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在换届选举中被提拔为市属某单位副职,依据2014年1月14日

题目

刘某在换届选举中被提拔为市属某单位副职,依据2014年1月14日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刘某任现职的试用期为()。

  • A、半年
  • B、一年
  • C、一年半
  • D、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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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刘某与张某办理结婚登记后并未举行结婚仪式,两个月后刘某遇车祸死亡,则张某()

A、经刘某的单位同意,可以继承刘某遗产

B、经刘某的父母同意,可以继承刘某遗产

C、能以配偶的身份继承刘某遗产

D、能以共同居住人的身份继承刘某遗产


参考答案:C

第2题:

2006年7月,某高校学生刘某到某贸易中心所属的超级市场购物,当刘某购物要离开时,超市的工作人员怀疑刘某拿了超市的东西,要刘某留下。随后,超市保安部门对刘某进行盘间并对刘某进行搜身,结果一无所获。刘某因此侮辱受到很大刺激。为讨回公道,刘某向某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某贸易中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问题:(1)本案中,被告侵犯了原告刘某的哪项权利?

(2)原告刘某可以请求获得何种民事救济,有何法律依据?


参考答案:(1)本案中被告贸易中心的行为对原告刘某的获得尊重权造成了侵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本案中,大学生刘某既受到超级市场的无端怀疑,又受到盘查和搜身,使刘某的发格尊严受到了极大的伤害。该超级市场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也是对自己所承担义务的违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因此,刘某可以请求该超级市场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予以适当的赔偿。

第3题:

刘某由所在工作单位安排,承接了一个国家软科学研究项目,在工作期间出版了一本有关企业管理方面的专著并获稿费15000元,此稿酬应归谁所有?()

A.应全部归刘某所在单

B.归刘某所有,由刘某所在单位缴纳所得税

C.归刘某所有,但刘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D.归刘某所在单位,但应拿出一部分奖励刘某


参考答案:C

第4题:

在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村民刘某发现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名单中遗漏了同村村民张某的名字,遂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认为,刘某不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无权提起申诉,故驳回了刘某的申诉,刘某不服诉至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张某、刘某和选举委员会的代表都必须参加诉讼
B:法院应该驳回刘某的起诉,因刘某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C:选民资格案件关系到公民的重要政治权利,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D:法院对选民资格案件做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对此提起上诉

答案:B
解析:
【考点】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与受理【详解】选民资格案件是指公民对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资格名单有不同意见,向选举委员会申诉后,对选举委员会就其申诉所作的决定仍然不服,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除与特别程序中其他案件的审理程序存在共同之处外,还具有以下特点: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是一种特殊类型的诉讼程序;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以公民对选民名单的申诉为前置程序;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仅解决选民资格问题;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与裁判均有时间限制。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据此可以发现,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人的范围非常广泛,并不一定是选民名单所涉及的公民本人,其他任何公民认为选民名单有错误的,也可以对选民名单进行申诉,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起诉人并不一定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B项说法错误,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82条第2款规定,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故A项说法正确,不应选。第178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根据这一规定,C、D两项说法都是正确的,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B。

第5题:

刘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不久后刘某与妻子到外地学习,拜托刘某的姐姐替他们照看家中事务。某日,刘某的姐姐外出时忘记锁门,导致刘某家中被窃,财物遭受损失。下列关于保险公司责任承担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于刘某的姐姐存在过错,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B.由于刘某的姐姐存在过错,保险公司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C.由于刘某的姐姐存在过错,保险公司对刘某履行赔偿义务后,享有向刘某的姐姐进行追偿的权利

D.保险公司应当对刘某进行赔偿,且不得向刘某的姐姐追偿


参考答案:D
解析:我国保险法对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进行了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但是保险法对此也作出了相应的限制,即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除故意造成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其行使代位求偿权。

第6题:

袁某的一头牛从牛圈中跑出,被刘某发现。刘某将牛牵回家关进自家的牛圈,打算第二天再寻找失主。但是一直未找到,一年后老牛生了一只小牛,之后老牛却在一次台风中被吹倒的大树压死。刘某卖牛肉得款200元,花费人工费50元。此时袁某得知牛在刘某处过来要牛。以下正确的是:( )

A.袁某有权要求刘某赔偿损失

B.袁某有权要求刘某偿还牛肉款及小牛

C.袁某有义务偿还刘某支出的人工费用50元及饲养费

D.袁某有权拒绝给付刘某饲养费


正确答案:BC
「考点」善意占有;占有的效力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243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第244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本题中刘某对牛的占有是善意占有,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将牛肉款及小牛返还给袁某,并且袁某有义务偿还刘某支出的人工费用50元及饲养费,因此答案是BC。

第7题:

   判断题:某地结婚随礼朋友同事间一般为1000元,某单位领导刘某结婚时,收了其下属单位贾某送来的10000元的随礼。刘某此种行为应受到党纪处分.


对,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按照83条处理。

第8题:

刘某上班时路经某单位围墙外边时突然狂风大作,已显倾斜的围墙被风刮倒,刘某被砸伤。对此应由( )承担赔偿责任。

A.刘某自己

B. 某单位

C. 刘某与某单位共同

D.刘某的父母


正确答案:B
此题案例属特殊侵权行为责任中的建筑物等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其归责原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第9题:

刘某由所在工作单位安排,承接了一个国家软科学研究项目,在工作期间出版了一本有关企业管理方面的专著并获稿费15000元,此稿酬应()。

A:全部归刘某所在单位
B:归刘某所有,由刘某所在单位缴纳所得税
C:归刘某所有,但刘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D:归刘某所在单位,但应拿出一部分奖励刘某

答案:C
解析:
职务作品是指为完成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稿酬属于著作权的财产权利的范畴,应归刘某所有。稿酬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刘某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应由刘某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10题:

在民事执行中,被执行人朱某申请暂缓执行,提出由吴某以自有房屋为其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法院作出暂缓执行裁定,期限为6个月。对于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朱某仍不履行义务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刘某应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B: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时刘某方能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C: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刘某债权时法院方能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D: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答案:D
解析:
《民诉意见》第270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被执行人朱某提出由吴某以自有房屋为其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那么该项执行担保的担保财产为吴某自有房屋。对于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朱某仍不履行义务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直接裁定执行吴某的担保财产——吴某自有房屋,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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