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李某在经营中实际收购、屠宰生猪700头,但其向税务局申

题目

个体工商户李某在经营中实际收购、屠宰生猪700头,但其向税务局申报 600头,并按此数缴纳税款。市税务局经检查发现,遂作出收缴税款3000 元,罚款500元决定。为防止李某转移财产,市税务局在下达行政决定当 天即从李某账户划拨上述款项。关于市税务局划拨李某存款,下列说法 正确的是()

  • A、市税务局划拨李某存款为行政 处罚
  • B、市税务局划拨李某存款为行政 强制
  • C、市税务局划拨存款前应事先催 告李某履行决定
  • D、市税务局只能申请人民法院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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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李某在婚前系一个体工商户,专营服装生意。李某为扩大生意,遂向同行的吕某借了1O万元钱。并立字据,落款人是李某与吕某。李某在经营过程中结识了卢某,经过半年的相识了解后决定结婚,卢某跟随李某共同经营生意。李某和卢某用共同经营得来的钱扩大经营并购置了一房产。后因为夫妻两人发现对方都不适合自己,并经常发生争执。于是卢某和李某决定离婚。吕某闻讯后,因李某南下经营,就找卢某要求返还10万元的借款。但卢某称这10万元是李某在婚前借的,与我无关。后吕某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吕某只能请求李某还款

B.吕某只能请求卢某还款

C.吕某可向李某和卢某要求还款

D.吕某不能向李某或卢某请求还款


正确答案:C
此案例的关键是李某在婚前的个人借款是在婚后用于家庭生活或是用于个人生活,两者有根本区别。用于家庭生活的,其配偶要承担还款的义务。
我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第41条规定了婚后的债务安排,并未对婚前的个人债务作出规定。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则对婚前和婚后的个人借款各种情况分别作出规定。第23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所以在本案中,李某虽是在婚前以个人名义借款,来扩大经营,而扩大经营的所得用于婚后的夫妻共同生活,如购置房产等。所以在离婚后,其配偶卢某也要承担还款的义务。本题答案是C。

第2题:

境外走私人李某向中国境内走私石油,偷逃关税50万元,王某得知后,向李某收购了这批走私进境的石油。王某的行为构成()

A.非法经营罪

B.走私普通货物罪

C.收购赃物罪

D.偷税罪


参考答案:B

第3题:

赵某欲将收购的20头生猪准备第二天进行屠宰,在待宰中发现2头猪因天热等应激原因需要急宰,屠宰时他应当()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A.提前1小时

B.随时

C.提前2小时

D.提前6小时


正确答案:B

第4题:

共用题干

某税务局干部李某向个体工商户钱某收税,钱某请求减免,李某予以拒绝。钱某让其妻去勾引李某,李某与钱妻发生性关系。几天后,李某仍要求钱某纳税,钱某说:“你不批准我的免税请求,就拿1万元钱来,否则,就告你强奸。”但李某仍要求钱某缴纳税款,钱某就向当地公安机关告发李某强奸其妻,钱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诬告陷害罪
B:报复陷害罪
C:抗税罪
D:敲诈勒索罪

答案:A,D
解析:
根据《刑法》第238条第2款的规定,非法拘禁并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本案中,甲等6人并未借警察名义诈骗,而是以其为手段,继而通过暴力手段勒索赎金。因此D选项不正确。虽然甲等6人绑架过程中伴随有非法拘禁的行为,但是绑架行为吸收拘禁行为,该行为按照绑架定性。因此A选项错误。至于C选项,甲等6人当场实施暴力威胁,而且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不是同一人,可见,甲等6人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C选项错误。
本案的情形属于捡回弃婴抚养后又卖给他人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后又卖于他人的构成拐卖儿童罪,本案的情形可比照于此,甲捡回弃婴是合法行为,但此后以牟利为目的而出卖则是拐卖儿童行为。
钱某有勒索他人财物的故意,使用了威胁的方法,构成《刑法》第274条规定的敲诈勒索罪。李某与钱妻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属于通奸,不构成犯罪。钱某捏造罪名,意图使李某受到刑事追究,构成诬告陷害罪。抗税罪的构成必须有暴力行为,不符合本案情况,C不正确;报复陷害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钱某不具有此身份,所以B不正确。
依据《刑法》第241条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236条(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依照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因此,本题中,洪某构成强奸罪、非法拘禁罪和收买被拐卖妇女罪。
因虐待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经常受虐待逐渐造成身体的严重损伤或导致死亡,或者由于被害人不堪忍受虐待而自杀造成死亡或重伤。本案不属于此种情况。本案行为人一次性鞭打直至死亡,显然主观心态为故意而非过失,是故意杀人,B为正确答案。

