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先生今年35岁,是一家设计所的高级合伙人。虽收入丰厚,但不善理

题目

胡先生今年35岁,是一家设计所的高级合伙人。虽收入丰厚,但不善理财。其妻邹女士今年31岁,是区政府的一名普通公务员。胡先生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一直和胡先生惟一的姐姐生活在一起。孩子囡囡今年5岁。非常不幸的是,胡先生在一次事故中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元。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不包括()。

  • A、囡囡
  • B、胡母
  • C、邹女士
  • D、胡的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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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32岁的郭先生在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担任业务主管,他31岁的妻子何女士则在一家外资金融机构担任高级客户经理。郭先生的父亲已经去世,郭先生的母亲一直和郭先生唯一的一位兄长生活在一起。郭先生的孩子阳阳今年3岁。非常不幸,郭先生在一次车祸中不幸罹难,没有留下任何遗嘱。郭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150万元。

郭先生的遗产应当以( )方式被继承。

A.法定继承

B.协商继承

C.扶养继承

D.推定继承


正确答案:A

第2题:

共用题干
胡先生今年35岁,是一家设计所的高级合伙人。虽收入丰厚,但不善理财。其妻邹女士今年31岁,是区政府的一名普通公务员。胡先生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一直和胡先生惟一的姐姐生活在一起。孩子囡囡今年5岁。非常不幸的是,胡先生在一次事故中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元。根据案例回答54~59题。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邹女士可获得的遗产总额为()万元。
A:75
B:26.25
C:35
D:105

答案:C
解析: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配偶、子女、父母是最近的亲属,在法律上有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因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在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根据我国最新《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由题意知: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由于胡先生夫妇在婚前未公证个人财产,所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为共同所有,所以胡先生的遗产总额为210/2=105(万元)。


由第64、65、66题知,胡先生的遗产总额为105万元,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囡囡、胡母、邹女士三人,而各继承人应按照等分标准划分遗产,所以邹女士可获得的遗产总额为105/3=35(万元)。


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囡囡、胡母、邹女士三人,而各继承人应按照等分标准划分遗产,所以囡囡可获得的遗产额为35万元,如果胡先生2年前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200万元,指定受益人为囡囡,则继承完成后囡囡名下的总资产为35+200=235(万元)。

第3题:

接上题,吴先生是胡先生的至交好友,不久前借给胡先生100万元,听到胡先生去世的消息急着去找胡先生的家人偿还,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因胡先生已死,所以吴先生的借款无法得到偿还

B.吴先生可以找朱女士要求偿还

C.吴先生可以找李女士要求偿还

D.吴先生可以要求以胡先生的存款50万元先行偿还


正确答案:B

第4题:

财务自由指个人和家庭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主动投资而不是被动工作。假设,去年M先生一家工资奖金等收入为24万元,金融投资和实业投资年收入10万元,其中固定收入8万元,去年日常各项支出(含还贷)为12万元,今年假设M先生一家如果工资奖金等收入和日常支出水平不变,只有投资收入结果改变,下列表述最恰当的是(  )。

A.今年M先生一家金融和实业投资收入24万元,实现了财务自由
B.今年M先生一家金融和实业投资收入13万元,实现了财务自由
C.今年M先生一家金融和实业投资年收入15万元,其中固定收人10万元,则实现了财务自由
D.今年M先生一家金融和实业投资年收入18万元,其中固定收入13万元,则实现了财务自由

答案:D
解析:
当投资的固定收益可以完全覆盖个人或者家庭发生的各项支出时,则认为就达到了财务自由的层次,个人或者家庭的生活目标比相对财务安全层次下有了更强大的经济保障。只有选项D符合财务自由的层次,故选D。?

第5题:

共用题干
胡先生今年35岁,是一家设计所的高级合伙人。虽收入丰厚,但不善理财。其妻邹女士今年31岁,是区政府的一名普通公务员。胡先生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一直和胡先生惟一的姐姐生活在一起。孩子囡囡今年5岁。非常不幸的是,胡先生在一次事故中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元。根据案例回答54~59题。

假定胡先生夫妇在婚前未公证个人财产,则胡先生的遗产总额为()万元。
A:150
B:105
C:210
D:无法判断

答案:B
解析: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配偶、子女、父母是最近的亲属,在法律上有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因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在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根据我国最新《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由题意知: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由于胡先生夫妇在婚前未公证个人财产,所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为共同所有,所以胡先生的遗产总额为210/2=105(万元)。


由第64、65、66题知,胡先生的遗产总额为105万元,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囡囡、胡母、邹女士三人,而各继承人应按照等分标准划分遗产,所以邹女士可获得的遗产总额为105/3=35(万元)。


