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村民李某将自己喂养的生猪卖给吴某,吴某付给李某七张100元票面 的假币,李某怀疑这七张人民币为假币,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后,派出所执 法人员在吴某家中提取的3200元现金中有一张与吴某支付给李某的七张人 民币同号,询问中,吴某承认故意使用假币,县公安局遂对吴某作出1000 元罚款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对该案进行调查的派出所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B、吴某有义务协助派出所执法人员 的调查C、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县 公安局可以当场作出该罚款决定D、县公安局应当将处罚决定书副本 抄送李某

题目

某村村民李某将自己喂养的生猪卖给吴某,吴某付给李某七张100元票面 的假币,李某怀疑这七张人民币为假币,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后,派出所执 法人员在吴某家中提取的3200元现金中有一张与吴某支付给李某的七张人 民币同号,询问中,吴某承认故意使用假币,县公安局遂对吴某作出1000 元罚款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对该案进行调查的派出所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 B、吴某有义务协助派出所执法人员 的调查
  • C、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县 公安局可以当场作出该罚款决定
  • D、县公安局应当将处罚决定书副本 抄送李某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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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吴某和朱某为同村村民,二人曾因为宅基地问题发生过纠纷,一直不和。一日二人又因为小事发生纠纷,朱某叫来丈夫将吴某打了一顿,吴某去医院检查后被鉴定为轻微伤,遂至乡派出所控告。乡派出所认为朱某及其丈夫的行为恶劣,对其作出警告并罚款100元的决定,对朱某丈夫作出拘留5日的决定。本案中,派出所可以对朱某的丈夫作出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错

第2题:

2006年5月2日,吴某到某县郊区旅社住宿,拒不出示身份证件,与旅社工作人员争吵并强行住人该旅社。该郊区派出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决定对吴某处以300元罚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派出所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该处罚决定

B.派出所可以当场作出该处罚决定

C.派出所可以当场作出该处罚决定,不可以当场收缴该罚款

D.吴某对该罚款决定不服,应当先申请复议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E.派出所可以当场收缴该罚款


正确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治安管理处罚程序。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 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本题中,派出所不能当场决定对吴某处以300元罚款,更不能当场收缴罚款。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3题:

2008年5月2日,吴某到某县郊区旅社住宿,拒不出示身份证件,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并且砸毁了旅社的物品。工作人员报警之后,公安派出所的民警及时赶到,制止了吴某的行为,并且根据吴某的行为对其处以200元的罚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执法人员使用警械制止吴某的行为,属于直接强制

B.执法人员应当当场交付行政处罚决定书

C.吴某对该罚款决定不服,应当先申请复议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D.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该罚款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3条的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本题中,不能当场收缴罚款。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使用警械的行为属于即时性行政强制,不属于执行性强制措施中的直接强制。

第4题:

某公安派出所以李某放任所饲养的烈性犬恐吓张某为由对李某处以500元罚款。关于该处罚决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公安派出所可以自己名义作出决定

B.可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C.应将处罚决定书副本抄送张某

D.如李某不服处罚决定向法院起诉,应以该派出所所属的公安局为被告

答案:A,C
解析:
选项 A 正确,选项 D 错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据此可知,如李某不服处罚决定向法院起诉,应以该派出所为被告。55选项 B 错误。《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据此可知, 500元罚款不属于可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情形。选项 C 正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工作证件,并填写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并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第5题:

2006年5月2日,吴某到某县郊区旅社住宿,拒不出示身份证件,与旅社工作人员争吵并强行住入该旅社。该郊区派出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决定对吴某处以300元罚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派出所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该处罚决定
B:派出所可以当场作出该处罚决定
C:公安机关应当将此决定书副本抄送郊区旅社
D:吴某对该罚款决定不服,应当先申请复议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A,C
解析: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规定,A项正确,应选。根据该法第100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郊区旅社,C正确,应选。第102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D项错误,不选。

第6题:

胡某流动在某乡镇无照经营,被市监局执法队员吴某发现,认定其无照经营。鉴于胡某初次经营,吴某遂口头作出罚款100元决定。胡某辩解营业执照放在自己家中,吴某认定其强词夺理,不听胡某陈述和辩解。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吴某当场作出该处罚决定合法;

B、吴某口头作出该处罚决定合法;

C、因吴某拒绝听取胡某陈述、申辩,该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D、吴某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参考答案:C

第7题:

李某和吴某在闹市区打架滋事,被某派出所4名民警巡查时发现,并对两人各处以1000元的罚款。但因时间匆忙,并未制定罚款决定书,只签了一个数据。事后,派出所也并未送达处罚决定书。李某和吴某对此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一审过程中,公安局意识到处罚中的失误,马上制作了处罚决定书。派出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还向当时在场的人员调取证据,要他们出庭作证对李某和吴某的处罚是合法的。李某和吴某认为被告严重的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处罚程序,请求法院撤销对他们的行政处罚。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和吴某尽管没有处罚决定书,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B.现场笔录是行政诉讼特有的法定证据
C.法院应当受理该案
D.本案应以派出所的上一级公安局为被告

