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规定,所有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经依法

题目

《物权法》规定,所有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经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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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关于不动产物权的登记,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B.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C.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D.所有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未经登记的,不发生效力


正确答案:ABC

第2题: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A.设立

B.变更

C.转让

D.处置


参考答案:ABC

第3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不动产登记管理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必须登记

B.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C.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D.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正确答案:A
解析: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选项A说法错误。

第4题:

下列关于不动产登记管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B.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C.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D.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未办理物权登记的合同无效

答案:A,B,C,D
解析: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E项错误。

第5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这是物权法( )原则的体现。

A.一物一权
B.物权法定
C.物权公示
D.预告登记

答案:C
解析:
物权公示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对物权的享有与变动均应采取可取信于社会公众的外部表现方式的原则,依此物权法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6题: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第7题:

《物权法》第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A.登记

B.交付

C.转让

D.签订合同


参考答案:A

第8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答案√

第9题:

根据物权法的( )原则,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A.物权公示
B.物权法定
C.物权公平
D.物权平等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物权公示原则。物权公示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对物权的享有与变动均应采取可取信于社会公众的外部表现方式的原则。《物权法》第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10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试分析该法条,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


答案:
解析:
(1)本条规定的是物权的变动和公示、公信原则。所谓物权的变动,是指物权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运动状态。所谓公示,是指以一定的方式使公众知悉物权变动的事实。所谓公信,是指物权变动符合法定公示方式的就具有可信赖性的法律效力。
(2)法律规定物权变动的意义在于,一旦物权发生变动,必须将物权变动的事实通过一定的公示方法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交易安全。如果物权变动不采用一定的公示方法,某人享有某种物权,第三人并不知道。而该人向第三人主张优先权时,必然会使第三人遭受损害。
(3)物权公示的主要方法是: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过登记发生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转让通过交付发生效力。物权变动的关节点,不动产就是登记,动产就是交付。
(4)物权变动的效力表现在,物权一经变动,就会产生公示、公信力,即使依公式方法表现出来的物权不存在或者存在瑕疵,但对于信赖该物权的存在并已从事了物权交易的人法律仍然承认其具有与真实物权存在相同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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