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食品、药品犯罪认定正确的有()A、甲销售假药,但该药不会对人体健康直接造成危害,如对甲以销售假药罪处罚比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处罚轻,应当对甲以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B、乙以低价大量收购某地病死的鸡,冒充合格鸡肉销售给快餐店。乙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C、丙收购火锅店废弃的底料油脂,生产出食用油。丙构成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D、丁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销售金额达5万元。丁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题目

下列关于食品、药品犯罪认定正确的有()

  • A、甲销售假药,但该药不会对人体健康直接造成危害,如对甲以销售假药罪处罚比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处罚轻,应当对甲以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
  • B、乙以低价大量收购某地病死的鸡,冒充合格鸡肉销售给快餐店。乙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C、丙收购火锅店废弃的底料油脂,生产出食用油。丙构成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 D、丁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销售金额达5万元。丁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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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行为人生产、销售假药,既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告伪劣产品罪的,应当依照______定罪处罚。


参考答案处罚较重的规定

第2题:

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下列哪些判决是正确的?( )(2014年)

A.甲销售的假药无批准文号,但颇有疗效,销售金额达500万元,如按销售假药罪处理会导致处罚较轻,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B.甲明知病死猪肉有害,仍将大量收购的病死猪肉,冒充合格猪肉在市场上销售。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C.甲明知贮存的苹果上使用了禁用农药,仍将苹果批发给零售商。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D.甲以为是劣药而销售,但实际上销售了假药,且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法院以销售劣药罪定罪处罚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A项,刑法上的假药,既包括成分有假的事实上的假药,也包括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法律上的假药。甲销售的假药没有批准文号,就是法律上的假药,即使该药有疗效,也侵犯了药品监管秩序,成立销售假药罪。《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甲销售的假药颇有疗效,并未造成严重后果,认定为销售假药罪的,是在有期徒刑3年以下进行定罪处罚;但其销售金额已达500万元,按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的,则要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以上。通过比较法定刑得知,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要重于销售假药罪。故A项正确。
B项,《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二)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据此,甲销售病死猪肉的,成立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故B项错误。
C项,《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2款规定,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因为是禁用的农药,所以对人体健康已经不单是不够安全的问题,而是毒害人体健康的问题。故C项正确。
D项,甲出于销售劣药的故意实际上销售了假药,属于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由于主观上没有销售假药的故意,因此不能认定为销售假药罪。按照主客观相一致原则,二罪可以重合在轻罪的范围内,应认定为销售劣药罪。故D项正确。

第3题:

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或者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以()定罪处罚。

A、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B、非法经营罪

C、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D、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参考答案:C

第4题:

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蒋某生产假药,货值金额达20多万元,尚未销售即被查获。蒋某的行为触犯生产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B:钱某明知李某生产的食品掺有少量有毒物质,但不会致命,遂大量购进并转销给多家’小卖部出售,导致多人中毒。钱某与李某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共犯
C:阮某投放“毒鼠强”毒死李某羊圈里面的200只羊,随后将其拉到市场销售,非法获利5万元。丙的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数罪并罚
D:姜某生产、销售假药,导致严重结果,但丁一直以为自己生产、销售的属于劣药。由于丁没有认识到自己在生产、销售假药,故不成立生产、销售假药罪,也不成立其他犯罪

答案:B,C,D
解析:
【考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详解:选项A:蒋某生产假药,构成生产假药罪。蒋某生产的假药货值金额达20多万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生产伪劣产品尚未销售,但货值金额达到3倍以上(15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故,选项A正确。选项B:钱某与李某事先未通谋,所以并不成立共犯,各自成立犯罪。选项C:阮某成立盗窃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数罪并罚。投放危险物质罪必须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和行为。为了盗窃财物而故意使用危险物质杀害特定牲畜的,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因此选项C错误。选项D:由于姜某主观上并不知晓自己生产、销售的是假药,因此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应当在假药与劣药重合的限度内成立生产、销售劣药罪。

第5题:

