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安抗辩权中,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

题目

在不安抗辩权中,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时,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 A、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 B、丧失商业信誉
  • C、未恢复履行能力
  • D、未提供适当担保
  • E、未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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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我国《合同法》规定, 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律结果是( )。

A.拒绝履行

B.解除合同

C.中止履行

D.免除合同义务


正确答案:C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律结果是中止履行。

第2题: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是( )。

A.在合同中未约定履行顺序

B.先履行的一方没有履行合同

C.先履行一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D.当事人中止履行合同后,未及时通知对方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抗辩权的规定”,详见教材P70同时履行抗辩权。

第3题: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民法理论称此种权利为(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债务人抗辩权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民法原理,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权利人是同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双方当事人;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是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下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先履行抗辩权的权利人是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下后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ABD是错误的,只有C是正确答案。

第4题: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资产恶化,无法继续履行,可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属于()。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先履行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双务合同的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有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一方因对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恶化,有难为履行义务的可能性,在对方未履行或提供担保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

第5题: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定情形并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表现为( )。

A.可以中止履行

B.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C.对方及时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

D.可以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ABC
本题旨在考查不安(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后,对方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6题:

《合同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主张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 )。

A.拒绝履行

B.恢复履行

C.由人民法院裁决

D.变更合同


正确答案:B

第7题:

合同法规定的“不安抗辩权”是指按照合同规定( )享有的中止履行义务的

权利.

A合同当事人双方

B后履行义务方

C先履行义务方

D合同担保人


参考答案C

第8题: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明对方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民法理论称此种权利为______。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债务人抗辩权


正确答案:C
解析: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发现后履行一方有财产状况恶化等情形,可能危及其债权时,在后履行方未履行债务或提供担保前,有拒绝先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

第9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说法错误的有( )。

A.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义务的,如果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则不得行使不安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中的中止履行是指双方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合同尚未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时,因法定事由暂时停止履行自己承担的合同义务

c.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行为的,可以中止履行

D.先履行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的同意

E.先履行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DE

第10题:

当事人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的,(  )。

A.须为后履行债务的一方
B.须对方债务在履行中
C.可以中止义务的履行
D.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

答案:C,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69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可以中止自己的履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自己的履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主体是双务合同中的先履行方,后履行方无论如何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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