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的效力为()
第1题:
承诺迟延及其法律效力
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承诺迟延的法律效力:通常的迟延,一般成为新要约;要约人如果及时通知,则承诺有效;特殊的迟延,一般为有效承诺;要约人如果及时通知不接受,则承诺无效.
第2题:
如何变更要约内容的承诺的效力?
CISG第19条规定,受要约人在表示承诺的答复中对要约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条件作出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要约内容,属于对该要约的拒绝,并构成新要约或反要约。但是,如果表示承诺的答复在实质上并不变更要约内容,则该答复仍构成有效的承诺,除非要约人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间差异。
第3题:
关于贷款意向书与贷款承诺的认识,错误的是( )
A.贷款意向书和贷款承诺都是贷款程序中不同阶段的成果
B.每一笔中长期贷款均需做贷款意向书和贷款承诺
C.贷款意向书表明该文件为要约邀请,但该声明不具备法律效力
D.贷款承诺具有法律效力
第4题:
第5题:
,是指承诺人主观上欲阻止或者消灭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A.承诺的超期
B.承诺的迟延
C.承诺的失效
D.承诺的撤回
第6题:
简述逾期承诺的效力。
第7题:
A.承诺失效
B.承诺撤回
C.承诺超期
D.承诺延误
第8题:
事件(3)中,关于木材供应商承诺效力的说法,正确的为( ) A.属于承诺超期,但该承诺有效 B.属于承诺超期,该承诺是否有效由要约人决定 C.属于承诺延迟,该承诺无效 D.属于承诺延迟,该承诺是否有效由受要约人决定
第9题:
贷款承诺具有法律效力.( )
第10题:
(),是指承诺人主观上欲阻止或者消灭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