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与张某系邻居,两家因为道路问题发生争议,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

题目

杨某与张某系邻居,两家因为道路问题发生争议,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令张某限期拆除妨碍杨某通行的库房一间,张某没有如期拆除,法院遂依杨某的申请对张家强制执行,请建筑工人拆除了该库房,花费1000元施工费。则该1000元施工费应当由谁承担:()。

  • A、杨某承担
  • B、张某承担
  • C、杨某和张某共同承担
  • D、人民法院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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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定义:

①合并管辖:是指对某一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与该案有牵连关系的其他案件。

②选择管辖:是指对于同一民事案件,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选择上个法院起诉。

③移送管辖:是指法院经依法受理了案件,发现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而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制度。

典型例证:

(1)张某、主某、李某为好友,张和王向李借钱,逾期仍不归还,张某和王某分别居住甲市A.区和8区。李某向A区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和王某还钱

(2)户口在甲地的赵某与户口在乙地的刘某结婚,双方婚后都没有迁移户口,婚后一年,刘某以感情不合为由向乙地法院起诉离婚,乙地法院以赵某户121在甲地为由将案件移送给甲地法院(3)马某和牛某为楼上楼下的邻居,双方因装修问题发生争执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马某败诉上述典型例证与定义存在对应关系的数目有( )。

A.0个

B.1个

C.2个

D.3个


正确答案:C
解析:(1)属于选择管辖;(2)属于移送管辖;(3)只是正常的诉讼,不存在管辖上的问题。

第2题:

毕某与他人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经审理作出裁决,要求毕某赔偿对方当事人经济损失。毕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一事判决。毕某认为法院处理有错误,拒不履行法院的判

决,被法院拘留15日。

问:毕某是否可以对法院或其审判人员提起行政诉讼?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所谓行政诉讼是基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不服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而引起的诉讼。行政诉讼的坡告只能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这就是说:首先,只有行政机关才能作为被告.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不在行政机关的范围之内。第二,法院对案件依法做出裁判,不是具体行政行为,而是行使国家审判权的行为。第三,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机关而不是个人。所以说,任何人都不能对法院或其审判人员提出行政诉讼。如果毕某认为法院的处理不当,则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在法院决定进行再审之前,必须履行法院的判决。

第3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哪一案件法院不应当受理?( )。

A.1999年3月张洋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妻子林秀虹的婚姻关系,法院审理后判决不准离婚。同年6月林秀虹向法院起诉离婚

B.王昆与邓洁因合同履行发生.王昆要求法院确认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

C.邹某12岁时与邻居陆某(当时l3岁)玩耍,被陆某不慎刺伤左眼,导致失明。当时由于两家关系甚好,邹家未提出赔偿要求。15年后,陆某成了远近闻名的企业家,邹却因身有残疾生活窘迫,邹某以陆某伤害了其眼睛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陆某赔偿其经济损失

D.赵永顺以其养子不尽赡养义务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法院判决维持了收养关系,3个月后赵永顺又以相同的理由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D
《民事诉讼法》第lll条对一些特殊案件的处理作了一般性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AD考的是第(七)项,但第(七)项规定的是“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不包括被告;D则符合第(七)项规定,故D当选。另外,根据《仲裁法》第20条:“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可见B错误。C是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案件的处理,它规定于《民诉意见》第l53条之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故C应受理,不选。

第4题:

王某与李某为一幢楼房的权属发生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张某向人民法院主张该幢楼房归他所有,人民法院遂追加张某为第三人。其后原告王某申请撤诉,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人民法院允许王某撤诉,应以张某为另案原告,王某、李某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B:如果人民法院允许王某撤诉,应由张某取代王某作为原告,李某为被告,继续审理
C:如果人民法院允许王某撤诉,应以李某为原告,张某为被告,继续审理
D:如果人民法院允许王某撤诉,应以王某为另案被告,张某为另案原告,诉讼另行进行

