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或承诺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题目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或承诺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 A、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 B、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
  • C、同意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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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有( )o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B.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

C.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D.受要约人已发出承诺的通知


正确答案:ACD
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法律规定了两种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第2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得撤销要约情形的有()。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B.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

C.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D.受要约人已发出承诺的通知


正确答案:ACD

第3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的有()。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B.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

C.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D.受要约人已发出承诺的通知


正确答案:ACD

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使要约丧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法律规定的两种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有: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一致,不一致时,票据无效。

第4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承诺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承诺应当即时作出
B.承诺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C.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D.承诺可以撤回

答案:A
解析:
选项A: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第5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得撤销要约的有( )。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B.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C.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D.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后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核承诺。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包括:(1)确定了承诺期限;(2)明示不可撤销;(3)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选项ABC当选。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选项D当选。

第6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 )属于可撤销要约的情形。

A.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

B.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C.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D.受要约人已对要约作出承诺


参考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第7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

A、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B、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
C、同意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答案:A
解析:
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的撤回是指“不让要约生效”,故(A)正确。(B)撤销要约是使生效的要约失效;(C)要约生效,合同成立;(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使原要约失效,但原要约生效在先

第8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 。

A.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B.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

C.同意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正确答案:A
解析:要约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要约生效前,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法律规定要约可以撤回,原因在于这时要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撤回要约不会对受要约人产生任何影响,也不会对交易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由于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即生效,因此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第9题:

(2013年)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

A.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B.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
C.同意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要约的撤回、撤销。(1)选项A:要约的撤回是指“不让要约生效”,因此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比要约先到,至少同时到;(2)选项B:要约的撤销是指“让生效的要约失效”,因此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生效后、对方承诺之前到达。尽管选项B可以依法撤销要约、使之失效,但要约生效在先;(3)选项C:承诺生效、合同成立;(4)选项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视为新要约,原要约失效,但原要约生效在先。

第10题:

下列情形中,属于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A、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B、承诺期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C、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D、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修改

答案:C
解析:
【考点】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
《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第2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题目问“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关键点是此要约是否生效过,未生效的要约将不发生法律效力。从题干的设置上,考生应当明确的是:所谓“要约的失效”是指要约生效后,因特定事由而使其丧失效力。所以当出现要约失效的情形时,其要约曾经生效过,只不过后来因特定事由而使其丧失效力。A、B、D项均属于要约失效的情形,C项为要约的撤回,要约未生效,不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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