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在办理货物贸易B类企业付汇、开证、出口贸易融资放款或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应当进行电子数据核查,通过监测系统扣减其对应的可收付汇额度。
第1题:
企业出口贸易融资款误入待核查帐户的,金融机构可直接为企业办理待核查帐户结汇或划转手续。
第2题:
金融机构为B类企业办理()项下付汇、开证或待核查账户结汇或划出手续时,无需实施电子数据核查。
第3题:
A、金融机构在办理B类企业付汇、开证、出口贸易融资放款或特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应当进行电子数据核查通过监测系统扣减其对应的可收付汇额度
B、B类企业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业务、不得签订包含90天以上(不含)收汇条款的出口含同
C、B类企业哲停办理转口贸易业务
D、B类企业代理其他企业进出口对应的外汇收支不纳入电子数据核查范围
第4题:
货物出口贸易()业务项下资金,在金融机构放款时无需进入企业待核查账户。
第5题:
金融机构为B类企业办理出口贸易融资业务,放款时融资款()进入企业待核查账户,()实施电子数据核查。
第6题:
出口贸易融资业务项下资金,在金融机构放款及企业实际收回出口货款时,均无需进入企业()账户。
第7题:
金融机构应当凭外汇局出具的()为C类企业办理贸易进出口付汇或开证手续,以及出口贸易融资放款或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
第8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操作规程(银行企业版)》(汇发【2012】38号)规定,金融机构为B类企业办理出口押汇、福费廷、出口保理等出口贸易融资业务,放款时融资款无需进入企业待核查账户,但应通过监测系统银行端实施电子数据核查。
第9题:
金融机构凭“登记类别”为“B类企业超额度”的《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为企业办理付汇、开证或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时,无需实施()。
第10题:
B类企业无需实施电子数据核查业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