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在A省某城市的小陈与小林,婚后未育,现在B省工作和居住。两人

题目

户籍在A省某城市的小陈与小林,婚后未育,现在B省工作和居住。两人想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可以在( )按规定办理生育证明。

  • A、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 B、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
  • C、现居住地派出所
  • D、现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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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不适用于____。

A.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

B.户籍在山东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

C.在烟台市居住的日籍公民

D.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参考答案:C

第2题:

户籍在A省某城市的小陈与小林,婚后未育,现在B省工作和居住。两人想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可以在( )按规定办理生育证明。

A.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B.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

C.现居住地派出所

D.现工作单位


正确答案:A
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流动人口办理生育证明地点的考查。

第3题:

小胡(女)与小王(男)同为甲省某村村民,两人婚后前往乙省某市务工,期间小胡怀孕。小胡夫妇可在其()办理生育证明材料。

A.现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B.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C.现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

D.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

E.目前务工单位的计划生育部门


正确答案:CDE
【答案】CDE。本题考核的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办法。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与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负责被招用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并接受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第4题:

公民甲的户籍所在地为A省B县,其自2008年1月起因病到C省D市某医院就医,2009年5月出院后则前往C省E县探亲,居住了一年半,后又去C省F市工作。甲于2011年10月被公民乙起诉,则公民甲民事诉讼法意义上的住所地为:

A:A省B县
B:C省D市
C:C省E县
D:C省F市

答案:A
解析:

第5题:

王某,户籍所在地为甲省,在乙省工作2年,在丙省工作11年,在丁省工作7年,
后退休,工作期间均参加了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根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王某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是( )。

A: 甲省
B: 乙省
C: 丙省
D: 丁省

答案:C
解析: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
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
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本题中,
王某工作期间均参加了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只在丙省工作超过了10年,
故王某的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应当是丙省。故答案应选C。

第6题:

小林,女,30岁,户籍在A省某地乡镇。现小林在B 省某市居住,在该市一国有企业工作。小林在现居住地做节育手术的费用,应该由( )负担。

A.小林所在单位

B.小林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

C.小林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D.小林本人


正确答案:A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节育手术费,有用工单位的,由用工单位负担;无用工单位的先由本人支付,凭其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证明,由本人在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销。”本题中小林应由所在单位支付节育手术费用。

第7题:

小李(男)与小王(女)同为甲省某村村民,两人婚后前往乙省某市务工,期间小王怀孕。小李夫妇可在其()办理生育证明材料。

A:现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B:现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
C: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D: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
E:目前务工单位的计划生育部门

答案:B,D,E
解析:
考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第8题:

具有浙江省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学校就近入学。

A.户籍所在地

B.居住地

C.父母工作单位附近

D.附近


参考答案:A

第9题:

小林,女,30岁,户籍在A省某地乡(镇)。现小林在B省某市居住,在该市一国有企业工作。小林在现居住地做节育手术的费用,应该由()负担。

A:小林所在单位
B:小林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
C:小林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D:小林本人

答案:A
解析:
考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第10题:

兰某户籍在甲省A区,吕某户籍在乙省B县,二人共同生活在乙省B县。兰某在A区按照《甲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领取三孩生育证后生育一子兰某某。乙省B县卫计委以兰某、吕某二人生育兰某某违反《乙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由作出征收12万元社会抚养费的决定。二人不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为必要共同诉讼
B.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属于行政处罚
C.兰某某为第三人
D.法院应当判决撤销征收决定

答案:A,D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7条,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诉讼。本案被诉行政行为只有一个——征收决定,但原告有两个——覃某、蒙某二人。故A项对。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相对人实施的惩罚性措施。所谓惩罚性,是指使行为人在违法行为之外承担更大的不利后果,而非令其停止、纠正违法行为或消除违法行为造成的不利后果。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的目的在于消除超生行为给社会造成的不利后果,故并非行政处罚,而属于行政征收。B项错。蒙某某与收费行为及案件处理结果均无利害关系,故C项错。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B县卫计委的征收决定构成适用地方性法规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0条,应予判决撤销。故D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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