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购买食堂炊具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第1题:
营改增前发生的货物、服务、不动产采购业务,营改增之后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抵扣?
第2题:
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营改增服务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3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4题:
按照营改增实施办法规定,下列哪项货物采购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
第5题:
“营改增”后新业务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的情形?
第6题:
建筑安装企业“营改增”后春节、中秋节采购职工福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第7题: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购进办公设备、施工设备,不是专用于简易计税办法计税项目的,按照规定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额。
第8题:
采取简易办法征收的建筑项目,能否抵扣取得进项税额,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9题:
下列进项税额不准抵扣的有()
第10题:
建筑企业营改增后,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所支付款项的收款单位必须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一致,否则进项税额不得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