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权利救济原则。
第1题:
基于私法自治原则,权利人在权利受侵犯时,在任何情况下都可自主选择采取公力救济还是自力救济。
第2题:
简述衡平权利和救济方法。
常见的衡平权利和救济方法包括:信托、衡平法上的赎回权、部分履行、衡平法上之不得自食其言、禁令、特别履行、纠正、纠正、返还等。其中最重要的是禁令和特别履行。
第3题:
简述原权利和救济权与主权利和从权利的区别。
原权利和救济权不同于主权利和从权利。虽然救济权和从权利都具有派生性,但是救济权往往是在原权利无法实现或受到侵害后产生的,目的是使得原权利恢复原状或消除损失;而从权利是在主权利继续有效的情况下启动的,是为了确保主权利的实现而预先设置的一种权利保护措施,其与主权利可能同时产生,只是在一定时期内以期待权的形式存在。此外,救济权往往需要启动司法程序,而从权利多发生在民事主体的缔约行为中。
第4题:
下列属于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的是()
第5题:
实施行政强制必须遵循的原则()
第6题:
A.法定原则
B.适当原则
C.强制原则
D.权利救济原则
第7题:
第8题:
简述公民的获得权利救济的权利的主要内容。
公民获得权利救济的权利,是指权利为了自我保障而衍生出来的一种权利。它的存在,为权利保障体系提供了其自足的和自我完结的内在契机。它主要包括提起申诉、控告的权利和国家赔偿及补偿的请求权。其中:申诉权是指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作出的错误的、违法的决定或判决,或者因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而受到侵害时,受害公民有向有关机关申诉理由,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包括诉讼上的申诉权和非诉讼上的申诉权。提出控告或检举的权利是指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或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揭发、指控或检举,并请求予以惩罚或制裁的权利。国家赔偿及补偿请求权,是指公民个人或其他权利主体的权利,因国家或公共权力机关的行为而蒙受损害时,依法享有的向国家提出赔偿及补偿的权利。我国现行《宪法》第41条对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以及国家赔偿请求权作了明确规定。
第9题:
行使听证、复议等权利,要求国家行政机关以行政裁决的形式实现对权利的救济,属于哪种救济?()
第10题:
现代社会,权利侵害以()为原则,但在有些情况下,民事主体权利受到侵害,情形紧迫,如不及时制止或躲避侵害,不仅会使权利人无从实现权利,还有可能扩大势态,影响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