原告所在地和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具有管辖权。同时按照《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条的解释,“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此外,按照级别管辖的原则,本案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所以本案中,乙:丙、丁三县法院具有管辖权,A、B选项均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0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一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是由最先受到起诉状的法院管辖,而不是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所以c选项错误。D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以案件重大复杂为由或者认为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决定自己审理;(三)书面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中级人民法院有3种选择权,D选项的提法只是其中一种,过于绝对了,所以予以排除。

第2题:

在一次由甲省乙市丙县卫生局与质监局合展开的联合市场整顿行动中,李某被停业整顿,李某表示不服,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_

A.李某可向丙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李某可向乙市卫生局申请行政复议

C.李某可向乙市质监局申请行政复议

D.李某可向甲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参考答案:BCD

第3题:

李某居住在甲县,在乙县盗窃后流窜至丙市的丁县抢劫,并将两名受害人杀死。丁县公安机关侦破了此案,并将李某逮捕归案。本案的管辖法院是()。

A.甲县人民法院

B.乙县人民法院

C.丁县人民法院

D.丙市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D

第4题:

李某户籍所在地是甲市E区,工作单位所在地是甲市D区。2006年3月李某在乙市出差时因涉嫌嫖娼被乙市C区公安分局传唤,后被该公安分局以嫖娼为由处以罚款500元。在被处罚以前,李某被留置乙市B区两天。经复议李某对罚款和留置措施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①甲市E区人民法院

②甲市D区人民法院

③乙市C区人民法院

④乙市B区人民法院

A.②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④


正确答案:B
117.【答案】B。参阅《行政诉讼法》管辖章节。

第5题:

甲县的李某与乙县的张某在丙县签订了一份合同,将李某位于丁县的商品房卖给张某。后李某反悔,打电话告诉张某已将该住房卖给他人并且已经过户,张某想追究李某的法律责任,应向何地法院起诉?()

A、甲县

B、乙县

C、丙县

D、丁县


参考答案:A

第6题:

李某居住在甲县,在乙县盗窃后流窜到丙市的丁县抢劫,并将两名受害人杀死。丁县公安机关侦破了此案,并将李某逮捕归案。本案的管辖法院是()。

A、甲县人民法院

B、乙县人民法院

C、丁县人民法院

D、丙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第7题:

李某对其所在地甲省乙市丙县的工商局的罚款行为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则李某可向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

A.甲省人民政府

B.乙市人民政府

C.丙县人民政府

D.乙市工商局


参考答案:CD

第8题:

李某系甲县农民,2006年到乙市打工期间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在讯问过程中,李某供述其还在2004年至2005年间在甲县实施抢劫行为多次,共抢劫财物价值5万余元;还在甲县对邻居张某敲诈勒索,迫使其将5000元人民币交给了后来到丙县打工的李某。本案中,对李某享有刑事审判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甲县人民法院

B.乙市人民法院

C.丙县人民法院

D.只有甲县或乙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ABC
本题考查我国刑诉法关于审判管辖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刑诉法解释》第2条规定:“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本案中,李某在乙市实施了盗窃罪行为,在甲县实施了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行为,因此甲县、乙市法院都有管辖权。但由于敲诈勒索罪是财产犯罪,根据《刑诉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犯罪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地都是犯罪地,因此本案的正确答案是ABC。可见,《刑诉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实际上是对刑事诉讼法的扩张解释。当几个法院同时对一个案件享有管辖权时就发生了管辖权竞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9题:

某乡政府为落实县计生委下达的超生罚款文件,对没有超生的李某等30余户村民作出罚款处罚决定。被拒绝后,乡派出所采取每户一人被关押的方式逼迫各户交纳罚款。李某等村民提起行政诉讼应以( )为被告。

A.县政府

B.乡政府

C.乡派出所

D.县公安局


参考答案:BD

第10题:

(2018年)某危险品运输船只突发沉船事故,有危险品流入河道内。事发地点属甲市乙县辖区,事发后甲市乙县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然而,被污染水域已扩大到下游本省丙市丁县。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应当由( )。

A.乙县负责,丁县配合
B.乙县和丁县共同负责
C.甲市负责.丙市配合
D.甲市和丙市共同负责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体制。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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