答案:A,B,C
解析: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0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制作或者没有送达法律文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只要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该案中,当事人有罚款收据证明派出所罚款行为的存在,故李某和吴某可以向法院起诉。故AC选项正确,当选。《行政诉讼法》第31条明确把现场笔录作为法定证据,其他诉讼法都未作此规定,故B选项正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的规定,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0条第2款的规定,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派出所作出的1000元的罚款决定并没有超越法定授权的种类,只是超过了其幅度。所以应当以派出所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故D选项错误,不选。

第8题:

吴某在路经本村村西时,发现有人正往车上装木头,便上前询问装车人何某、田某等人有无采伐证,因此与王某发生抓扯,吴某将王某抓至轻微伤。王某向县公安局报案,县公安局以吴某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为由,作出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县公安局65的下列哪一行为不是《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程序要求?( )

A.县公安局应当告知吴某听证权利

B.县公安局民警应当听取吴某陈述和申辩

C.县公安局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吴某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D.县公安局作出处罚决定后未及时通知吴某家属


参考答案:D

第9题:

2010年2月1日,高某殴打李某造成轻微伤。同年10月,某乡公安派出所根据举报得知高某殴打李某的事实,对高某作出罚款300元的决定。下列哪些选项正确?()

A:派出所无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该罚款决定
B:派出所可以当场作出该罚款决定
C:派出所应当将此决定书抄送给李某
D:派出所作出的罚款决定违法

答案:C,D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据此,500元以下罚款,公安派出所有权以自己名义作出。故A项错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0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本案中的罚款是300元,故不得当场作出,B项错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7条第2款规定:“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李某是受害人,故C项正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本案中,高某殴打行为发生在2月1日,但在10月才发现,显然已经超过6个月的处罚追究时效。公安机关对高某不得再给予处罚,故D项正确。

第10题:

李某和吴某签订购买宠物狗的合同,该买卖合同约定,吴某将宠物狗交付给李某后30日内,李某向吴某付款2000元。问:
(1)假如在交付日期到来之前,吴某向李某表示,由于狗已经卖给他人,要求解除合同,则吴某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此时李某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2)假如在交付日期到来之前,吴某的朋友王某向吴某反映,称李某是一个骗子,劝告他不要卖狗,则吴某如何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为什么?
(3)假如吴某委托陈某(15岁)将狗交给李某,则该委托合同的效力应当如何认定?
(4)假如吴某将狗交给陈某后,陈某在没有将狗交付之前,狗将行人咬伤,则应当由谁承担狗咬伤他人的侵权责任?为什么?
(5)假如吴某将狗委托给陈某后,陈某将狗卖给了张某,则该买卖合同的效力应当如何确定?
(6)按照上述(5)的情形,如何才能使该买卖合同成为有效合同?
(7)假如陈某和张某的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后,李某是否有权要求吴某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吴某的主张不能成立,因为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向另一方当事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属于预期违约行为。对于预期违约行为,违约方不能主张合同解除权。由于吴某的行为属于预期违约,因此,李某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吴某提前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2)吴某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自己的履行,并可以要求李某提供担保,如果李某在一定期限内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适当担保,吴某可以解除合同。因为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李某的行为属于丧失商业信誉,而丧失商业信誉的,属于先履行方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定情形,故吴某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3)该委托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因为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
(4)应当由吴某承担狗咬伤他人的侵权责任。因为吴某是狗的所有权人,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本案中,吴某是所有权人,而陈某是管理人,当然,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该委托合同为无偿,则陈某在有故意和重大过失的情况下,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赔偿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如果该委托合同为有偿,则只要陈某有过失,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5)陈某和张某签订的买卖合同为效力待定会同,因为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所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且陈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也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6)由于陈某和张某签订的买卖合同既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也属于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因此,该合同不仅要经过有处分权人,即吴某的追认,还要经过陈某的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只有在两个追认权共同行使后,该买卖合同才能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化为有效。
(7)陈某和张某的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这意味着吴某行使了追认权,这导致“一物二卖”,故吴某已经履行不能,因此,吴某应当向李某承担违约责任。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合同法》第47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第51条(无权处分行为)、第68条(不安抗辩权)、第69条(不安抗辩权的行使)、第94条第2项(预期违约导致行使法定解除权)、第108条(预期违约)、第406条(受托人的赔偿责任);《民法通则》第127条(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本案例虽然分解为七个问题,但难度较大,考生只有具备扎实的民法学功底,才能将该题答好。作答该案例题的核心是确定各类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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