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未编制()就不得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

题目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未编制()就不得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也不得进行规划的许可。

  • A、修建性详细规划
  • B、控制性详细规划
  • C、城市总体规划
  • D、镇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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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B.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包括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

C.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D.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正确答案:ABD
[考点]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答案及解析] ABD。依据《城乡规划法》第38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故ABD项正确。

第2题: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A.不得签发
B.必须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C.禁止转让
D.无效

答案:D
解析:
《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第3题: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关于城市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

A.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B.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应当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C.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才可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D.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正确答案:C
26.答案: C 考点:城市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讲解:《城乡规划法》第38条第1款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故A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C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当选。第39条规定,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酌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由此可知,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必须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B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第38条第2款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故D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第4题:

在下列的连线中,不符合法律规范构成要素的是( )。

A.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假定
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处理
C.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制裁
D.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登记的单位编制城乡规划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制裁

答案:A
解析:
处理:是指法律规范中为主体规定的具体行为模式,即权利和义务。它指明人们应当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允许做什么,以此指导和衡量主体的行为。A选项属于“处理”。

第5题:

根据《城乡规划法》,审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前置条件是( )。

A.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B.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C.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项目
D.按照有关规定需要有关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项目
E.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项目

答案:A,D
解析:
BE选项为划拨方式;C选项为干扰项

第6题:

下列关于规划条件的叙述,不符合《城乡规划法》的是( )。

A.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规划条件
B.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C.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可对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进行调整
D.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答案:C
解析:
C项,《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订版)第三十八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第7题:

《城乡规划法》规定,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则( )。

A.该地块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方式进行出让
B.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C.不得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D.建设单位直接负责人应受到行政处分

答案:B
解析:
《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第8题:

根据《城乡规划法》,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下列哪一选项,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

A.控制性详细规划

B.修建性详细规划

C.城镇体系规划

D.总体规划


正确答案:A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38条第1款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可知选项A为正确答案。

第9题: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程序内容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是()

A: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B: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的有关材料,经审核后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C: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于建设用地申请,主要是先后进行程序性审核和实质性审核
D: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用地,地块出让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提供建设项目工程总平面图,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E:对于不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建设用地项目,不得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要说明理由,直接给予口头答复

答案:A,B,C
解析: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用地,地块出让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提供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对于不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建设用地项目,不得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要说明理由,给予书面答复。

第10题:

根据《城乡规划法》,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 )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A.位置
B.使用性质
C.开发强度
D.允许建设的范围
E.出让方式

答案:A,B,C
解析:
《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①位置、②使用性质、③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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