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开发商拟开发一栋商住楼,有三种可行的设计方案。甲方案:采用大柱网框架轻墙体系,单方造价1437.58元/m2;乙方案:结构方案同甲,墙体采用内浇外砌,单方造价1108.00元/m2:丙方案:采用砖混体系,单方造价1081.80元/m2。经专家论证设置了Fl、F2、F3、F4、F5等五个功能领域,该五项功能指标的重要程度排序为F4>F1>F3>F5>F2。经计算甲、乙、丙方案的功能系数分别为0.360、0.344、0.296. 丙方案的价值系数为( )。
第1题:
A.开发公司在将商住楼抵押后又将其出租的行为无效
B.银行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C.若开发公司未将抵押事实告知租户,则租户的损失应由开发公司承担
D.若开发公司未将抵押事实告知租户,则租户的损失应由开发公司承担主要责任,银行承担次要责任
E.如果开发公司是将已出租的商住楼向银行设定抵押,银行无权解除租赁合同
第2题:
第3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因贷款需要,将其所有的一商住楼抵押给某商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此后,开发公司又将该商住楼出租。后因无力偿还银行贷款,开发公司与银行协商,将该商住楼折抵给银行,以清偿其所欠贷款。银行获得该商住楼的所有权后,拟自行使用,故向各租户发出解除租赁合同的书面通知。各租户认为租赁合同尚未到期,拒绝搬出。
问:
1、开发公司将商住楼抵押后又将其出租的行为是否有效?
2、银行是否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本案中,如果开发公司是将已出租的商住楼向银行设定抵押,情形又将如何?
1、有效
2、有权
3、无权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