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签订一项买卖合同,乙要求甲提供抵押,甲便将一张伪造的银行本

题目

甲与乙签订一项买卖合同,乙要求甲提供抵押,甲便将一张伪造的银行本票交给乙,甲获取乙的货物后,将货物出售,携款潜逃,对于甲的行为定性错误的是()。

  • A、构成诈骗罪
  • B、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
  • C、构成票据诈骗罪
  • D、构成有价证劵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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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2005年3月10日甲以其不动产为抵押,与乙签订为期1年的借款合同。2006年2月10日,乙将甲抵押的不动产作为标的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甲得知后对此表示反对。乙、丙所签订的合同在效力上属于()

A、有效合同

B、无效合同

C、可撤销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


参考答案:B

第2题:

甲作为出售方与乙签订买卖合同,为保障债权实现,可以要求乙提供的债权担保方式有( )。

A.定金

B.保证

C.抵押

D.质押


正确答案:ABCD
债权的担保,是指债的双方当事人按照法律或者约定,为了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而采取的一种法律手段。我国法律规定的债权担保方式主要有:(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3)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4)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5)定金: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送货时发现乙公司住所已变更,一时难以寻觅,则甲公司可以()。

A、中止履行

B、要求乙公司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

C、将货物提存

D、解除合同


参考答案:ACD

第4题: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给乙,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于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甲与乙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甲与丙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一物多卖。(1)对于一房二卖,依照合同法规定,两个合同均为有效合同,但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原合同债权人不得请求返还;选项ABD错误。(2)原合同债权人只能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本题中所约定的违约金,依照合同法规定,如果过高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选项C正确。

第5题:

甲公司用自己市价1000万元的办公楼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800万元,银行审查后,认为该市的房地产市场前景不明朗,房产可能会贬值,要求甲公司再提供一项担保,甲公司找到乙公司,乙公司用自己价值500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为甲公司担保,银行与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抵押合同,并进行了抵押登记,但是未对抵押财产担保的债权份额和顺序进行约定。借款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无力还本付息,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银行可以要求只对乙公司的设备行使抵押权
B:银行可以要求对甲公司的房产和乙公司的设备同时行使抵押权
C:甲公司的房产被行使抵押权后,甲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追偿
D:如果银行提前放弃对甲公司房产的抵押权,乙公司有权要求减免自己的担保责任

答案:A,B,D
解析:
《担保法解释》第75条规定:“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本题中甲公司和乙公司未与银行约定担保份额和顺序,银行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所以AB选项正确。甲公司是主债务人,为自己的债务担保,甲公司的抵押物被行使抵押权后,当然不能向其他的抵押人行使追偿权,所以C选项不正确。银行可以选择乙公司的设备行使抵押权,而不选择甲公司的房产行使抵押权,到时银行如果提前放弃对甲公司房产的抵押权,乙公司就有权要求减免自己的担保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

第6题:

甲向乙银行借款,双方约定将甲的房屋抵押给乙银行,双方签订抵押协议后,依法到登记机关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甲的房屋因地震倒塌,乙要求甲再提供新的担保,遭甲拒绝,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的房屋抵押权至抵押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

B.乙的房屋抵押权至登记时发生效力

C.乙的房屋抵押权的登记只发生确认效力,不发生效力

D.乙要求甲提供新的担保的请求应予以支持


正确答案:B
本题涉及抵押权的生效和抵押物毁损灭失
的后果问题,依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抵押权的登记是生效效力,而非确认效力,故AC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对于抵押物的毁损灭失,只是因为抵押人的原因而造成的债权人才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新的担保,故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第7题:

以下民事法律关系中属于物权法律关系的是( )。

A.甲与乙签订抵押合同,甲将其汽车抵押给乙

B.甲公司将一批货物交给乙公司运输。但是,甲没有在合同规定时间支付运费,经乙公司通知后,甲公司仍拒绝支付运费,于是乙公司将该批货物留置

C.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甲把自己拥有的房屋卖给乙

D.甲公司与某市房地产管理局签订合同,取得了A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正确答案:ABD
解析:物权法律关系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物,而不需要义务人实施某种积极行为予以配合的民事法律关系。在物权关系中,义务人为权利人之外的一切不特定人,其义务一般为不实施权利人行使其权利的行为。在本题中,符合这一特点的选项是ABD。在C选项中,尽管甲向乙转让了自己房屋的所有权,但在甲与乙之间产生的是合同法律关系,属于债权关系,而非物权关系。因此,C是错误的,ABD均为正确答案。

第8题:

乙向甲借款,以其自有房屋设定抵押并登记。乙向丙借款,又以其自有房屋设定抵押并登记。后乙与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丙的房屋抵押权均未消灭

B.乙的抵押权消灭

C.丙的抵押权消灭

D.甲、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参考答案:A

第9题:

甲向某银行贷款,甲、乙和银行三方签订抵押协议,由乙提供房产抵押担保。乙把房本交给银行,因登记部门原因导致银行无法办理抵押物登记。乙向登记部门申请挂失房本后换得新房本,将房屋卖给知情的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甲届期未还款,关于贷款、房屋抵押和买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应向银行承担违约责任

B.丙应代为向银行还款

C.如丙代为向银行还款,可向甲主张相应款项

D.因登记部门原因未办理抵押登记,但银行占有房本,故取得抵押权


答案:A,C
解析:
选项A正确。《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规定登记生效的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绝办理抵押登记致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抵押合同有效,乙未依约为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构成违约,应向银行承担违约责任。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丙不负有代甲向银行清偿债务的义务,但丙可自愿代为清偿。若丙代为向银行还款的,可向甲主张相应款项。选项D错误。《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据此可知,以房屋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本案中,乙未为银行办理抵押登记,因此,银行并未取得抵押权。《担保法解释》第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时,因登记部门的原因致使其无法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人向债权人交付权利凭证的,可以认定债权人对该财产有优先受偿权。但是,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本案中,银行虽未取得抵押权,但乙将房本交给了银行,其对该房屋享有优先受偿,该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10题:

甲以其不动产为抵押,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后乙将甲抵押的不动产作为标的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甲得知后对此表示反对。乙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 )。

A.有效合同
B.无效合同
C.可撤销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

答案:B
解析:
题中乙对该不动产无处分权,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在甲追认前处于效力待定状态,效力待定的合同只有经权利人追认之后才产生效力,否则无效。题中,不动产所有人甲得知后对此表示反对,因此乙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在效力上属于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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