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囡囡、胡母、邹女士三人,而各继承人应按照等分标准划分遗产,所以囡囡可获得的遗产额为35万元,如果胡先生2年前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200万元,指定受益人为囡囡,则继承完成后囡囡名下的总资产为35+200=235(万元)。

第6题:

共用题干
胡先生今年35岁,是一家设计所的高级合伙人。虽收入丰厚,但不善理财。其妻邹女士今年31岁,是区政府的一名普通公务员。胡先生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一直和胡先生惟一的姐姐生活在一起。孩子囡囡今年5岁。非常不幸的是,胡先生在一次事故中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元。根据案例回答54~59题。

胡先生的遗产应当以()方式被继承。
A:协商继承
B:法定继承
C:扶养继承
D:推定继承

答案:B
解析: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配偶、子女、父母是最近的亲属,在法律上有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因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在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根据我国最新《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由题意知: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由于胡先生夫妇在婚前未公证个人财产,所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为共同所有,所以胡先生的遗产总额为210/2=105(万元)。


由第64、65、66题知,胡先生的遗产总额为105万元,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囡囡、胡母、邹女士三人,而各继承人应按照等分标准划分遗产,所以邹女士可获得的遗产总额为105/3=35(万元)。


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囡囡、胡母、邹女士三人,而各继承人应按照等分标准划分遗产,所以囡囡可获得的遗产额为35万元,如果胡先生2年前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200万元,指定受益人为囡囡,则继承完成后囡囡名下的总资产为35+200=235(万元)。

第7题:

共用题干
胡先生今年35岁,是一家设计所的高级合伙人。虽收入丰厚,但不善理财。其妻邹女士今年31岁,是区政府的一名普通公务员。胡先生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一直和胡先生惟一的姐姐生活在一起。孩子囡囡今年5岁。非常不幸的是,胡先生在一次事故中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元。根据案例回答54~59题。

各继承人应按照()标准划分遗产。
A:年龄
B:继承顺序
C:等分
D:经济收入情况

答案:C
解析: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配偶、子女、父母是最近的亲属,在法律上有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因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在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根据我国最新《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由题意知: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由于胡先生夫妇在婚前未公证个人财产,所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为共同所有,所以胡先生的遗产总额为210/2=105(万元)。


由第64、65、66题知,胡先生的遗产总额为105万元,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囡囡、胡母、邹女士三人,而各继承人应按照等分标准划分遗产,所以邹女士可获得的遗产总额为105/3=35(万元)。


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囡囡、胡母、邹女士三人,而各继承人应按照等分标准划分遗产,所以囡囡可获得的遗产额为35万元,如果胡先生2年前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200万元,指定受益人为囡囡,则继承完成后囡囡名下的总资产为35+200=235(万元)。

第8题:

胡先生今年35岁,是一家设计所的高级合伙人。虽收入丰厚,但不善理财。其妻邹女士今年31岁,是区政府的一名普通公务员。胡先生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一直和胡先生唯一的姐姐生活在一起。孩子囡囡今年5岁。非常不幸的是,胡先生在一次事故中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元。

胡先生的遗产应当以( )方式被继承。

A.协商继承

B.法定继承

C.扶养继承

D.推定继承


正确答案:B

第9题:

共用题干
胡先生今年35岁,是一家设计所的高级合伙人。虽收入丰厚,但不善理财。其妻邹女士今年31岁,是区政府的一名普通公务员。胡先生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一直和胡先生惟一的姐姐生活在一起。孩子囡囡今年5岁。非常不幸的是,胡先生在一次事故中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元。根据案例回答54~59题。

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不包括()。
A:囡囡
B:胡母
C:邹女士
D:胡的姐姐

答案:D
解析: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配偶、子女、父母是最近的亲属,在法律上有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因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在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根据我国最新《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由题意知: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由于胡先生夫妇在婚前未公证个人财产,所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为共同所有,所以胡先生的遗产总额为210/2=105(万元)。


由第64、65、66题知,胡先生的遗产总额为105万元,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囡囡、胡母、邹女士三人,而各继承人应按照等分标准划分遗产,所以邹女士可获得的遗产总额为105/3=35(万元)。


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囡囡、胡母、邹女士三人,而各继承人应按照等分标准划分遗产,所以囡囡可获得的遗产额为35万元,如果胡先生2年前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200万元,指定受益人为囡囡,则继承完成后囡囡名下的总资产为35+200=235(万元)。

第10题:

田先生(38岁)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年收入约40万元,但不稳定。田太太(35岁)是小学教师,年收入在5万元左右,享有社保。女儿田田今年10岁。田先生的父亲与田先生一家同住,今年70岁,没有任何收入。田先生想通过保险为女儿准备教育基金,则可以购买下列()产品。

  • A、少儿意外伤害险
  • B、少儿两全险
  • C、少儿健康险
  • D、少儿医疗险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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