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的小江辍学到王某所办的电子厂打工,王某的行为()。

题目

15岁的小江辍学到王某所办的电子厂打工,王某的行为()。

  • A、合法,王某有自主招工的权利
  • B、合法,王某有管理工人的权利
  • C、不合法,工厂不得招用童工
  • D、不合法,征得家长同意可招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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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关于王某出售啤酒的行为,正确的说法是( )。

A.王某出售啤酒的行为,与铁路局无关

B.王某出售啤酒的行为,铁路局对此应当承担责任

C.王某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D.王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正确答案:BCD

第2题:

张某因与王某有私仇,在王某从农田回家的路上解开谢某绑在树上的狼狗,让其去咬王某,王某情急之下,用随身带的锄头将狗打死。王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

A.王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B.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C.王某的行为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

D.王某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正确答案:A
[答案] A。解析: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以而采取的损害另一个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本题中张某指使谢某的狼狗去咬王某,王某将狗打死损害的是第三人谢某的利益,故王某的行为应当是紧急避险。

第3题:

江某到茶楼打麻将,管理人员王某称因新冠肺炎疫情茶楼不营业,江某认为王某故意不让其打麻将,于是用茶楼的糖果砸王某并出言挑衅,后将王某放在门市门口的啤酒全部砸烂及玻璃门砸坏。江某的行为构成()。

A.故意损坏公私财物

B.寻衅滋事

C.赌博

D.故意伤害


答案:B

第4题:

江某和王某、杨某共同购买一台印刷机,江某占30%,王某占50%,杨某占20%。如果江某要对该机器进行处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江某可以就其30%自由行事
B:江某需要征得王某和杨某的同意
C:江某可以不经过其他人的同意将该机器设为抵押物
D:江某可以自行决定在淡季时将该机器出租

答案:B
解析:
每个共有人无论是对共有财产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都会直接涉及其他共有人的利益。这就在共有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问题上形成了各共有人相互制约的局面,使得每个共有人都不能排除其他共有人的意志而单独决定该共有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问题,必须协商一致。

第5题:

王某在外打工,其妻赵某在家务农。王某打工时遇车祸身亡,遗留一张一万元存款存折,由赵某保存。一年后,赵某欲再嫁,王某的父亲和兄弟称“寡妇再嫁不带产”,王某挣的钱是王家的财产,不能由赵某带走,要赵某交出王某遗留的一万元存款,否则不许赵某再嫁。
王某父亲和兄弟的主张是否成立?试运用民法原理并结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加以分析。


答案:
解析:
王某的父兄的要求有合理的成分,但应区分具体的财产再下结论。
所谓“寡妇再嫁不带产”中的“产”即指“财产”,对此财产应当区分丧偶妇女的个人财产及丧偶妇女原大家的财产来分别对待。对于丧偶妇女个人的财产,丧偶妇女再嫁当然可以带走,但对于非属于她的财产,她不能带走,这种要求是正确的。
本案中,王某遗留的一万元存款存折一直由赵某保存,即王某死后,其遗产一直未进行分割和继承。王某的父亲作为王某的法定继承人,是有权继承其遗产的。现赵某再嫁,王某父亲提出要求,就应当对王某的遗产进行分割继承,确定哪些财产不属于赵某的财产不应由赵某带走。王某的一万元存款是其与赵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收入,应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所以在进行遗产分割时,首先应当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妻子的一份分割出来。一般而言,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即夫5000元,妻5000元。对于属于王某的5000元,再适用法定继承,由王某父亲与赵某继承,各得2500元。因此,这一万元存款中有2500元不属于赵某的财产,王某的父亲有权要求赵某留下,剩下的7500元属于赵某的个人财产,赵某再嫁时有权带走。

第6题:

某厅副厅长王某在国庆节期间参加大学同学酒店聚会,费用2万余元,事后王某以接待费名义向单位报销。其行为属于:()。

A.王某的行为属于假公济私行为

B.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贪污错误

C.王某的行为违反《廉政准则》

D.王某的行为属于受贿错误


正确答案:ABC

第7题:

刘某与郑某结婚后,因生活困难出外打工。刘某在打工期间认识王某,两人情投意合,共同到王某户籍所在地办理了结婚登记。郑某得知情况后,欲申请宣告刘某与王某的婚姻无效。请问,下列主体中,有权提出申请的人包括:( )

A.郑某
B.王某
C.郑某的父母
D.刘某住所地的村委会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涉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问题。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7条的规定可知,本题中,刘某与王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构成了重婚,其与王某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其配偶郑某、现在婚姻中的配偶王某及其近亲属均属于有权提出无效婚姻申请的人。《民通意见》第12条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见,郑某的父母有权提出此项申请。刘某所在地的村委会属于基层组织,也有权提出申请。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第8题:

如果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5年,那么以下哪种事实能够使王某在第二年的退伙的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 )。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王某按照协议约定退伙

B.王某取得张某和李某同意的退伙

C.王某移居外地打工,资金不足

D.张某和李某排挤王某私分利润


正确答案:ABCD
 【考点】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时合伙人的退伙情形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45条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本题ABCD四个选项均为正确答案

第9题:

王某是一家小饭馆的老板,由于王某的小饭馆经常营业到深夜,影响了楼上吴某的休息。吴某与王某为此经过多次交涉、争吵均没有结果。吴某于是雇了一些人到处散发小广告,说王某的饭馆由于食物不干净,很多人吃了以后都食物中毒进了医院。由此,王某的饭馆生意非常冷清。相反,与王某隔一条街的赵某的饭馆客人大增,从此红火起来。关于本案有以下几种说法,其中哪一项是正确的是:

A.吴某的行为构成诋毁商誉,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B.吴某的行为构成限制竞争,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C.赵某的行为构成限制竞争,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D.王某有权要求吴某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答案:D
解析: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限制竞争以行政机构和公用企业为行为主体,吴谋和赵某不符合主体要求,不属于限制竞争行为,B、C错误;《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诋毁商誉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同一竞争领域中的经营者,而吴某与王某之间不具有竞争关系,因此,吴某并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只是构成民法上的侵权行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A错误,D正确。

第10题:

江某和陈某离婚后,孩子玲玲经法院判决由陈某抚养,后江某经人介绍与王某结婚。在此案例中,应当对玲玲履行教育义务的是( )


A.陈某

B.江某

C.王某和江某

D.陈某和江某

答案: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题干中,江某和陈某为玲玲的父母,无论他们是否离异,都应担起让玲玲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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