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故意杀人一案被移送到某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检察院依法告知马

题目

马某故意杀人一案被移送到某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检察院依法告知马某有权委托辩护人参加诉讼,而马某因家境贫寒,无能力聘请律师,请求检察机关为其指定辩护人。请问马某的请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徐某是甲国驻乙国X市的领事官员,其下列哪些行为可以享受领事豁免权?( )

A.徐某驾车外出公干违规逆行

B.徐某主动起诉乙国公民马某,但被马某反诉

C.徐某故意杀人

D.徐某执行公务时损坏他人财物


正确答案:AD
78.答案:A、D 考点:领事人员酌特权与豁免权及其例外讲解:领事官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不受接受国的司法和行政管辖,所以A、D正确。例外情况包括:(1)因领事官员或领事雇员并未明示或默示以派遣国代表身份而订立契约所发生的诉讼;(2)第三者因车辆船舶或航空器在接受国内所造成的意外事故而要求损害 赔偿;(3)领事官员主动起诉引起的与本诉直接有关的反诉;(4)领事人员犯重罪的。

第2题: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的胡某故意杀人、盗窃案,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后,应当如何处理?( )。

A.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

B.全案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C.盗窃罪由本院审查起诉,故意杀人罪的材料很回公安机关

D.盗窃罪由本院审查起诉,故意杀人罪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正确答案:B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48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认为属于同级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者报送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第4款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第3题:

张某故意伤害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张某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刑罚,决定不起诉。公安机关如果认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错误,依法可以作出什么处理?( )。

A.请求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B.请求上一级公安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C.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议

D.要求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复议,意见不被接受时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正确答案:D
《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不同主体对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是历年司法考试的高频考点,请考生认真复习。

第4题:

何某经人介绍与马某按当地风俗举行结婚仪式后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因双方生活方式不和,马某回到娘家居住。何某多次到马某娘家劝其回家,遭马某拒绝。何某恼羞成怒,怀恨在心,产生报复马某一家的念头。三日后晚10时许,何某留下遗书后,携带事先自制的炸药包、炸药瓶等爆炸物至马某家潜伏。次日凌晨4时许,何某用细线将一炸药瓶吊至马某家的厨房天窗内,并随即引爆,致使马某弟弟因房屋倒塌窒息死亡,马某的父母和马某受轻伤。何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
A.爆炸罪
B.故意杀人罪
C.爆炸罪和故意杀人罪
D.想象竞合犯


答案:A
解析:
本案属于法条竞合犯,何某基于一个杀人的故意而实施了爆炸行为,同时触犯了爆炸罪和故意杀人罪两个法条。按照对法条竞合犯的一般处理原则,应以爆炸罪定罪处罚。

第5题:

第 5 题 刘某逼迫马某(女)卖淫,马某不同意,刘某就殴打马某,马某被打掉了三颗牙齿,而后,马某被刘某打急了,跳窗而逃,但很快叉被刘某抓回来,刘某气急败坏,抡起棍子就将马某的小腿打成骨折,马某不得不就范,在本案中,刘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

A.故意伤害罪

B.强迫卖淫罪

C.容留卖淫罪

D.故意伤害罪与强迫卖淫罪,实行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D

第6题:

南口县公安局在对陈某的盗窃案侦查终结时发现陈某另有杀人嫌疑,但此时对陈某的侦查羁押期限已届满。鉴于需对该杀人案进行侦查,公安局决定对陈某继续羁押,并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此时公安局应如何履行法律手续?( )。

A.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B.报经人民检察院批准

C.不必告知人民检察院

D.报上级公安机关批准


正确答案:A
《六机关规定》第32条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不再经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人民检察院可以进行监督。”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第7题:

张某因抢劫罪被立案侦查,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突然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人民检察院下列哪种处理方式是正确的?( )

A.人民检察院可以中止审查

B.人民检察院应当中止审查

C.人民检察院应当继续审查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D.人民检察院应当终止审查


正确答案:A
30.答案:A 考点:审查起诉阶段中止审查的运用讲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73条规定:“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潜逃或者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民检察院可以 中止审查。”“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对潜逃犯罪嫌疑人可以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因此,本题应选A。

第8题:

犯罪嫌疑人马某涉嫌盗窃与故意杀人两罪,某县公安局在侦查终结移送该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县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

A.对盗窃罪审查起诉,将故意杀人罪的案件材料移送至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B.将两罪均移送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C.两罪均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D.报请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决定


参考答案:B

第9题:

第 35 题 张某涉嫌故意杀人,李某为张某委托了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李某不能查阅、摘抄、复制的材料是:(  )

A.关于张某故意杀人的证人证言

B.检察院签发的对张某的逮捕证

C.检察院对张某的起诉意见书

D.批准逮捕决定书


正确答案:A
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有阅卷权,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而查阅证人证言则是辩护律师要到审判阶段才具有的权利。

第10题:

吴某涉嫌受贿60万元,由某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吴某在该县城有一套住房,由于身体原因,检察院于2016年2月15日对吴某决定监视居住,马某根据吴某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2016年4月15日,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案件后决定对吴某实施逮捕。2016年5月26日,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并依法判决吴某有期徒刑10年。关于吴某和马某的诉讼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选项是:

A.马某会见被监视居住的吴某,应当经执行机关许可
B.马某认为吴某的监视居住期满或不应继续监视居住的,有权向有关机关申请解除监视居住
C.马某会见被监视居住的吴某时不被监听
D.马某在会见吴某时,可以向其核实是否构成受贿的证据

答案:A,D
解析: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37条、《高检规则》第45条、《高法解释》第48条的规定,在监视居住期间,辩护律师可以会见和通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他辩护人须经法院、检察院许可。但是,如果是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会见应当得到检察院的批准,而本题没有说明是哪一种形式的监视居住,因此,A表述错误,是正确答案。按照《高检规则》第128条、《高法解释》第137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认为监视居住期满或不应继续监视居住的,有权向检察院、法院申请解除监视居住。因此,B表述正确。按照《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五款的规定,监视居住期间,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因此,C表述正确。如果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无权向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但自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直至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则有权依法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证据。可见,D表述错误。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