答案:A
解析:
【考点】第三人之诉,本诉原告撤诉后的处理。详解:《民诉法解释》第237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所以,B、C、D项均不正确。

第5题:

毕某与他人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经审理作出裁决,要求毕某赔偿对方当事人经济损失。毕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毕某认为法院处理有错误,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被法院拘留15日。

问:毕某是否可以对法院或其审判人员提起行政诉讼?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所谓行政诉讼是基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不服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而引起的诉讼。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这就是说:首先,只有行政机关才能作为被告,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不在行政机关的范围之内。第二,法院对案件依法做出裁判,不是具体行政行为,而是行使国家审判权的行为。第三,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机关而不是个人。所以说,任何人都不能对法院或其审判人员提出行政诉讼。如果毕某认为法院  的处理不当,则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在法院决定进行再审之前,必须履行法院的判决。

第6题:

孙某与他人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判令孙某赔偿对方当事人经济损失××X元。孙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孙认为法院处理有错误,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被法院拘留15日。

问:孙某是否可以对法院或其审判人员提起行政诉讼?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不服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而引起的诉讼。行政诉讼的被告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这就是说:
(1)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不在行政诉讼的被告的范围之内;
(2)法院对案件依法作出裁判,不是具体行政行为,而是行使国家审判权的行为;
(3)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机关而不是个人。所以说,任何人都不能对法院或其审判人员提出行政诉讼。如果孙某认为法院的处理不当,则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在法院决定进行再审之前,必须履行法院的判决。

第7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案件中,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开庭审理时应先行调解的案件有( )。

A.黄某和白某的汽车相撞,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系白某违章驾驶所致,就赔偿问题黄某诉至人民法院

B.马女士与钱先生因感情破裂要求离婚,现因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

C.刘某租住王某房屋未交纳租金,刘某被王某诉至人民法院

D.徐某与郑某合伙开了一家饭店,后因利润分配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BD

第8题:

刘某夫妻与杨某是大学同学,关系甚密。后来刘某与杨某在生意中发生纠纷,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杨某给付货款4000元。法院受理后依法开庭审理,在审理中杨某提出刘某的妻子曾向其借款5(100元,至今未还,要求刘某夫妻用货款抵债并偿还其余1000元。法院对此应如何处理()

A.将杨某的请求作为反诉与原诉讼合并审理

B.中止给付货款的诉讼

C.追加刘某的妻子为第三人

D.告知被告杨某另行起诉


参考答案:D

第9题:

下列情形中,法院应受理起诉的有:( )

A.张某起诉请求解除与周某的收养关系,后经法院调解维持,三个月后,张某以相同的事实、理由再次起诉请求解除与周某的收养关系
B.钱某就生态补偿费用问题与市环保局发生争议,诉请法院判决撤销相关行政行为
C.罗某就房屋租赁问题与孙某发生争议,诉请法院判令孙某支付租金,法院审查起诉时发现已经超过3年诉讼时效
D.于某与梁某因买卖房屋发生纠纷,梁某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法院审查起诉时发现双方存在书面仲裁协议

答案:C
解析:
考查不予受理的具体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1、2、7项的规定,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故选项A、B、D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219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故正确答案为C。

第10题:

下列情形中,法院应受理起诉的有:( )

A.张某起诉请求解除与周某的收养关系,后经法院调解维持,二三个月后,张某以相同的事实、理由再次起诉请求解除与周某的收养关系
B.钱某就生态补偿费用问题与市环保局发生争议,诉请法院判决撤销相关行政行为
C.罗某就房屋租赁问题与孙某发生争议,诉请法院判令孙某支付租金,法院审查起诉时发现已经超过3年诉讼时效
D.于某与梁某因买卖房屋发生纠纷,梁某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法院审查起诉时发现双方存在书面仲裁协议

答案:C
解析:
考查不予受理的具体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1、2、7项的规定,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故选项A、B、D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219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故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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