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许可的审理期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题目

关于行政许可的审理期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如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可以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许可决定
  • B、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 C、行政机关不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 D、依法应当先经下级审查后报上级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应当自受理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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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关于设定行政许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较大市政府规章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B.省政府规章设定行政许可最长期限为2年

C.国务院部门规章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D.省政府规章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参考答案:AC

第2题:

关于期间的计算,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二第29题)

A.因被告人脱逃而中止审理的期间,计入审理期限

B.法院对提起公诉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C.被告人要求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自合议庭同意而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计入审理期限

D.因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调取新的证据而延期宙弹均隅不计,宙弹期限


正确答案:D

第3题:

关于期间的计算,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被告人脱逃而中止审理的期间,计入审理期限

B.法院对提起公诉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C.被告人要求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自合议庭同意而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计入审理期限

D.因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调取新的证据而延期宙弹均隅不计,审理期限


正确答案:D
[考点]期间的计算[解析]《刑诉解释》第181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糟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人审理期限。”据此.被告人逃脱而中止审理的期间不应计人审理期限.选项A错误。《刑诉解释》第11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决定是否受理,应当在七日内审查完毕。对于人民检察院建议按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决定是否受理,应当在三日内审查完毕。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计人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据此.对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的期限应当计入审理期限,选项B错误。《刑诉解释》第165条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重新委托的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分别情形作出处理:(一)被告人是成年人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二)被告人具有本解释第兰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准许。依照本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本条第一、二款规定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或者辩护律师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时间不计入审限。”据此,被告人要求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自合议庭同意而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不应计入审理期限。选项C错误。《刑诉解释》第156条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应当提供证人的姓名、证据的存放地点,说明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要求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理由。审判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认为可能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应当同意该申请,并宣布延期审理;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理由并继续审理。依照前款规定延期审理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延期审理能时间不计入审限。”因此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调取新的证据而延期审理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选项D正确,为应选项。[难度系数]**

第4题:

关于行政诉讼的案件的一般审理期限,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第一审适用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第二审的审理期限为2个月
B.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1个月,第二审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
C.第一审适用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为6个月,第二审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
D.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45日,第二审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

答案:C
解析:
参见《行政诉讼法》第81条、第83条、第88条。

第5题:

关于期间的计算,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 A.因被告人脱逃而中止审理的期间,计入审理期限 B.法院对提起公诉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C.被告人要求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律师为其辩护的,自合议庭同意而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计入审理期限 D.因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调取新的证据而延期审理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正确答案:D
最高法院《刑诉解释》第181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痰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因此,A选项错误。该解释第118条规定:人民法院时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计入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因此,B选项错误。该解释第165条第4款规定:“……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或者辩护律师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时间不计入审限。”因此,C选项错误。(注意:2012年3月14日全国人大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改。将指定辩护改为了法律援助机构指派辩护,见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第34条)该解释第156条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的,审判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认为可能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应当同意该申请,并宣布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因此,D选项正确。需要说明的是,刑事诉讼期间的特殊计算,主要包括重新计算和不予计算两种方式.所涉及法条规定巨多。一般而言,如果出现了程序倒流(如补充侦查)等特殊情形下,期间往往是重新计算;而如果是法院之外的原因造成的中止、延期等程序障碍情形,则往往是不计入审理期限。

第6题:

关于期间的计算,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被告人脱逃而中止审理的期间,计入审理期限

B.法院对提起公诉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C.被告人要求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自合议庭同意而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计入审理期限

D.因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调取新的证据而延期审理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正确答案:D

第7题:

下列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的审限,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审结

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发现案情复杂的,可以申请延长审理期限

C.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发现案情复杂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D.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


参考答案:C, D

第8题:

关于刑事案件的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延期审理适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中止审理适用于法院受理案件后至作出判决前

B.导致延期审理的原因是庭审自身出现障碍.因而不停止法庭审理以外的诉讼活动,导致中止审理的原因是出现了不能抗拒的情况,使诉讼活动无法正常进行,因而暂停诉讼活动

C.延期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具有可预见性,中止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往往无法预见

D.不论延期审理还是中止审理,其时闻都计入审理期限


正确答案:ABC
[考点]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的区别[解析]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是对法庭审理中特殊情形的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两者的主要区别是:(1)时间不同。延期审理仅适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而中止审理适用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前。选项A的说法正确。(2)原因不同。导致延期审理的原因是庭审自身出现障碍.因此不停止法庭审理以外的诉讼活动;而导致中止审理的原因则是出现了不能抗拒的情况,使诉讼活动无法正常进行而暂停所有诉讼活动。选项B的说法正确。(3)再行开庭的可预见性不同。延期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审理的时间是可以预见的;而中止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往往无法预见。选项C正确。(4)文书形式不同。延期审理用决定;而中止审理用裁定。《刑诉解释》第181条第3款规定,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而一般情况下,延期审理的期限是要计入审理期限的。。可见,选项D“不论延期审理还是中止审理.其时间都计入审理期限”的说法是错误的。但是有一个特例需要考生注意。即《刑诉解释》第165条第3款规定的,依照本解释第164条、本条钙1、2款规定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或者辩护律师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时间不计入审限。这是延期审理不计入审限的特例,考生务必牢记,其往往是考点所在。[难度系数]**

第9题:

关于刑事案件的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延期审理适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中止审理适用于诉讼进行过程中
B.导致延期审理的原因是庭审自身出现障碍,因而不停止法庭审理以外的诉讼活动,导致中止审理的原因是出现了不能抗拒的情况,使诉讼活动无法正常进行,因而暂停诉讼活动
C.延期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具有可预见性,中止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往往无法预见
D.不论是延期审理还是中止审理,其时间都计入审理期限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延期审理与中止审理。延期审理,是指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遇有足以影响审判进行的情形时,法庭决定延期审理,待影响审判进行的原因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情况影响了案件的正常进行,而决定暂停审理,待其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中止审理和延期审理不同,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时间不同。延期审理仅适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而中止审理适用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至作出判决前。第二,原因不同。导致延期审理的原因是诉讼自身出现了障碍,其消失依赖于某种诉讼活动的完成,因此延期审理不能停止法庭审理以外的诉讼活动;而导致中止审理的原因是出现了不能抗拒的情况,其消除与诉讼本身无关,因此中止审理将暂停一切诉讼活动。第三,再行开庭的可预见性不同。延期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可以预见,甚至当庭可以决定;但中止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往往无法预见。第四,时间是否计入审理期限不同。《刑事诉讼法》第205条规定,依照本法第204条第(2)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第206条第2款规定,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因此,本题中A、B、C项的说法都是正确的,当选。D项的说法错误,不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ABC。

第10题:

下列关于上诉案件的审理,说法正确的是(  )。

A.书面审理是原则,开庭审理是例外
B.开庭审理是原则,书面审理是例外
C.只有书面审理
D.只有开庭审理

答案:B
解析:
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有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两种方式。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也可以开庭审理,当事人对原审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议的,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楚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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