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峰(男)和刘玉(女)1960年结婚,婚后无子女,收养周天为养子。周天成年后娶妻赵琳,生一女周美。2003年6月周天外出时出车祸身亡。2004年8月周峰到某公证处立遗嘱一份,其内容大致为:将其财产中的房屋留给妻子刘玉,存款留给周美。经查,周峰夫妇共有房屋6间,存款2万元。2005年初,周峰去世。周峰的遗产为()
第1题:
甲男与乙女结婚五年没有子女,准备收养一子女。按照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A.无子女且年满三十周岁
B.无生育能力
C.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D.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第2题:
刘军(男)与何红(女)在1975年结婚,婚后没有生育,收养了刘军弟弟的儿子,取名刘鹏。2004年1月刘鹏娶妻王嫒(女),王媛在国有公司工作,婚后与刘军与何红分家,并于2005生一女刘霞。2006年刘鹏不幸因公牺牲,得到政府抚恤金20万元,王媛未再嫁而尽心尽力照顾刘军与何红。2007年刘军逝世,留下遗产房屋6间,存款10万元,另有承包的山地100亩。刘军留有录音遗嘱,遗嘱规定将房屋给何红,存款留给刘霞。
关于收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被收养人为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B.收养人可以收养多名子女
C.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D.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
第3题:
蒋某(男)想收养弟弟的女儿小玉为养女。根据《收养法》的规定,蒋某的收养行为应当符合的条件是()。
A.蒋某与小玉的年龄应相差40周岁以上
B.小玉不满14周岁
C.小玉的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小玉
D.蒋某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周峰(男)和刘玉(女)1960年结婚,婚后无子女,收养周天为养子。周天成年后娶妻赵琳,生一女周美。2003年6月周天外出时出车祸身亡。2004年8月周峰到某公证处立遗嘱一份,其内容大致为:将其财产中的房屋留给妻子刘五,存款留给周美。经查,周峰夫妇共有房屋6间,存款2万元。2005年初,周峰去世。
本案中所涉及的房屋和存款属于( )。
A.周峰的个人财产
B.周峰夫妇的夫妻共有财产
C.周峰夫妇按份共有的财产
D.刘玉的个人财产
第7题:
张某和刘某夫妇无子女,后收养李某的幼子为养子。该养子必须( )。
A.姓张
B.必须姓刘
C.必须姓李
D.可以姓张,可以姓刘,也可以姓李
第8题:
甲男的母亲是甲女的姨母,如果甲男是其母的养子而非自然血亲,他与乙女是否可以结婚?()
A.可以结婚
B.不得结婚
C.甲男与其养母解除收养关系后可以结婚
D.双方保证不生育子女可以结婚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