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人员需要在IPO招股说明书上签字的是()。 Ⅰ保荐代表人

题目

以下人员需要在IPO招股说明书上签字的是()。 Ⅰ保荐代表人 Ⅱ发行人财务总监 Ⅲ本次发行的经办律师 Ⅳ保荐机构项目组成员 Ⅴ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 A、Ⅰ、Ⅱ、Ⅲ
  • B、Ⅰ、Ⅱ、Ⅲ、Ⅳ
  • C、Ⅰ、Ⅱ、Ⅲ、Ⅴ
  • D、Ⅱ、Ⅲ、Ⅳ、Ⅴ
  • E、Ⅰ、Ⅱ、Ⅲ、Ⅳ、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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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保荐机构声明页的签字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保荐业务负责人及保荐代表人。 ( )


正确答案:×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应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在招股说明书正文后声明:“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声明应由法定代表人、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签名,并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加盖公章。

第2题:

保荐机构( )应当在保荐总结报告书上签字。

A.法定代表人

B.内核负责人

C.保荐代表人

D.项目协办人


正确答案:AC

第3题:

( )需要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字、盖章,保证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A.全体董事

B.监事

C.高级管理人员

D.股东


正确答案:ABC
67. ABC【解析】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字、盖章,保证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在核查意见上签字、盖章。

第4题:

下列人员需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字的是(  )

A.董事
B.监事
C.董事会秘书
D.经理
E.保荐代表人
F.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答案:A,B,C,D,E,F
解析:
创业板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出具确认意见,并签名、盖章。

第5题:

以下人员需要在IPO招股说明书上签字的是( )。[2015年9月真题]
Ⅰ.保荐代表人
Ⅱ.发行人财务总监
Ⅲ.本次发行的经办律师
Ⅳ.保荐机构项目组成员

A.Ⅰ、Ⅱ
B.Ⅰ、Ⅱ、Ⅲ
C.Ⅱ、Ⅲ、Ⅳ
D.Ⅰ、Ⅱ、Ⅲ、Ⅳ

答案:B
解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第43条规定,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字、盖章,保证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在核查意见上签字、盖章。《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第131条规定,发行人律师应在招股说明书正文后声明,声明应由经办律师及所在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并由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

第6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6个月。该有效期的起算日是( )。

A.发行人全体董事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名、盖章之日

B.招股说明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第一次全文刊登之日

C.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申请前招股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之日

D.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在核查意见上签字、盖章之日


正确答案:C

第7题:

以下哪些人员应当在发行保荐书上签字( )



A.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B.保荐业务负责人
C.保荐代表人
D.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E.内核负责人
F.项目协办人
G.证券公司合规负责人

答案:A,B,C,E,F
解析:
《保荐办法》第五十条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保荐代表人和项目协办人应当在发行保荐书上签字,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保荐代表人应同时在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上签字。

第8题:

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的( )进行核查,并在核查意见上签字、盖章。

A.真实性

B.准确性

C.合理性

D.完整性


正确答案:ABD
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在核查意见上签字、盖章。

第9题:

下列人员需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字的是(  )。
Ⅰ.董事Ⅱ.监事Ⅲ.董事会秘书Ⅳ.经理

A.Ⅰ.Ⅱ.Ⅳ
B.Ⅰ.Ⅱ.Ⅲ
C.Ⅰ.Ⅱ.Ⅲ.Ⅳ
D.Ⅱ.Ⅲ.Ⅳ

答案:C
解析:
创业板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出具确认意见,并签名、盖章。

第10题:

以下人员需要在IPO招股说明书上签字的是()
Ⅰ.保荐代表人
Ⅱ.发行人财务总监
Ⅲ.本次发行的经办律师
Ⅳ.保荐机构项目组成员
Ⅴ.保荐机构总经理

A、Ⅰ、Ⅱ
B、Ⅱ、Ⅲ、Ⅴ
C、Ⅰ、Ⅱ、Ⅲ
D、Ⅱ、Ⅲ、Ⅳ
E、Ⅰ、Ⅱ、Ⅲ、Ⅴ

答案:E
解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第43条规定,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字、盖章,保证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在核查意见上签字、盖章。《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第131条规定,发行人律师应在招股说明书正文后声明,声明应由经办律师及所在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并由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
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进一步强化保荐机构管理层对保荐项目签字责任的监管要求》,保荐机构推荐首发和再融资项目,应当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保荐机构董事长、总经理
(或类似职责人员)应当在保荐项目首次申报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发行保荐书、保荐工作报告(保荐机构尽职调查报告)等文件中签字确认,并在招股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中出具声明;保荐机构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当在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举报信核查报告和发审委意见回复报告等文件中出具声明并签字确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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