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下午,某村村民朱某因砌围墙与邻居谢某发生争执,在争吵中双方用

题目

某日下午,某村村民朱某因砌围墙与邻居谢某发生争执,在争吵中双方用石头、砖块对砸。朱某被砸伤头部后即回家拿一菜刀返回现场,将谢某砍打成轻微伤。公安派出所根据双方斗殴的事实,直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对谢某和朱某作出了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但朱某不服处罚决定,以砍伤谢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为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朱某的行为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条件,不属于正当防卫
  • B、本案必须先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才能提起诉讼
  • C、公安派出所可以作出500元罚款的决定
  • D、由于是邻里纠纷,公安机关应当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才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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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安某与谢某结婚后生育一女谢甲,谢甲与赵某结婚后生育一子赵甲。某日,赵某因与谢甲及谢某发生争执,将谢甲杀死后,又将谢某杀死,然后自缢而亡。经查,赵某父母双亡,仅有一弟弟赵乙,赵某与谢甲共有财产6万元,安某与谢某共有财产4万元。对于本案财产继承及分割,正确的是:( )

A.安某5万元,赵甲5万元

B.安某4万元,赵甲6万元

C.安某4.5万元,赵甲5.5万元

D.安某2.5万元,赵甲7.5万元


正确答案:C
20.答案: C 考点:继承讲解:谢甲先于谢某死亡,谢甲之子赵甲在谢某死亡时可代位继承。其个人遗产3万元本应由其配偶赵某、其父母安某与谢某、其子赵甲继承,但赵某故意杀害谢甲,丧失继承权,故其3万元遗产应由安某:谢某、赵甲共同继承,即各得1万元。谢某 死亡后,其遗产共3万元(2,万元+1万元)应由安某和谢甲共同继承,即各得1.5万元其中,谢甲的1.5万元由赵甲代位继承。赵某死亡后,其遗产共3万元,应由其子赵甲继承,故赵甲得遗产5.5万元。安某应得4.5万元。因此,正确答案为C项。

第2题:

宫某与谢某在一次朋友聚会时相识,很快坠入爱河,三个月后双方准备结婚,但谢某只有19岁,不到法定婚龄,富某便托人伪造证件,骗取了结婚证书。因双方婚前了解不够,婚后不久便因琐事开始发生矛盾,2年后,官某以谢某在结婚时不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提出婚姻无效申请。

问:法院如何处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

(1)法院认为,谢某在结婚时不到法定婚龄,在当时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无效婚姻。
(2)我国《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3)但在富某申请婚姻无效时已达法定婚龄,法定的无效婚姻事由已经消失,因此,对富某要求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不予支持。
(4)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应以该无效的情形依然存在为前提,无效婚姻的情形已经消失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第8条的规定:申请无效婚姻时,法定的无效婚姻事由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对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不予支持。


第3题:

何某为出卖牟利,以介绍工作为由将女青年黄某诱骗至中山市某村。该村有一村民谢某,因40岁还未娶亲故以20000元的价格向何某收买黄某。其后谢某将黄某每日锁在家中。问:何某、谢某的行为分别构成何罪?


参考答案:①何某构成拐卖妇女罪。②谢某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非法拘禁罪。

第4题:

朱某原是某商场的司机,与商场签定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朱某与该商场主管人事的副经理因事发生争吵,争吵中朱某提出不在商场干了。结果从争吵第二天起,朱某就没来上班,并于一周后与一出租车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请问朱某的做法错在哪里?


参考答案:

朱某未依法与商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对此,朱某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5题:

某日下午,某村村民朱某因砌围墙与邻居谢某、高某、徐某发生争执,在争吵中双方用石头、砖块对砸。朱某被砸伤头部后即回家拿一菜刀返回现场。到现场后并没有使用菜刀,双方仍用石块对砸。但因对方人多,朱某抵挡不住,即逃离现场,另三人紧追不放,并用竹子、木棍、锄头将朱某打成轻微伤。公安派出所根据双方斗殴的事实,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对谢某、高某、徐某以及朱某作出了罚款500元以内不等的处罚决定。但谢某、高某、徐某不服处罚决定,以打伤朱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为由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对其三人的处罚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参考答案:A, B, C, D

第6题:

