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在2005年2月份时从本市某商场购买了“南极”牌电冰箱一台,使用了3个月后,冰箱起火,李某损失7000多元。事发后,李某找到商场,商场同意赔偿了3000元,李某认为商场至少赔5000元。双方遂起纠纷,李某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认定产品质量问题,应由技术监督部门出具鉴定书。但技术监督部门提出,该冰箱己烧毁,又无库存,无法鉴定。法院开庭,认为不能排除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冰箱起火的可能性,虽然冰箱没有合格证,但产品质量问题证据不足,驳回起诉。法院判案是否正确?为什么?
第1题:
下列情形中损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是:
A.王某在某商场购物时被旋转门夹伤
B.钱某在某超市购买了30斤散装大米,回家后发现仅为28斤
C.陈某在某商场购物,保安认为陈某偷窃,将陈某带到保安室询问
D.李某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双鞋,多次修理后仍有开胶现象,要求退货,商场拒绝
第2题:
某学校委托设备科的李某购买一批电教器材,在购买时正值商场有奖销售。李某在购买设备的同时获得了几张奖券,后中奖获得电视机一台,那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该电视机的所有权属于( )
A.学校
B.李某
C.李某,但学校应获得补偿
D.学校与李某共有
第3题:
(五)
李某和张某是好朋友,李某在张某的推荐下,在甲商场购买了乙公司生产的健身器材。购后第二天李某健身时,因健身器材的质量问题腿部被严重砸伤,经丙医院及时治疗后仍留下轻微残疾。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98.李某受到损害的权利是( )。
A. 公平交易权 B. 安全权
C. 知情权 D. 自主选择权
【解析】本题考点消费者权利的内容。此案例中李某的人身安全受到了损害,所以应选B。参见教材P274
第4题:
李某2018年2月份从本市某商场购买了“XXX”牌电冰箱一台,使用了3个月后冰箱起火,李某损失7000多元,但没有人身损害。事发后,李某找到商场,商场拿不出该产品合格的证据,同意赔偿3000元;李某认为商场至少赔5000元。双方遂起纠纷,李某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由技术监督部门出具鉴定书。但技术监督部门提出:该冰箱己烧毁,又无库存,无法鉴定。法院开庭认为:不能排除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冰箱起火的可能性,虽然冰箱没有合格证,但产品质量问题证据不足,驳回起诉。
【问题】(1)冰箱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为什么?
(2)法院判案是否正确?为什么?
(3)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案:(1)冰箱的产品质量不合格。《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订)第二十六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做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第三十三条:“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第三十四条:“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第三十六条:“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案中,李某买的冰箱没有检验合格证,销售者又不能提供过失证据,当属违法行为,因此,该产品应认定为不合格产品。
(2)法院判案不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订)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第四十二条:“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既然冰箱起火的实事不假,技术监督部门找不出消费者李某使用不当的证据,商场又拿不产品合格的证据,说明商场本身存在过失,根据产品质量责任是无过失责任原则,可以推定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不推定消费者李某使用不当。法院驳回李某的起诉,使用了推定消费者李某使用不当的思维,不符合产品质量法适用原则,是错误的。
(3)本案法院应立案审理,并根据认定事由,判决商场承担赔偿李某法定损失责任,如果查实是生产者的责任,应判定商场赔偿后再向生产者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订)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5题:
第 31 题 李某在商场购买了一块昂贵的劳力士表以后,到处炫耀。易某对此十分嫉妒,于是骗李某说要请他吃饭,在吃饭的时候将李某灌醉。等李某回家走到一僻静的路段时,易某迅速将李某的手表捋下拿走。下列选项中,对易某的行为定性正确的是:( )
A.诈骗罪
B.侵占罪
C.盗窃罪
D.抢劫罪
第6题: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要求有关主体赔偿损失.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某商场利用虚假广告招揽顾客,给甲某造成损失,甲某有权向商场要求赔偿
B.乙某租赁丙商场的柜台经营西装,亍某雀乙某的柜台上购买了一套西装,后发现西装有质量问题,去找乙某要求退货,但乙某已搬走.丁某遂要求丙商场赔偿
C.肖某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后发现有质量问题,而此时商场已被另一商场兼并.肖某可要求兼并后的企业赔偿其损失
D.贺某以预村款方式购买了一台洗衣机,但其后该公司未能提供的,贺某可要求该公司退还预付款及利息
第7题:
下列情形中,合同无效的是()
A.在某高速公路建设的招投标活动中,某建筑公司和招标人事先串通,使该建筑公司竞标成功,与招标方订立了建设合同
B.甲商场将某国产彩电标为日本原装,乙信以为真,从甲商场购了一台
C.甲将商场销售的超平彩电误以为纯平彩电,从甲商场购了一台
D.甲不慎落入水中,恰乙路过,甲大声向乙呼救,乙要求甲同意10万作为报酬
第8题:
A.买卖合同已经生效
B.李某应对损失承担责任
C.商场应对损失承担责任
D.李某与商场分担责任
第9题:
下列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的是:( )
A.王某在某超市购买了20斤散装大米,回家后发现仅为18斤
B.李某在某商场购物时被旋转门夹伤
C.陈某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双鞋,多次修理后仍有开胶现象,陈某要求退货,商场拒绝
D.赵某在某商场购物,保安认为赵某偷窃,将赵某带到保安室讯问
第10题:
李某在商场购买了一台电冰箱,冰箱附有产品合格证。李某买回冰箱后3天,发现冰箱噪音太大,就去商场要求退还,商场称冰箱的质量是合格的,稍有一些噪音在刚开始使用时是正常的。几天后,李某又发现冰箱的制冷性能不佳,后来则完全丧失了制冷性,李某又去找商场交涉,商场称冰箱不是他们生产的,冰箱不制冷属于冰箱的技术问题,要李某找生产厂家去解决。因生产厂家距离太远,李某不愿向厂家要求退还,坚持要求商场负责修理或退换,商场则不予理睬,双方僵持不下,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1)销售者即商场应对售出的有瑕疵的产品负责吗?
(2)本案中,商场应承担何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