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执行人员应当持《拘留证》、《逮捕证》、办案协作函件和介绍信,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协助执行。
第1题:
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执行人员应当持(),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协助执行。
第2题:
各类诉状、答辩状、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拘留证、公证书属于广义的法律文书。
第3题:
A.逮捕证
B.通缉令
C.搜查证
D.拘留证
第4题:
在侦查阶段,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异地羁押的,凭《拘留证》、《逮捕证》以及两地看守所共同的上一级公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收押。
第5题:
收押时,看守所应当在拘留证、逮捕证上填写()并签名,加盖看守所印章,交送押人员。
第6题: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刑事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第7题:
对收押后异地羁押的,交接时应当向新的办案机关移交的档案包括:()。
第8题: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
第9题:
改变管辖的,凭办案机关改变管辖的法律文书和()收押。
第10题:
上网在逃人员的法律手续必须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