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梅(女)早年丧偶,担心自己去世后三个子女会因遗产分割产生纠纷,于是在2002年3月自己写一份遗嘱,并到公证机关进行了公证;为防止三个子女不执行遗嘱,周梅在2002年6月重新写了一份遗嘱,并在其中指定王律师充当遗嘱执行人,以监督遗嘱的执行。2003年9月,她无意中听到有理财规划师在为客户制定财产传承规划,便来到一家理财规划专业机构,就自己的财产传承事宜向专业的理财规划师咨询。1.周梅的两份遗嘱的效力如何界定?2.评价一下王律师的介入对周梅财产传承愿望实现的意义。3.如果你是周梅的理财规划师,你会按照什么程序为其制定财产传承规划?(请将你对周梅财产传承规划提出的建议列入其中)
第1题: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有仪继承的遗产转由其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的制度。
下列属于转继承的是( )。
A.老王与其妻子生有两个儿子,二儿子早年去世,留有一女,未满十八岁。老王去世后,在未立有遗嘱的情况下,该女孩要求继承老王的部分遗产
B.老李有价值50万元的房产一处。老李去世的当天,儿子小李在赶往医院办理后事的途中不幸遭遇车祸死亡,小李的儿子当即表示要继承老李的房产
C.孤寡老人老刘一直由邻居老张照顾,老刘在生前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老张。老刘去世后不久,老张心脏病发去世,老张的妻子要求继承老张应继承的部分份额
D.老黄生前一直由其外甥小赵照顾,老黄立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小赵。老黄去世后.老黄的子女向法院提起争夺遗产的诉讼,法院作出判决前,小赵不幸去世,老黄的子女继承了这笔遗产
65.【答案】C。解析∶定义要点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A项两个儿子不是在继承开始后死亡∶B项小李并不一定是老李的继承人;D项小赵有权继承的遗产不是转由小赵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只有C项符合定义。
第2题:
第3题:
温先生育有一子一女,多年经商,较为富有。生病后他立下遗嘱,将产业全部留给儿子温甲,存款却都留给了侄子温丁。温先生去世后,女儿温乙对这个安排很愤怒,问温甲和温丁的意见,两人都不出声。三个月后,温乙要求分割遗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温乙无权请求分割遗产,因为温先生没有给她留下遗产
B.温乙可以请求分割存款
C.温乙可以请求分割产业
D.温乙可以请求按法定继承分割温先生全部遗产
第4题:
丁有三个儿子,丁一、丁二、丁三,丁去世后,没有留遗嘱,那么三个人对遗产可以( )方式
第5题:
第6题:
某6岁女童的父母因意外双双遇难。根据收养法规定,下列有抚养能力的人中,有资格收养该女童的是( )。
A.甲,女,29周岁,未婚,无子女
B.乙,男,45周岁,离婚,无子女
C.丙,女,38周岁,丧偶,无子女
D.丁,女,46周岁.已婚,有一子已成年
第7题:
周梅(女)早年丧偶,担心自己去世后三个子女会因遗产分割产生纠纷,于是在2002年3月自
己写一份遗嘱,并到公证机关进行了公证;为防止三个子女不执行遗嘱,周梅在2002年6月重新写了一
份遗嘱,并在其中指定王律师充当遗嘱执行人,以监督遗嘱的执行。2003年9月,她无意中听到有理财
规划师在为客户制定财产传承规划,便来到一家理财规划专业机构,就自己的财产传承事宜向专业的理财
规划师咨询。
1.周梅的两份遗嘱的效力如何界定?(5分)
2.评价一下王律师的介入对周梅财产传承愿望实现的意义。(5分)
3.如果你是周梅的理财规划师,你会按照什么程序为其制定财产传承规划?(请将你对周梅财产传承规划提出的建议列入其中)(每步2分,共1 0分)
1.答:公证遗嘱与后写的遗嘱不冲突,则两个都有效;公证遗嘱与后写的遗嘱冲突,则公正遗嘱有效。
2.答:王律师是周梅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是为了保证遗嘱在遗嘱人死亡以后能得到认真切实的执行,由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一人或数人担任的。遗嘱执行人会负责按照遗嘱的内容对财产进行分割,解决遗嘱人“身后”出现的所有法律、财务等事务。还要负责遗产的规划、增值等事务,也会依委托人的个别需要而制定具体的执行计划,达到保存财产、避免浪费、执行遗嘱、监护子女等多样化目的。
但遗嘱执行人仅保管遗嘱,并不能处分遗产,遗产通常还是由继承人持有,遗产极容易受到侵吞,不仅容易在继承人之间产生纠纷,而且遗嘱人的遗嘱也得不到很好的执行。
3.答:第一步,审核周梅财产的权属证明原件,保留该财产权属证明复印件,并指导其填写相关表格。
第二步,计算和评估遗产。
第三步,分析财产传承规划工具。
详细分析遗嘱、遗嘱信托、人寿保险信托三种工具,根据需要选择合适工具。并协助其合法有效地利用规划工具,对有关注意事项及时提醒,以保证有关文件的有效性。(与信托结合的工具运用具有一定优势)
第四步,形成制定财产传承方案,交付周梅。
第五步,适时调整财产传承规划方案。
第8题:
甲、乙夫妇共生育两子一女,1993年甲、乙立下录音遗嘱,将早年购置的三问房屋分别分给三个子女一人一间。1995年,甲、乙和大儿媳不和,就到公证处办了公证遗嘱,将东面的两间屋子分给女儿,而剩下的一问屋子由小儿子继承。1998年甲病危的时候大儿子悉心照料,甲于是在病榻前立下口头遗嘱,三问房屋由大儿子独自继承,当时旁边有亲戚熟人在场作见证。后来,甲经过治疗恢复健康,又后悔病中的决定,又立了一份代书遗嘱,将三间房屋分别分给三个子女。2001年甲、乙相继去世。甲、乙的两子一女持这几份遗嘱,要求分割房产。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
A.应当录音遗嘱为准分割甲、乙的遗产
B.应当按公证遗嘱为准分割甲、乙的遗产
C.应当按口头遗嘱为准分割甲、乙的遗产
D.应当按代书遗嘱为准分割甲、乙的遗产
第9题: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
第10题:
下列争议中,可以适用《仲裁法》进行仲裁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