杨某生产假冒避孕药品,其成份为面粉和白糖的混合物,货值金额达15万多元,尚未销售即被查获。关于杨某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不构成犯罪
B: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C: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既遂)定罪处罚
D:触犯生产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答案:D
解析:
【考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假药罪【详解】根据《刑法》第140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的行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的规定,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140条规定的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本案中,杨某生产、销售假冒避孕药品,货值金额达15万元,根据上述规定已经构成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因此选项A和C都是错误的。根据《刑法》第141条的规定,生产假药罪,是指生产假药的行为;因此杨某的行为也构成了生产假药罪。综上,杨某触犯生产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但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的规定,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陷阱】本题中的陷阱有以下几处:(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虽然是数额犯,但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该罪有未遂形态。(2)本案中,虽然杨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生产伪劣产品罪(既遂),但由于整体上杨某实施的是生产、销售行为,且杨某尚未销售即被查获,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第6题:

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

A.甲既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同时又生产、销售假药的,应实行数罪并罚
B.乙为提高猪肉的瘦肉率,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由于生猪本身不是食品,故乙不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
C.丙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饼干,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但销售金额仅有500元。对丙应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论处
D.丁明知香肠不符合安全标准,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患,但误以为没有毒害而销售,事实上香肠中掺有有毒的非食品原料。对丁应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论处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A项,甲既有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又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满足生产、销售劣药罪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对于不同的行为、不同的对象所形成的数罪,应该数罪并罚。故A项正确。
B项,瘦肉精是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原料,生猪虽然不能直接进入人的口中,但是被屠宰后其肉属于人类餐桌上的食品,在猪饲料中添加瘦肉精,最终瘦肉精将通过食物环节进入人体,满足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要求。故B项错误。
C项,丙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故C项正确。
D项,丁主观上有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故意,客观上却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属于抽象事实认识错误。由于二罪有法益重合,处理方式是轻罪既遂,即对丁按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论处。故D项正确。

第7题:

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下列哪些判决是正确的?

A:甲销售的假药无批准文号,但颇有疗效,销售金额达500万元,如按销售假药罪处理会导致处罚较轻,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B:甲明知病死猪肉有害,仍将大量收购的病死猪肉,冒充合格猪肉在市场上销售。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C:甲明知贮存的苹果上使用了禁用农药,仍将苹果批发给零售商。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D:甲以为是劣药而销售,但实际上销售了假药,且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法院以销售劣药罪定罪处罚

答案:A,C,D
解析:
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的规定,A正确。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是指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行为。B选项中,甲并未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也未销售此类食品,因此不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而应认定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B错误。C选项中,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C正确。D选项中,甲的行为应当认定为销售劣药罪。D正确。应选ACD。

第8题:

下列犯罪中属于危险犯的犯罪是()。

A、生产、销售假药罪

B、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C、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D、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参考答案:AB

第9题:

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既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同时又生产、销售假药的,应实行数罪并罚
B、乙为提高猪肉的瘦肉率,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由于生猪本身不是食品,故乙不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
C、丙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饼干,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但销售金额仅有500元。对丙应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论处
D、丁明知香肠不符合安全标准,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患,但误以为没有毒害而销售,事实上香肠中掺有有毒的非食品原料。对丁应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论处

答案:A,C,D
解析:
选项A正确,生产、销售劣药罪与生产、销售假药罪是两个独立的犯罪。在本题中,甲既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同时又生产、销售假药的,应当数罪并罚。
选项B错误,《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适用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在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适用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据此可知,生猪本身不是食品,但属于食用农产品,乙为提高猪肉的瘦肉率,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
选项C正确,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是指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物性疾患的行为。该罪属于危险犯,即行为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须达到“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程度,才构成犯罪。本案中,丙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饼干,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即使销售金额仅有500元,也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选项D正确,丁没有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故意,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对丁只能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论处。

第10题:

甲以每吨1400元价格从境外进口工业用猪油,冒充食用猪油(其中部分被有机锡污染),以每吨7600元的价格批发给乙。乙明知该批猪油无合法手续又批发给丙丁等人销售,造成大量食用者中毒。甲乙的行为构成:

A:甲构成销售有害食品罪
B:乙构成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C:甲和乙构成销售有害食品罪共犯
D:乙构成销售有害食品罪

答案:A,B
解析:
根据《刑法》第144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A项正确。根据第143条规定,B项正确。乙仅明知该批猪油无合法手续,并不知道其为工业用猪油且已被有机锡污染,不构成销售有害食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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