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因占道经营被某市执法局罚款。2004年4月13日,执法

题目

李某因占道经营被某市执法局罚款。2004年4月13日,执法局派员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到李某家中,李某拒绝签收,工作人员将决定书带回。5月23日,执法局再次派员并邀请当地居委会干部黄某,又将决定书送到李某家,李某仍拒绝签收,于是工作人员将决定书依法留置在李某家中。同年7月5日,李某因不服罚款决定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8月22日,市政府以李某的申请超过法定申请复议期限为由,作出复议终止的决定。 由于李某拒绝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此,5月23日工作人员将决定书依法留置在李某家中,可以视为该处罚决定书未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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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区城管执法局.以甲工厂的房屋建筑违法为由强行拆除,拆除行为被认定违法后,甲工厂要求某区城管执法局予以赔偿,遭到拒绝后向法院起诉。甲工厂除提供证据证明房屋损失外,还提供了甲工厂工人刘某与当地居民谢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被拆除时。房屋有办公用品、机械设备未搬出,应予赔偿。某区城管执法局提交了甲工厂工人孝某和执法人员张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内没有物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不能因李某为甲工厂工人而不采信其证言

B.法院收到甲工厂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由经办人员签名并加盖法院印章

C.张某的证言优于谢某的证言

D.在庭审过程中,甲工厂要求刘某出庭作证,法院应不予准许


正确答案:A
[考点]证据的审垓认定、提供证据的要求、行政诉讼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
[解析]《证据规定》第57条规定:“下列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一)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二)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三)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四)当事人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形成的未办理法定证明手续的证据材料;(六)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七)被当事人或者他人进行技术处理而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八)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九)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该法第58条规定,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我国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并不因为证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而不采信其证育,只是限制其证据的证明力。因此。本题中李某的证言并不能仅因其是甲厂工人而不予采信。A项正确,是应选项。
依据《证据规定》第63条:“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认定:(一)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二)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予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和证人证言;(三)原件、原物优子复制件、复制品;(四)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五)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六)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七)其
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八)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九)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本题中,张某的证言和谢某的证言之间的关系并不属于上述情况中的任何一种。两证人的证言效力相同,因此。并不存在张某的证言优于谢某的证言。C项错误。
《证据规定》第20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页数、件数、种类以及收到的时间等,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可见,法院在出具证据收据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即可,并不需要加盖法院印章。B项错误。本知识点在2004年已考查过,考生适当注意。
对证人进行交叉询问,是审查证人证言必要而有效的方式。一般而言,证人均应当出庭作证。并接受当事人言词询问。我国法律关于当事人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有时限的规定。依据《证据规定》第43条,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本题中甲工厂在庭审过程中要求刘某出庭作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并不是必然地不予准许。因此D项错误。

第2题:

隶属于某市交通局的机动车执法大队认为张某的行为违法,并向张某出具了加盖某市交通局公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数额为5000元。张某不服,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起诉前,该机动车执法大队整体划归某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问题:(1)该行政处罚在正式做出前,是否应告知张某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为什么?(2)本案的被告应是谁?为什么?


参考答案:答:(1)应该告知。因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2)本案的被告是某市交通局。因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是某市交通局作出的,而不是某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第3题:

市物价局执法人员在进行物价执法检查时发现,个体工商户李某经营的商店有部分商品未明码标价,遂对其处以500元罚款,李某请求执法人员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市物价局执法人员王某说道:“罚你500算少的,够便宜你了,当场处罚要什么处罚决定书?”,李某对此处罚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市物价局执法人员下列行为不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是?( )

A.在作出决定前告知李某处以罚款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B.充分听取李某陈述和申辩

C.因李某不服申辩而加收罚款

D.市物价局指派两名执法人员对李某商店进行检查


参考答案:C

第4题:

王某被区执法局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王某不服向市执法局申请复议,市执法局维持了原处罚决定。王某应以()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 A、区执法局
  • B、市执法局
  • C、区、市执法局为共同被告
  • D、由王某任意选择区执法局或者市执法局之一

