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依法取得一宗城镇商住综合用地,面积35亩,出让价185万元/亩,土地使用权年限为该类用地的法定最高年限,出让年限从2005年2月起计。甲公司用该宗地上的在建工程进行抵押贷款。2006年3月12日,经评估,在建工程的市场价值为8000万元,其中在建工程拖欠工程款2000万元。2009年8月,人民法院查封其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拍卖抵债,并委托某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其市场价值为6800万元。 如果拍卖最终应价为6500万元,则该应价为( )。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一居住用地使用权后2年未动工开发,国家依法将其收回,并改为业用地出让给乙房地产开发公司。乙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为( )年
A.38
B.40
C.68
D.70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