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为了鼓励当地国有焦化厂多创税利,县长与焦化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

题目

某县为了鼓励当地国有焦化厂多创税利,县长与焦化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2005年如果焦化厂能够完成年度税收200万元的指标,则2006年该厂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该合同为( )。

  • A、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 B、无效民事行为
  • C、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 D、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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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焦化厂与分子筛流程净化流程制氧机最小间距为:()

A、500m

B、300m

C、200m

D、100m


参考答案:D

第2题:

某县为了鼓励当地国有啤酒厂增创税收,县长与啤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2008年如果啤酒厂能够完成年度税收500万元的指标,则2009年该厂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提升工资。该合同为( )。

A.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B.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C.附条件民事行为

D.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由自然人、法人等主体做出的行为。与政府机关行使国家权力做出的国家行为、法院依审判权做出的裁判行为不同,题中属于政府行为。

第3题:

某乡政府为鼓励乡属矿石厂多创税利,乡长与矿石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该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300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问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A.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D.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D

第4题:

乌有市政府为鼓励乌有市属造纸厂多创税利,乌有市市长与造纸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造纸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100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连升三级工资。该合同的性质为( )。

A.有偿合同

B.无偿合同

C.附条件合同

D.不属于《合同法》中的合同


正确答案:D
本题选D。本题考查《合同法》的适用范围问题。本题市政府与造纸厂之间的合同非民事合同,故不属于我国《合同法》中的合同。

第5题:

为什么要在焦化厂煤气流程内设置鼓风机?


参考答案:从焦炉出来的焦炉煤气,经集气管、吸气管、初冷器、电捕焦油器,回收氨和苯的系统等一系列的设备,在这一过程中要克服许多阻力才能到达地点。为此,煤气应具有足够的剩余压力。另外,为了使焦炉内的荒煤气按规定的压力制度抽出,要使煤气管线具有一定的吸力,因此,必须在焦化工艺的流程中选择合理的位置设置鼓风机,使的机前为负压,机后为正压。

第6题:

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收,县长与酒厂厂长口头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百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该口头约定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A.双务合同

B.无效合同

C.附条件的合同

D.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D

第7题:

大型焦化厂采用()清除煤气中的焦油雾。


参考答案:电捕焦油器

第8题:

莱钢焦化厂现有( )条管式皮带。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C

第9题:

某县为了鼓励当地国有啤酒厂增创税收,县政府与啤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2010年如果啤酒厂能够完成年度税收500万元的指标,则2011年该厂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提升工资。该合同为( )。

A.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B.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C.附条件民事行为

D.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由自然人、法人等私人主体作出的行为,与政府机关行使国家权力作出的国家行为、法院依审判权作出的裁判行为不同,题中属于政府行为。

第10题:

某焦化厂建立了应急预案体系,下面所制定的预案中,属于专项预案的是( )。

A.焦化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B.煤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C.煤气储罐区事故应急预案
D.炼焦炉事故应急预案

答案:B
解析:
专项预案是针对某种具体的、特定类型的紧急情况,如煤矿瓦斯爆炸、危险物质泄漏、火灾、某一自然灾害、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预案是在综合预案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某种特定危险的特点,对应急的形势、组织机构、应急活动等进行更具体的阐述,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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