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电动工具,20/3年6月,甲公司发生如下事项: (1)6月3日,购入一批钢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80万元,增值税额13.6万元。 (2)6月11日,处理一批下脚料,取得含税销售收入3.51万元。 (3)6月23日,因管理不善,当月购进的钢材部分被盗,不含税金额12万元。 已知:甲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在当月抵扣,甲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当期购入钢材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全额扣除?简要说明理由。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2月购进一批生产免税产品和应税产品的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当月免税产品的销售额为100万元,应税产品的不含税销售额为200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则甲企业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万元。
A、5.67
B、8.5
C、11.33
D、17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