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甲以暴力行为强迫学生乙以200元购买其价值2元的圆珠笔,对于

题目

教师甲以暴力行为强迫学生乙以200元购买其价值2元的圆珠笔,对于甲的行为定性错误的是()。

  • A、构成强迫交易罪
  • B、构成抢劫罪
  • C、构成不构成犯罪
  • D、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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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乙共购了一间街面房,经营饮食。甲欲转让其份额。丙知道此事后支付甲5千元,欲购买。甲父知道此事后,也欲购买。乙也欲以5千元购买。依法甲的份额应当转让给乙。()


参考答案:正确

第2题:

甲于2008年与乙结婚,2010年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12年与乙离婚。甲向其弟借的钱应当()。
A.由甲偿还 B.由乙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主要由甲偿还


答案:C
解析: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故本题答案选C。

第3题:

某日,甲在路上遇见乙,问乙是否愿意以3000元购买其饲养的一头耕牛,乙未答复.次日,乙打电话给甲,表示同意以3000元的价格购买,此时甲告知该牛已以相同价钱卖于丙.问次日乙在电话中表示愿意以3000元的价格购买该耕牛的意思表示为【】

A.承诺

B.新要约

C.要约邀请

D.确认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承诺迟延的效果.据《合同法》第23条规定,要约中未规定承诺期限时,如果要约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人应当即时作出承诺.本案中,乙未即时承诺,其后所为的意思表示,超过了期限,为承诺迟延.据《合同法》第28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即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因此,该意思表示为新要约.

第4题:

(2015年)甲曾任乙装修公司经理,2013年3月辞职,5月8日,为获得更优折扣,甲使用其留有的盖有乙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订立合同,购买总价15万元的地板……对于甲离职一事,丙公司并不知情……

甲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签订的地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甲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签订的地板买卖合同有效。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在本题中,丙公司对甲离职一事不知情,甲又持有盖有乙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构成表见代理。

第5题:

甲、乙、丙三人以 3:2:1 的比例按份共有一头骆驼,用于旅游服务。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丁,乙、丙均要求以同等条件购买。甲的份额应当

A.由丁购买
B.由乙、丙等额购买
C.由甲在乙和丙中指定一人购买
D.由乙、丙按所持份额比例购买

答案:D
解析:
司法解释规定:两个以上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且协商不成时,请求按照转让时各自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予支持。因此本题选D

第6题:

甲于1990年与乙结婚,1991年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3年,甲、乙离婚。则甲向其弟所借的钱( )。

A.由甲偿还

B.由乙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主要由甲偿还


正确答案:C
解析:考查要点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的清偿。根据《婚姻法》第41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言外之意,就是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清偿顺序为:首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其次,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时,以各自法定个人所有或约定个人所有的财产予以清偿,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第三,对于债务的清偿,夫妻可以协商。在协商不成时厂由法院判决。法院可以根据双方的财产状况、教育程度、收入水平等综合情况进行判决。如果夫或妻以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只要证明该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对方对此个人债务不负连带清偿责任。但对方愿意清偿的,法律也不禁止。本题中,甲、乙夫妻购置的商品房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故应由二者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B项和D项。

第7题:

下列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甲之父母为甲与乙结婚,婚前以甲的名义购买 的房产
B.甲之父母为甲与乙结婚,婚后以甲的名义购买 的房产
C.甲、乙结婚以后,用共同财产以甲之父母的名 义购买的房产
D.甲、乙结婚之后,以甲的名义购买房产


答案: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 解释(三)》)第7条第1款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 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 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 人财产。依据该解释第12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 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 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 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 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8题:

根据()理论,教师应以友善、自由的方式同学生谈论分歧,不宜以任何方式强迫学生。


答案:高尔顿理论

第9题:

下列行为不构成强迫交易罪的是:()

A:甲威胁乙购买其公司的产品,情节严重
B:甲强迫乙接受其按摩服务
C:甲威胁乙必须退出某投标活动,情节严重
D:甲见某股票行情见涨,威胁乙向其出售持有的该股票,情节严重

答案:B
解析:
【考点】强迫交易罪。详解:根据《刑法》第22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强买强卖商品的;(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因此ACD选项情形构成强迫交易罪,B选项不符合情节严重的要求,不构成该罪,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第10题:

甲委托乙购买水泥,下列情况中属于有效代理的是 ( )。

A. 乙在购买水泥同时还为甲购买了钢材,甲对此予以追认
B. 乙将这项委托又委托给了丙,丙购买的水泥甲不认可
C. 乙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了水泥后将这批水泥卖给了甲
D. 乙与水泥厂商量好回扣后以高价将水泥卖给甲

答案:A
解析:
A考无权代理。A是被代理人甲追认的,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属于有效代理。B考转代理,转代理只能发生在委托代理情况。被代理人甲不认可的,代理人乙对自己所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C考代理的法律特征,代理人乙在代理权限内,应以被代理人甲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D考代理人乙和第三人水泥厂商串通的法律责任,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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