正确答案:A

第5题:

清晨杨某推着小车在街边卖早点,被市综合执法局执法队员肖某和李某发现,认为其系无照经营,不符合卫生管理和市容管理规定,鉴于杨某流动经营,不当场处罚以后难以找到他,遂口头作出罚款100元的规定,杨某辩解说家里有营业执照,忘了带来,肖某和李某认为杨某属于强词夺理,根本不愿听其陈述和申辩。对于该行政处罚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行政处罚决定无效,杨某可以拒绝
B:该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杨某可以拒绝
C: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杨某可以缴纳罚款后直接提起诉讼
D:该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杨某可以在缴纳罚款后,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C
解析:
具体行政行为不成立是指其不具备法定的外在表现形式。不成立的具体行政行为,当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当事人仍然可以对此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法》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第31、32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题中行政行为由于缺乏形式要件,依法不能成立,因此C项是正确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是指已经依法成立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违法因素。具体行政行为无效是指已经依法成立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明显重大违法的情形而依法归为无效。因此A、B、D项错误。

第6题:

下列哪种行为应依法追究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

A、某市农业局局长张某以推广费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

B、某市住建局党委书记李某指定两家检测公司作为辖区内建筑材料质量定点检测机构

C、某市执法局与一建筑公司签订了合同,合同履行完后,执法局一直拖欠工程款

D、某市农业局王某利用职务便利,在该局招投标过程中将掌握的招投标信息事先告知某参与投标的公司


参考答案:ABCD

第7题:

某区城管执法局以甲工厂的房屋建筑违法为由强行拆除,拆除行为被认定违法后,甲工厂要求某区城管执法局予以赔偿,遭到拒绝后向法院起诉。甲工厂除提供证据证明房屋损失外,还提供了甲工厂工人刘某与当地居民谢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被拆除时,房屋有办公用品、机械设备未搬出,应予赔偿。某区城管执法局提交了甲工厂工人李某和执法人员张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内没有物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不能因李某为甲工厂工人而不采信其证言

B.法院收到甲工厂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由经办人员签名并加盖法院印章

C.张某的证言优于谢某的证言

D.在庭审过程中,甲工厂要求刘某出庭作证,法院应不予准许


正确答案:A

第8题:

对本案中张某的损失,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因牌匾被拆除带来的损失应由张某承担

B.张某可以就拆除牌匾产生的损失要求国家赔偿

C.张某请求国家赔偿应首先向区行政执法局单独提出

D.张某可以在不服区行政执法局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正确答案:A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提出国家赔偿。故B项表述正确。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故CD项表述正确。

第9题:

某市辖区的交警李某以王某闯红灯当场作出50元罚款的决定,并要求王某当场缴纳。下列哪一选项正确?()

A:交警李某无权当场收缴
B:对王某的罚款决定书,李某无需签名或者盖章,由区交管局盖章
C:交警李某收缴王某50元罚款,须出具区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D:李某应当向王某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答案:D
解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7条第1款规定:“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第108条第2款规定:“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据此,只要交警当场作出200元以下罚款,且受处罚人无异议的,即可当场收缴。A项称绝对无权当场收缴的说法是错误的。《行政处罚法》第34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根据上述规定,当场作出的处罚决定书必须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故B项错误。根据上述第1款规定,D项显然正确。《行政处罚法》第49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据此,罚款收据应当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故C项错误。

第10题:

杨某推着小车在街边卖早点,被市综合执法局执法队员李某和肖某发现 其无照经营,不符合卫生管理规定和市容管理规定。鉴于杨某属于流动 经营,李某和肖某口头作出罚款100元的决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李某和肖某口头作出罚款决定合 法
  • B、李某和肖某可以当场作出罚款决 定
  • C、鉴于杨某属于流动经营,李某和 肖某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 D、因李某和肖某不遵守法定程序, 故处罚决定无效

正确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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