第5题:

案情介绍原告是某县的一家食品站。2008年6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市生猪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生猪定点屠宰场证明”为原告核准了许可经营项目包括“生猪屠宰、鲜猪肉销售”。原告也投入了机械化生猪眉宰设备,并一直在经营。

2012年12月11日,被告市农委按照市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向下属的七家畜牧兽医站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从12月13日起停止屠宰行为,停止检疫。原告认为被告的《紧急通知》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

法院查明,该市范围内的生猪屠宰场均未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工商部门对生猪屠宰场办理的核准登记手续也都是以市生猪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生猪定点屠宰场证明”为依据的。

问题:

(1)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原告核准许可经营项目包括“生猪屠宰、鲜猪肉销售”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政行为?

(2)对于市农委于2012年12月11日作出《紧急通知》的行为,原告是否有权提起诉讼?

(3)结合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分析本案中市农委的行政行为,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1)属于行政许可行为。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本案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基于原告提供的证明,准许其从事生猪屠宰、鲜猪肉销售。
(2)原告有权提起诉讼。被告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紧急通知》虽然是向所属畜牧兽医站下发,但其内容针对的是屠宰场,《紧急通知》中停止屠宰、停止检疫等内容,显然对原告的权益产性了直接影响。因此,原告有权提起诉讼。
(3)所谓信赖保护原则,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权力的正当合理信赖应当予以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生效的行政行为,确需改变行政行为的,对于由此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补偿。本案虽然从严格的法律规定上来看,原告屠宰场的成立是违反法律法规的,然而根据信赖保护原则,原告屠宰场的设立并非存在主观恶意,因此原告基于对政府的信赖而取得的权益应视为合法的,如果必须撤销,也需要对原告受到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补偿。

第6题:

3月3日,县税务局认定李某有偷逃税款行为,要求李某补缴税款2000元。李某不服,于3月14日向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市税务局以李某已过复议期限为由,决定不予受理。李某可通过以下何种途径寻求救济?( )A.向省税务局提起行政复议B.向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C.向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D.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D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7题:

李某从申某家偷出一块新手表,以不喜欢该式样为由,无偿送给了不知情的郑某。郑某系李某的女朋友。后来李某因另案被捕,交待了此事,申某得知,就责令郑某限期返还,依照法律,本案中()

A.郑某应当手表返还给申某,不必给郑某任何补偿

B.郑某不必将手表还给申某

C.郑某应将手表返还给申某,申某给郑某一定的补偿

D.郑某不必将手表还给申某,但必须给申某一定的补偿


答案:A

第8题:

王某欲将收购的20头生猪进行屠宰,屠宰时他应当提前()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A.2小时

B.4小时

C.6小时

D.1天


正确答案:C

第9题:

李某是税务局干部,他向县检察院举报了税务局领导张某在干部调整中收受钱物的行为,但长期未见回应。李某几经努力才弄清是检察院的王某把举报信私下扣住并给了张某。于是他又向县人大、市硷察院举报王某的行为。李某的举报行为属于( )。

A.法的适用
B.法的执行
C.法的监督
D.法的解释

答案:C
解析:
法的监督分为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社会监督指由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李某是税务局干部,但他的举报行为是个人的监督行为,属于社会监督.C选项正确。法的执行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行政主体委托的组织及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现法律的活动。李某的行为显然不符合,B选项错误。法的适用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李某也不是行使司法权,A选项错误。

第10题:

个体工商户李某因拒绝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局将其经营的商品予以扣押,在实施扣押时,不慎砸到了李某旁边的王某的摊位,造成王某财产损失2000元。李某因货物被扣押,造成停业损失5000元。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税务局因执法行为不对李某的财产损失承担侵权责任
B.税务局因执法行为不对王某的财产损失承担侵权责任
C.李某应赔偿王某的损失
D.王某的损失由自己承担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减免责事由。依法执行职务属于免责事由,但是,本题中造成王某的损失并不是依法执行职务行为,所以税务局应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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