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准许回家的拘役罪犯,看守所应当发给《离所探亲证明书》,并告知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
第1题: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申请回家的,看守所依法办理出所手续后,应当发给其()。
第2题:
被判处拘役的未成年罪犯,均由看守所执行刑罚。
第3题:
看守所收到人民法院假释裁定书后,应当办理罪犯出所手续,发给假释证明书,并于()内将罪犯的有关材料寄送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第4题:
在看守所执行刑罚的被判处役拘的罪犯申请回家与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申请离所探亲的适用条件基本一致。
第5题: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看守所执行。
第6题:
对于被判处拘投的罪犯而当地没有拘役所的,应将罪犯放在()内执行。
第7题: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申请回家的,()后办理临时出所手续。
第8题:
离监探亲的对象限于父母、子女、配偶;符合条件的罪犯每年准许离监探亲1次,时间为3至10天(不含路途时间)。
第9题:
《刑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日。看守所办理拘役罪犯申请回家时应当遵守的规定有()。
第10题:
看守所不得将留所服刑罪犯离所探亲时间安排在罪犯刑期末期,变相提前释放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