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甲签订合同,双方约定如果王某考上研究生则赠与其房屋一幢;该

题目

王某与甲签订合同,双方约定如果王某考上研究生则赠与其房屋一幢;该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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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张某、王某与李某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将李某的一幢房屋以30万元的价格卖给张某和王某。该合同所产生的债属于( )。

A.单一之债

B.简单之债

C.按份之债

D.连带之债


正确答案:BD

第2题:

王某和刘某约定交换房屋,王某的房屋价值40万,刘某的房屋价值65万。假设适用4%的契税税率,则该房屋交换行为应缴纳的契税为()

A、1万

B、4.2万

C、王某缴纳1.6万,刘某缴纳2.6万

D、双方自愿交换房屋,不涉及货币流通,不需要缴纳契税


参考答案:A

第3题:

甲、乙二人约定,甲如果考上研究生,甲就将房屋出卖给乙。如果甲一直没有考上研究生,则该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是?


参考答案:一直处于成立状态。

第4题:

关于劳动合同约定由甲公司给予王某社会保险补贴、
公司不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公司与王某的约定符合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B: 甲公司与王某的约定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C: 甲公司与王某的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
D: 甲公司与王某的约定虽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双方可以不补缴社会保险费

答案:C
解析:

第5题:

李某欲设立一家公司,但无奈资金不足,为此便向好友冯某借款50万元,为期两年。双方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约定了借款用途、数额、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内容,但并未对利息支付作出约定。
冯某要求李某为此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李某便请求另外两位好冬王某和张某分别提供了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王某以自己的房屋作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张某提供保证担保:如果李某不能按期履行债务,则由张某承担保证责任,该保证合同并未约定保证期间。

抵押期间,王某欲转让作为抵押财产的房屋,下列说法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
A.王某转让该房屋需经冯某同意
B.如房屋受让人愿意代为偿还该笔借款,则王某转让房屋无需经冯某同意
C.如冯某同意王某转让房屋,王某应将所得价款提存或提前清偿债务
D.如王某转让房屋所得仅为40万元,不足的部分仍由王某清偿


答案:A,B,C
解析:
《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財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債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財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据此,ABC项说法均正确,D项说 法错误。

第6题:

甲企业要拆除一间仓库,雇请了包括王某在内的工人,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工人在拆除仓库过程中所受伤害自行承担,与甲企业无关。后因甲企业提供的云梯断裂,王某受伤。王某要求甲企业赔偿,甲氽业以合同已有约定为由予以拒绝。双方合同中有关责任承担的条款的效力为( )。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正确答案:B
本题考点是损害责任的合同约定。根据侵权责任法,合同中约定损害责任承担属于无效条款。因此选B

第7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乙二人约定,如果甲的儿子考上军校,甲就把房子租给乙

B.王某与李某约定,如果王某按期支付货款给李某,李某就不到法院起诉王某

C.张某与赵某约定,如果张某将黄金50克卖给赵某,赵某就将古扇送给张某

D.丙和丁约定,如果丙的儿子回国,丙就将钢琴卖给丁


正确答案:AD
解析:B项错在起诉权为当事人享有的法定程序权利,当事人不能以附条件的形式剥夺,即该附条件违法。C项错在黄金属于限制流通物,不能附条件,否则违法。

第8题:

王某与李某签订合同,约定由刘某向李某履行债务,现因为刘某没按约定履行债务,则李某应请求谁来承担违约责任()

A.王某

B.刘某

C.王某和刘某共同

D.王某或刘某


参考答案:A

第9题:

如果王芳考上了研究生并且刘明没有考上研究生,那么李甜一定考不上研究生。 如果以上命题为真,再加上什么前提,可以推出:刘明考上了研究生。

A. 王芳与李甜一同考上了研究生。
B. 王芳与刘明都没有考上研究生。
C. 王芳考上了研究生而刘明没有考上研究生。
D. 王芳没有考上研究生而刘明考上了研究生。

答案:A
解析:
如果那么为充分条件的命题,只有前件真,后件假,整个命题才能为假,只有A项符合要求,故答案为A。

第10题:

王某与张某约定,如果张某在两年内结婚,王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与张某。该赠与行为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


答案:错
解析:
王某与张某约定,如果张某在两年内结婚,王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与张某。该赠与行为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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