齐某与邻居周某因宅基地发生纠纷,齐某因认为村里的决定偏袒周某,遂对周某怀恨在心。某日,周某在河边钓鱼,旁边有另一村民李某在观看。齐某出门遛狗,看到这个情形,遂喝喊自己的狗去咬李某,狗猛地扑到李某身上,李某倒地时将钓鱼的周某撞到河里,因该河水深流急,周某被淹死。

齐某和李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参考答案:

(1)齐某以作为的方式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李某的行为是无意识的,不是犯罪行为。
(2)刑法中的危害行为是表现人的意志或意识的行为,人的无意志和无意识的身体活动,即使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也不能被认定为构成犯罪。同时,刑法中危害行为的作为方式是指犯罪人用积极的行为所实施的为我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但作为不等于亲手实施的行为,它包括犯罪人借助自然力、借助动物、借助不具备犯罪主体条件的他人或他人的过失行为或无意识行为来实施犯罪行为,这些情况仍应视为是利用者本人实施了作为的犯罪行为。
(3)本案中,李某被狗扑倒的身体活动是无意识、无意志的,不是刑法意义的危害行为,尽管李某将一旁钓鱼的周某撞入水中溺死,但李某不构成犯罪。
而齐某利用狗和李某在外力作用下无意识的身体移动致使周某被撞入河中淹死,是以作为的方式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第7题:

朱某与白某素来不和。一天中午,朱某与白某因倒垃圾发生争执,并相互扭打,后被邻居拉开。朱某的丈夫庞某下班回家,听说妻子与白某吵架,便拉起妻子找到白某进行辱骂,并捡起过道上的一把破菜刀递给妻子朱某,说“揍她,砍她,坐牢老子去”。朱某乘白某不备,举起菜刀往白某背上、手上砍去,造成白某受伤,经鉴定系轻微伤。对朱某和其丈夫庞某的处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只应当对朱某进行处罚

B.只应当对庞某进行处罚

C.应当对朱某和庞某按共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

D.庞某是教唆行为,对此应当按朱某的行为一并处罚


参考答案:D

第8题:

张某经常酒后回家辱骂妻子谢某。某日,谢某邻居董某报警。公安派出所出警后,应当( )。

A.制止张某的辱骂行为

B.通知民政部门安置谢某

C.询问谢某、董某、张某,进行调查取证

D.对张某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参考答案:ACD

第9题:

王某,男,某村村民,1975年8月生。某日,王某因怀疑自家的鸡被邻居周某等人偷吃,而与周某发生口角。争吵中,王某乘周某不注意,从地上随手捡起一块砖头朝周某头上砸去,造成周某头破血流,经鉴定为轻微伤。民警遂将王某传唤到当地派出所接受询问。王某正在被询问时,突然语无伦次,两眼发呆,精神恍惚。经鉴定,王某系精神分裂症患者。后经查,王某家族有精神病史,其本人一直精神正常,此次系因受刺激而发病。下列叙述正确的有()。


参考答案:B, C, D

第10题:

王某多次吸毒,某日下午在市区超市门口与同居女友沈某发生争吵。沈某欲离开,王某将其按倒在地,用菜刀砍死。后查明:王某案发时因吸毒出现精神病性障碍,导致辨认控制能力减弱。关于本案的刑罚裁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王某是偶犯,可酌情从轻处罚
B.王某刑事责任能力降低,可从轻处罚
C.王某在公众场合持刀行凶,社会影响恶劣,可从重处罚
D.王某与被害人存在特殊身份关系,可酌情从轻处罚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量刑情节的分类。 A项,“酌情从轻处罚”即表示非“法定从轻处罚”情节,而是“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题中并未交代王某有前科,也未表明王某是累犯,故证明王某是偶犯,而偶犯属于酌定量刑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故A项正确。
B项,由于王某吸毒前是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的,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其基于自由的行为而使自己陷入责任能力降低的状态,根据“原因自由行为”理论,王某该行为不属于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因此不可以从轻处罚。故B项错误。
C项,根据法律规定,社会影响恶劣的行为,法官可以酌情从重处罚。故C项正确。
D项,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因为家里纠纷、邻里矛盾而产生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不同于一般的有预谋的恶性行凶,应采取慎杀的态度。所以,将王某与被害人的同居女友的身份关系作为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予以考量是符合规定的。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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