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市B区公安分局对刘某行政拘留5日。刘某如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

题目

A市B区公安分局对刘某行政拘留5日。刘某如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应当向()提出。

  • A、A市公安局
  • B、B区公安分局
  • C、B区人民政府
  • D、B区人民法院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 96~98 题:

某区公安分局认为李某妨碍执行公务,对其处以5日行政拘留。李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作出复议决定,对其处以10日的行政拘留。李某提起行政诉讼。

第 96 题 李某应以何机关为被告提起诉讼( )

A.区公安分局

B.市公安局

C.区公安分局或市公安局

D.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经复议案件被告的确定。
《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案中因为复议机关改变了原行政处罚,因此应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第2题:

王某因不服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认为处罚过轻,遂改为行政拘留15天的处

王某因不服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认为处罚过轻,遂改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王某以市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对王某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决定受理此案

B.要求原告将区公安分局列为共同被告

C.要求原告将被告变更为区公安分局

D.以被告不适格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答案:A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所以,市公安局在复议中改变了具体行政行为,应以其为被告;而且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该案符合法院受案范围,因此法院应当受理,A项正确。

第3题:

王某因不服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认为处罚过轻,遂改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王某以市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对王某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决定受理此案

B.要求原告将区公安分局列为共同被告

C.要求原告将被告变更为区公安分局

D.以被告不适格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A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的规定,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本题如做错,可能是将本题与行政赔偿诉讼中复议加重损害时复议机关与原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情况相混淆了,所以会选B。而本题不存在被告不适格或须变更被告的问题,因而CD都不对。

第4题:

甲市刘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乙市铁路公安分局给予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刘某不服,向乙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乙市公安局将处罚结果更改为罚款200元。刘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乙市铁路运输法院
B.甲市刘某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C.乙市铁路公安分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D.乙市公安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E.甲市铁路运输法院

答案:C,D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5题:

刘某在某景区内斗殴滋事,该景区所在的公安分局决定对其处以10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传唤刘某时,应当告知传唤原因及依据

B、传唤后对刘某的传唤时间不能超过48小时

C、刘某对行政处罚不服,应当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D、如刘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直接起诉的,应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参考答案:A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原因及传唤依据告知被传唤人;B选项中的48小时错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C选项中,刘某对该行政处罚不服的,不仅可以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D选项中行政拘留的暂缓执行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才能适用:1、对行政拘留处罚不服;2、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3、对被处罚人进行社会危害性审查; 4、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

第6题:

A市B区公安分局对刘某违法行政拘留,刘某向B区公安分局要求国家赔偿,B区公安分局逾期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刘某可以()。

A.向A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B.向A市公安局申诉

C.向B区人民法院起诉

D.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参考答案:C

第7题:

经传唤调查,某区公安分局以散布谣言,谎报险情为由,决定对孙某处以10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传唤孙某时,某区公安分局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孙某 B.传唤后对孙某的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C.孙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应向市公安局申请 D.如孙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直接起诉的,应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正确答案:A
答案暂无

第8题:

在本案的行政复议期间,出现下列哪些情形的,区公安分局可以暂停对薛某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

A.区公安分局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B.市公安局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C.薛某能找到担保人的,复议期间可以暂缓执行

D.薛某若能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复议期间可以暂缓执行


正确答案:ABCD
《行政复议法》第21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故ABCD都为正确选项。

第9题:

刘某系河南省洛阳市某区人。2009年到广州市白云区打工。2010年刘某因有嫖妓行为被广州市某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5天。在拘留过程中,刘某因心脏病突发死亡。刘某的父亲对此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

问:(1)本案是否属于行政诉讼案受案范围?为什么?

(2)刘的父亲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吗?为什么?

(3)如果刘的父亲能提起行政诉讼,他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


正确答案:
(1)本案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而本案属于拘留行为。
(2)刘父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因为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3)刘父可以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广州市某区人民法院以及洛阳市某区人民法院中的任一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10题:

共用题干

县公安局以刘某强迫交易为由对刘某决定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刘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县公安局存在下列哪些情形,市公安局可以作出变更决定?()
A:在决定处罚前拒绝听取刘某的陈述和申辩
B:刘某的强迫交易情节特别轻微
C:适用的法律条文错误
D:刘某不满14周岁

答案:B,C
解析: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1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五)一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第4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综合上述规定,本题应选A、B项。


甲企业与县地税局达成的协议,其内容是有关税收义务这一公法义务的,故属于行政合同,而非民事合同。故A项错误。该协议实质是延期交税并提供纳税担保的协议,不损害公共利益,故B项错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准许。”据此C项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2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本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据此,D项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若存在A项情形,县公安局对刘某的处罚不成立(即该处罚在法律上不存在)。对不存在的处罚决定,市公安局无法作出变更决定,故排除A项。特别注意:在理论上,变更决定是指撤销原决定并作出新决定;而撤销必须针对存在的且有效力的决定。《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7条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一)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的;(二)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是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据此,被复议具体行政行为存在明显不当、适用依据错误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情形的,复议机关可作出变更决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6条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若存在B项情形,应当减轻或不予处罚,但县公安局却对刘某顶格处罚,构成处罚“明显不当”,故B项应选。C项属于“适用依据错误”,故C项应选。《行政处罚法》第25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据此,若存在D项情形,县公安局不应当对刘某处罚,故市公安局应当作出撤销决定,而非变更决定,故排除D项。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0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调解必须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请人、被申请人均自愿才可进行。故A项错误。根据该款第2项,B项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行政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和调解结果,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据此,行政复议调解成功,从而终止复议审理,是以双方当事人在行政复议调解书上签字为准的,而非达成调解协议即可,故C项错误。根据该款第2句,D项正确。


本题中的税务所,是某县国税局设立的派出机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4条规定:“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根据该条规定,派出机构原则上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不能充当行政复议被申请人,除非“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税收征收管理法》第74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据此,本题中的税务所作出的罚款决定已经法律授权,故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够充当本案复议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2款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本题中的被申请人是某县国税局的税务所,而国税系统实行中央垂直领导,复议机关只能是上一级主管部门,政府不是其复议机关。故本题由直接管理该税务所的县国税局作为复议机关。本题应选A项。特别注意:本题不能适用《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2款第2项之规定。因为县国税局不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县国税局的税务所自然不属于“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


《行政复议法》第17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第23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第18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根据这些规定,A项是7日内、B项是5日内,C项是10日内,D项也是7日内。而《行政复议法》第40条第2款规定:本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五日”、“七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故本题应选A、B、D项。


《行政复议法》第37条规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据此,A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32条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被申请人不履行复议决定,不存在申请法院执行的救济途径,故B项错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8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一)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根据此项规定,C项正确。黄杰与本案有利害关系。《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9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据此,县政府可以将黄杰通知为第三人,而非追加为申请人。故D项错误。


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故A项正确。公安派出所是区公安分局的派出机构。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款第2项,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为复议被申请人的,复议机关可以是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也可以是该部门的本级地方政府。故区政府可以充当本案复议机关,自然不存在转送复议申请的问题,故B项错误。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3条,复议被申请人的书面答复和举证期限是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第4项,被申请人不按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综上所述,C项错误,D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达利公司显然与区人社局的决定有利害关系,故A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33条规定:“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