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系某人民法院的审判员,在审理张三强奸案中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

题目

李某系某人民法院的审判员,在审理张三强奸案中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中.被告人提出申请,要求李某回避,其理由是李某系本案被害人的兄长。请问,李某是否应当回避?为什么?谁有权做出是否应当回避的决定?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李某应当回避。因为李某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符合法定回避事由,其所在法院院长有权作出回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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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判长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突发心脏病,无法继续参与审判,需在庭外另行指派其他审判人员参加审判。法院院长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二第32题)

A.指派一名陪审员担任审判长重新审理

B.指派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继续审理

C.指派一名陪审员并指定原合议庭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继续审理

D.指定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重新审理


正确答案:D

第2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下列有关案件旁听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的是( )

A.某甲是某抢劫案的目击证人,参与旁听该案的审理

B.某乙涉嫌侵吞公司财产,因为涉及公司秘密,经公司申请,某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某乙的近亲属可以参与旁听

C.某丙是某强奸案的法医,担任鉴定工作,可以参与旁听法庭审理

D.某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案,某丁是人民法院一名审判员,但是不负责与该案有关的任何工作,他为了观摩学习可以去法庭旁听


正确答案:ABCD
本题考查有关人民法院旁听的制度。
根据《刑诉法解释》第149条第2款的规定,证人、鉴定人不得旁听对本案的审理。第122条规定,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审理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适用相关规定。由以上两条的规定可以看出,A、B、C、D四个答案的做法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做法。

第3题: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上诉案件,应由()。

A:审判员独任审理

B: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C: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D: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审理


参考答案:C

第4题:

下列说法中无须任职回避的有:( )。

A.张某与李某是夫妻,二人在同一人民法院的同一审判庭任审判员 、

B.甲是乙的父亲,甲在湖北省人民法院任审判员,乙在武汉市人民法院任助理审判员

C.李文、李武是亲兄弟,同在一人民法院任职,李文是书记员,李武是审判员

D.张某是吴某的表弟,张某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副院长,吴某在大庆市人民法院任审判员


正确答案:BCD

「考点」法官任职回避「解析」《法官法》第16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
    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故本题应选BCD

第5题:

郑某故意伤害李某一案,由某县公安局负责侦查,郑某在第一次被讯问后,发现负责本案侦查的侦查员王某是自己伤害李某的现场目击者,于是郑某提出申请,要求王某回避。但王某表示自己一定会公正处理案件,坚持不回避。后来此案被起诉到人民法院,在法院开庭审理前,李某的诉讼代理人宋某请该案合议庭审判员陈某到饭店吃饭,边吃边了解案件。开庭审理时,郑某以次为理由申请陈某回避。审判长以理由不合法驳回了张某的申请。

问: (1)、王某是否应当回避?为什么?

(2)、王某的回避决定由谁作出?

(3)、郑某申请陈某回避的理由是否有法律依据?依据何在?


参考答案:(1)王某应当回避。因为王某是本案的证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其应当回避。
(2)王某的回避决定由公安机关的负责人作出。
(3)陈某是承办该案的审判人员,其接受当事人一方请客吃饭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郑某申请其回避符合第29条的规定。

第6题:

在某案件开庭审理时,原告提出审判员周某是被告的近亲属,要求其回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原告应当在开庭审理以前提出回避申请,因此对其回避申请应当依法予以驳回

B.在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回避的决定以前,周某应当暂时停止参加本案的工作

C.对于周某的回避应当由审判长作出决定

D.若法院决定周某不回避,原告不服申请复议,则在复议期间周某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


正确答案:BD
本题考查回避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因此A错误,B正确。第47条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因此周某的回避应由法院院长决定。C错误。第4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因此D正确。

第7题:

下列说法中须任职回避的有:( ) A.张某与李某是夫妻,二人在同一人民法院刑庭任庭长、审判员 B.甲是乙的父亲,甲在湖北省人民法院任审判员,乙在武汉市人民法院任助理审判员 C.李文、李武是亲兄弟,同在一人民法院任职,李文是书记员,李武是审判员 D.张某是吴某的表弟,张某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副院长,吴某在大庆市人民法院任庭长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法官的任职回避。《法官法》第16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1)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 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2)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3)同一审判庭 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4)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依此,只有选项 A的人员需要回避。

第8题:

审判长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突发心脏病,无法继续参与审判,需在庭外另行指派其他审判人员参加审判。法院院长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指派一名陪审员担任审判长重新审理

B.指派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继续审理

C.指派一名陪审员并指定原合议庭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继续审理

D.指定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重新审理


正确答案:D

第9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下列人员中需要回避的情形有( )。

A.赵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某贪污案,该案件被上一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赵某再次参加法庭审判,不再担任审判长

B.钱某辞去某地人民法院的工作4年后,担任其姐姐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该法院就其姐姐盗窃案的审理

C.孙某在检察机关时负责调查起诉某强奸案,后调到人民法院工作后,又作为审判人员参与了本案的审理

D.李某曾担任某故意伤害案件的勘验人,后由于工作变动,又担任该案件的审判员

E.周某的弟弟是某抢劫案的辩护人,周某又担任该案件的助理审判员


正确答案:ACDE

第10题:

被告人彭某因琐事与被害人李某发生口角,并将李某打成重伤,某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县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张某担任审判长,法庭第一次开庭审理时,被害人李某以审判员张某是被告彭某的同母异父兄长为由提出回避申请。

问:张某是否应当回避?为什么?李某是否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正确答案:
应当回避。《刑事诉讼法》第23条第1款规定的回避主体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张某是被告人的同母异父兄长,属当事人近亲属,属于应回避的主体。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人员等回避,被害人李某是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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